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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音樂是舞蹈的靈魂透析論文
“音樂是舞蹈的靈魂”這句話可謂人人皆知,然而“旋律是音樂的靈魂”就不是那么“家喻戶曉”了。
縱觀世界大師的比賽以及表演,不難看出其對音樂的把握,以及在技法的處理上都有著鮮明的特點,由此詮釋出的舞蹈意境各有特色,這就是舞者的風格。是舞者對音樂的理解與感知的意境不同,造就出了許許多多的經典,讓人贊嘆不已真可謂“頂禮膜拜”,這不但是來自音樂的魅力,更是舞者的身心與音樂完美融合的結果。
作為一個優秀的摩登舞選手,如果沒有良好的音樂素養,將直接影響到臨場的技術發揮,也影響到裁判與觀眾的直接印象,可見音樂在舞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絲毫不容忽視的。
因此可以說:音樂是選手展示技術與技巧的時間與空間,它規定了動作套路的長度,它確定了全套動作的風格基調,它蘊涵著編舞者的美學理念。
選手們的每套動作都可以說是一個作品,這個作品是由音樂與動作共同組成的。舞蹈選手就是這件作品的主要實現者,因為目前的各種比賽,音樂資料都是未知的,這對于選手來說更具有挑戰性,為了烘托音樂的氣氛,選手們必須依據不同的音樂意境,調整動作的內在表現形式以適應不同的音樂風格。如華爾茲的音樂就有不同的風格:“抒情型”、“憂傷型”、“輝煌型”、“纏綿型”以及“歡快型”等等。
盡管我們不是專門從事音樂工作的作曲家、指揮家、演奏家、歌唱家,而我們卻是用肢體動作及表情詮釋音樂的“舞蹈”家,因此提升我們的音樂素質能力是極為關鍵的,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
說起音樂我可以說是一個“樂”盲,既不會作曲又不會歌唱,時至今日也是如此。從舞九年、學習九年、感知九年、理解九年,今天我僅就我在這九年的感知與體驗,所總結出的點滴經驗或者說是體會更為確切,在此談點個人的一些看法,期望著與您探討!
學會對比、提出疑問,是舞者在學習與訓練過程中,應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有了“對比”的思想意識,就會讓我們在“對比后”產生疑問,有了疑問才會去尋求答案。
疑問之一:交誼舞曲“慢三”與摩登舞中的“華爾茲”它們的區別何在?
疑問之二:相同的音樂為何不同的舞者所表現出不同外觀,有的“匆匆忙忙”,有的“沉穩有序”?
疑問之三:同一舞者、同一套路,為何在不同的音樂中所表現出的舞蹈意境與風格不同?
疑問之四:比賽與表演有何不同?
凡此種種的疑問不勝枚舉,在我九年的摩登舞學習與訓練中,無時無刻不在為如此眾多的疑問尋求著答案,今天在此整理出來與朋友們分享吧。
任何一首音樂都是一部美妙的作品,如何深刻的理解音樂的內涵,關鍵在于要根據音樂作品提供的全部信息,充分調動我們頭腦的想象力,聽懂音樂的語言,讓音樂在頭腦中活起來、動起來。
雖然音樂不是圖畫,但它用聲音給我們描繪了大自然的景色,或是高山流水、鳥鳴幽谷,或是暴風驟雨、電閃雷鳴。
雖然音樂不是文學,但它用聲音再現了生活的悲歡,或是歡慶勝利、心潮澎湃,或是肝腸寸斷、生離死別。
用美學的術語說,音樂作品中包含有:優美、崇高、和諧、沖突、滑稽、幽默、悲劇性、喜劇性等內容。若我們能夠對音樂的理解達到了美學的高度,才是想象力發揮到最佳狀態的時刻,此時的創造力與表現力才有堅實的藝術基礎。
音樂被稱作是“聲音的美妙組合”,也是我們能夠容易理解的表述,然而在舞蹈中能夠“駕馭音樂而不成為音樂的奴隸”,這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那么如何來理解音樂就成為打開我們“音樂瓶頸”的唯一方法,因為只有舞蹈動作與音樂的完美結合,才能彰顯摩登舞之魅力,否則只能是鸚鵡學舌般的滑稽之舞了。
談起音樂,首先不能不討論什么是“音”?音既是聲音的總稱,是由于物體的振動,使周圍的空氣產生振動,并向四周傳播,形成了一系列的波,這些波引起我們耳膜的震動,使我們才能感受到聲音的存在。
自然界中能為我們人的聽覺所感受的聲音是非常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聲音都可以作為音樂的材料。在音樂中所使用的音,是一系列有固定頻率或固定音高的音,這一系列的音稱為音列,是在長期的音樂實踐中發展中形成的。這些音被組成為一個固定的體系,用來表現音樂思想和塑造音樂形象。
音有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四種性質。音的高低是由物體在一定時間內的振動次數(頻率)決定的。振動次數多音就高,振動次數少音就低。一般人耳能夠聽到的音頻范圍約為30-17000赫茲。音的長短是由于振動的延續時間決定的,振動延續時間長音就長,振動延續時間短音就短。音的強弱是由于“振幅”即物體振動范圍的幅度大小決定的。振幅大音就強,振幅小音就弱。“音色”是由發音物體所產生的“諧波”決定的,發音物體的性質、形狀不同,所產生的“諧波”也不同,因而音色也不同。
聲音的這四種性質,在音樂表現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長短更為重要。以《生日快樂》這首歌的旋律為例,不管用人聲演唱或用樂器演奏,小聲演唱(奏)還是大聲演唱(奏),雖然音的強弱和音色都有了變化,但是仍然很容易辨認出這支旋律就是《生日快樂》。但是,假如將這首歌的音高或音值(長短)加以改變,則音樂形象即受到破壞,人們再也聽不出這是原來的旋律了。
音的振動狀態有規則的也有不規則的,據此“音”被分為“樂音”與“噪音”兩類,音樂中所使用的主要是“樂音”,也就是振動狀態規則的音;但“噪音”也是音樂表現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知道了“音”的性質以后,下面談談構成音樂的幾個要素,既“節奏”、“旋律”、“和聲”和“音色”。這四種要素是作曲家創作的素材,聽音樂的人如果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其“節奏”、“旋律”、“和聲”及“音色”有相當的認識,要想對音樂內容得出比較完整的概念,幾乎是不可能的。
一、節奏與節拍
節奏和節拍是音樂構成中的重要因素,在音樂表現中具有重大意義。節奏與節拍在音樂中永遠是同時并存的,不可分離的。它們以音的長短、強弱及其相互關系的固定性和準確性來組織音樂,帶重音和不帶重音的同樣時間片斷,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環重復叫做“節拍”。
例如列隊行進中整齊的步伐,就充分體現了這點。假定左腳帶重音,右腳不帶重音,左-右-左-右就是強-弱-強-弱,這就是節拍。
節奏的含意有兩種:廣義地說:一切協調、平衡、律動都可稱為節奏;狹義地說:節奏是音的長短關系。列隊行進中變化著的鼓點體現了音的長短關系,如“嘣-嘣-嘣嘣嘣”,這就是節奏。在音樂作品中,具有典型意義的節奏,叫“節奏型”。
例如交誼舞中的快三步(相當于古典音樂中的維也納圓舞曲)其節奏型是“蓬、嚓、嚓、蓬、嚓、嚓”,用音樂術語說是屬于6/8拍子(讀作八六拍)。若是在歌唱中則被認為是四三拍音樂,因此就目前很多舞者甚至是教師,依然以為是四三拍音樂,人為的跳成了1、2、3,1、2、3.而不是123456.兩小節為一整體,這就是對音樂無知的結果。
下面談“拍子”問題,用來構成“節拍”的每一時間片斷,叫做一個“單位拍”。為了構成“節拍”而使用的“重音”,叫做“節拍重音”,有“重音”的“單位拍”叫做“強拍”,無重音的“單位拍”叫做“弱拍”。由于“單位拍”的“數目”和“重音”的位置不同,“拍子”分為幾類。
每小節有兩拍或三拍的拍子叫“單拍子”。“單拍子”的特點是只有“強拍”和“弱拍”。如2/2、2/4、3/4、3/8等都是“單拍子”。用同樣的“單拍子”,即兩拍子或三拍子合成序列。
不只有一個“重拍”的“拍子”,叫“復拍子”。在“復拍子”中,有幾個“單拍子”就有幾個“重拍”,每個“單拍子”的第一拍都是“重拍”。在“復拍子”中,第一個“重拍”叫“強拍”,其它“重拍”叫“次強拍”。常用“復拍子”有4/4、6/8、9/8、12/8等。
在音樂中,各種拍子都有它所特有的表現作用,是別種拍子所不能代替的,如進行曲總是用兩拍子,圓舞曲總是用三拍子,兩者絕對不能互換。此外,復雜的拍子往往會給音樂賦予特殊的活力,像爵士樂、搖滾樂就是這樣的例子。
二、旋律
旋律是音樂的靈魂,是音樂的基礎,它體現音樂的全部思想或主要思想。文學家寫一本小說,用文字敘述了小說的情節,這個情節比較容易記住,這一方面是由它敘述了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們可以回過頭來重新回憶這個情節。
音樂所描述的內容從本質說來總是比較抽象的(某些標題音樂例外),音樂的“情節”只能依靠旋律表達出來,因此旋律在音樂中似乎相當于情節在小說中的地位。
旋律是聽眾的向導也是舞者進行舞蹈的前導。因此舞者在接觸一支舞曲的旋律時,必須能夠把它辨認出來,而且以后還要自始至終追隨它的行蹤,這是對所有舞者的起碼要求。如果你聽音樂時既不能辨認旋律,又不能追蹤旋律,那么你就沒有必要聽下去了,更沒有必要舞蹈了,因為你只不過是模糊地感到音樂的存在而已,談不上用你的身體去詮釋音樂了。
旋律是什么?簡單地說,不同的音高和不同時值的“單音”的連續進行就構成“旋律”,嚴格地說,“旋律”是用“調式關系”和“節奏、節拍關系”組合起來的,具有獨立性的許多音的單聲部進行。旋律將所有的音樂基本要素(這里指的是調式、音高、節奏節拍、強弱等)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成為完整的不要分的統一體。
旋律離開了其它各種音樂要素是不可想象的,因為旋律的表現為“感人”正是通過音樂的各種要素作用和相互作用來實現的。旋律可分為聲樂器樂旋律兩種,聲樂旋律是供人聲演唱的,一般說音域比較狹窄,富于歌唱性是它的最大特點。器樂旋律是供樂器演奏的,它比聲樂旋律音域較寬,速度和力度的變化比較大,富于節奏性和技巧性。
旋律進行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下列四種:
1、級進。即旋律按照音階式進行,可以是上行(12345),也可以是下行(54321)。
2、跳進。旋律進行時作三度以上的跳躍稱為跳進(135或531)。
3、同音反復。相同音連續出現(1155665,4433221)。
4、模進,即不同高度的重復(123,456,654,321)。此外,旋律還可以通過某些手段,使之變化發展,從而擴大了旋律的范圍,豐富了旋律的內容。
旋律是連續不斷地引導聽者,自始至終聽完一首樂曲的一根線索,作為舞者在聽音樂時必須緊緊捉住這根線索,特別是舞曲音樂的前奏部分,更是我們要加以關注的。然而大多數舞蹈音樂的旋律,或多或少都包含了一些精心設計的次要素材用以烘托意境,不要讓音樂的旋律被伴隨它的次要素材所淹沒,要在頭腦中把旋律從環繞的一切素材中分出來,必須能夠聽到旋律。
說了這么多,也不知您是否對音樂有了一些初步的理解,作為以身體動作為載體,以音樂為靈魂的舞蹈來說缺一不可。那么如何簡單的說明呢?我僅就以下幾點進行簡單的介紹,以方便您的眼前所需吧。
在前文所說的“節奏是音的長短關系”,“在音樂作品中,具有典型意義的節奏,叫“節奏型”。由此不難理解,在摩登舞曲中“音樂的節奏”,是區分舞種特點的唯一要素。
如華爾茲舞的節奏是“彭、嚓、嚓”(既強、弱、弱),探戈舞的節奏是“蹦、蹦、蹦蹦蹦”(既強、弱、強、弱),維也納華爾茲舞的節奏是“強、弱、弱、次強、弱、弱”,狐步舞的節奏是“強、弱、次強、弱”,快步舞的節奏是“強、弱、強、弱”。
因此作為一名選手或者是一名教師,能夠深刻的領會摩登舞的音樂是極為重要的,在比賽中您若是能夠很清晰的區分,這幾個舞種的典型節奏以及他們的時值是十分不要的。
說起時值即是每個音樂小結的時長,也就是說您一旦確定了舞種的音樂之后,您的注意力就應隨之轉移到音樂的時值上,以便您能夠很好的把握音樂的快慢,這對于您能夠很好的詮釋音樂的意境是很有幫助的。
下面我僅就華爾茲舞曲特性的把握上,談點自己的體會,用以說明其節奏、節拍、旋律在舞蹈的過程中是如何處理的,旨在給您帶來思考或者是借鑒。
作為選手,當我們步入舞池或進入賽場,能夠讓我們的心境平和下來的關鍵是理解音樂,倘若您對華爾茲音樂沒有很好的理解,對其不同意境的樂曲沒有把握的心境下,您的心態必然會隨之緊張或波動,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都會影響到技術的發揮。因此理解音樂、把握音樂、詮釋音樂是我們必須完成的工作,也是在平時的訓練中需要刻意的加以訓練的內容。學習英文需要練習聽力,學習舞蹈也是如此,若不能很好的理解舞蹈的音樂,就不可能很好的把握音樂,更談不上詮釋音樂了。
我們知道了舞蹈音樂是由“節拍”、“節奏”、“旋律”組成的,其“旋律”決定了音樂的主題思想,也是舞者需要用心的去理解和詮釋的主題,更是舞者與音樂能否完美融合的關鍵所在,“節奏”決定了舞曲的“品格”與“快、慢”,“節拍”告訴了我們此音樂的“輕重緩急”。以上種種都是圍繞著一個目標,那就是聽懂音樂、理解音樂、把握音樂、詮釋音樂,只有這樣的選手才會在舞蹈中得以達到藝術的升華,而不會成為“音樂的奴隸”,更不會在音樂節拍的引領下“慌慌張張”、“匆匆忙忙”。
縱觀舞蹈的賽場,有多少舞者在“音樂節拍”的催促下“疲于奔命”,如此情況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了,更有甚者對其自己在舞蹈中沒有合上音樂,還美其名曰什么“這是在跳旋律”,聽到的與看到的真的讓我為之汗顏。
不知道朋友們是否想過,當我們在編排舞蹈的套路時,都精心設計了開始步(我稱之為前導步),有的人用一小節音樂,有的人用兩小節音樂,原因何在呢?以筆者之用意(我就是這么理解的也是這么運用的):
首先,作為選手進入舞池之后,我所關心的不是什么舞種(因為都已經知曉了),而是極為關心舞曲的快慢,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前導步”(一或二小結音樂之內)準確判定舞曲的快慢,這時您的思想要完全集中在音樂的“節奏”上,也就是說要迅速的依據“節拍”的“時值”,得出舞曲的快慢的結論。
一般說來任何一只舞曲都是有前奏的,以華爾茲舞曲為例,前奏音樂都會很明顯的提示你“強拍”的,作為選手只要您合上了第一個“強迫”之后,您的注意力就必須迅速的轉移到“節奏”的快慢上,由此在前導步階段就會找到身體與音樂融合的感覺了。
其次,有了對音樂快慢的感受的同時,您的思想就應該迅速的體會本舞曲的主題思想,或者說是感受其“旋律”,旋律是音樂的靈魂,是音樂的思想。可能是“娓娓道來”的敘事詩,也可能是“柔腸寸斷”的感人故事,亦或是“纏綿委婉”的愛情故事。凡此種種,都是您在“前導步”的過程中極力要完成的工作,只有您理解了音樂的思想,您的思想才會得以升華,您才有可能把自己的身心融入的美妙的音樂里,用你的心、你的情、用你心底的本能與之產生的共鳴去舞蹈,舞出你的思想、舞出你的情緒、舞出你來自心靈的亮麗陽光……
最后,“節拍”組成了“節奏”,而“節奏”告訴了我們音樂的快慢,“旋律”給予了我們舞蹈的意境或者說給了我們“靈魂”。在技術上“旋律”讓我們知道了“升降起伏”、“回旋擺蕩”,更讓我們明晰了“由高到低、由低到高”的運動“時值”,由此您是否明白了我要說的話語用意?
語言的局限真的讓人苦惱,口口相傳的舞蹈教學更讓人迷茫,這就是現實,企盼用語言文字給以明確的說明實難不易,特別是藝術的東西更加的如此,也許真的是自己表達能力所限吧。
再說點吧,總感覺沒有說明白。簡單來說舞曲是由節奏與旋律組成的,這里用節拍來說更好理解。很多人都以為我們在跳舞時是在跳節拍,其實節拍只是告訴了我們的“節奏”和“時值”,也就是說告訴了我們是什么“風格的音樂”而以。并不是讓我們去踏著“節拍”去舞蹈,不然豈不成了“走步”?或者說是在做“廣播體操”?在套路中也不是那么的對應呀,三拍四步、三拍五步等等,與音樂的“節拍”真的有關系嗎?答案是否定的,雖不能夠說是毫無關系,但至少可以說是關系不大。那些用腳在匆匆忙忙中踏著拍子的選手,其無韻律可談的舞蹈就是典型的例證,僅此就可以說明了,這些說法會引起您的思考呢?
歌手用其“喉嚨”伴著音樂唱歌,我們是用身體合著音樂在舞蹈。什么是舞蹈?簡言之就是“手舞足蹈”,作為摩登舞者的我們顯然是不可以用手來舞動的,取而代之的是我們的“上半身”或者說是我們的“框架”,用框架而舞,既是用身體而舞。“蹈”則是有走、跳、依前人而循或者說是循規蹈矩的意思。既然如此,我們在舞蹈中的腿和腳只是起到承載我們身體的作用,以滿足我們身體“舞動”的需要,僅此而已。在華爾茲舞中,旋轉、擺蕩等等都是其舞蹈的特性,您的腿和腳只要滿足了您的“舞動”的需要,就可以說是完成其主要的使命,當然了人體的美是個整體的美,是不可能被人為割裂的,其裝飾功能與“平衡”畫面的功能也是不可或缺的。
說到此,我表達的中心含義就是:用我們的身體去舞蹈,放棄那些什么所謂的“踩上拍子”的說教吧,因為您的舞步不是與拍子能夠吻合的,您的舞蹈只能夠與旋律吻合。您的“腿和腳”都是為移動你的“框架”(身體的上半身)而服務的,絕不可以本末倒置呀!因此我在寫本文的過程中,才真切的感受到音樂對于我們舞者來說是多么的重要,本以為此話題很簡單,可是一旦進入寫作之后,方感覺是如此的寬泛與博大,至此用了幾天的時間去尋找語言、組織語言,至此也是如此的粗淺,還望您能夠給予理解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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