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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原型理論在英語學習和教學中的應用
摘要:作為一種新興的語義分析理論,原型理論已開始逐步地滲入到英語學習和教學過程中。文章回顧了原型理論的提出,簡要探討了原型理論,并從詞典釋義、詞義的變化、英語詞匯學習、一詞多義以及翻譯等角度分析了原型理論在英語學習與教學中的應用。
關鍵詞:原型理論;釋義;詞匯;翻譯
原型理論(prototype theory)是一種新興的語義分析理論,目前已廣泛應用于認知學科的各
個領域。原型最初是用來描述自然界,解釋自然事物的,后來才被引入了認知語言學和語義學用來釋義,到了20世紀80年代末形成了原型語義學(prototype semantics)。西方對原型理論的研究要比國內早許多,國內現在也已經有很多研究原型理論及其應用的論著和文章。隨著原型理論在釋義方面的作用得到廣泛的肯定,語義學家和許多教育工作者開始逐步將原型理論應用到英語學習和教學中,使其功能得到更大的發揮。
1原型理論的提出
“原型理論產生于當代語言學和哲學界對于經典的亞里士多德范疇學說的批判,尤其是維特根斯坦對于語義范疇‘家族相似性’的深刻揭示。”[1]“原型理論是針對傳統釋義方式的缺陷而提出來的,原型語義學的建立是與傳統的充分必要條件從根本上決裂的。”[2]說到原型理論的提出,我們就不能不提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經典范疇理論”和“充分必要條件”(sufficient and necessary conditions)。
在原型理論之前,經典范疇理論一直占主導地位。該理論認為“范疇由范疇成員共同擁有的一組充要特征來界定并且這些特征是二元對立的,即一個實體如果具備了某一范疇成員的所有充要特征,那么它就是該范疇的成員,否則就不屬于該范疇”。[3]經典范疇理論的運用十分廣泛,尤其是在那些需要精確定義的領域,比如科學以及法律等領域,也曾對20世紀的結構主義語言學和形式主義的研究方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當經典范疇理論被用來解釋自然界和社會現象,以及日常概念范疇時,該理論就顯得力不從心。從20世紀中葉開始,經典范疇理論日益受到質疑。 建立在亞里士多德的經典范疇理論基礎上的“充分必要條件”作為一種傳統的釋義方式,存在著很多缺陷。例如,“充分必要條件把一個概念范疇的所有成員看成享有共同語義特征的等值詞,排斥不具備某一特征的同類成員;或者說因為某一成員不具備某一特征而把它視為非必要條件。這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它的釋義動能”。[2]“充分必要條件”的這種觀點體現了其死板、僵化的一面。其缺陷還表現在,由“充分必要條件”得到的范疇的邊界是清晰的而不是模糊的,而事實上,范疇的邊界常常是模糊的而不是清晰的。由于“充分必要條件”存在著諸多缺陷,所以受到了越來越多的質疑和挑戰。
為了彌補經典范疇理論的不足和“充分必要條件”的缺陷,原型理論就被提了出來。對于原型理論的提出,貢獻最大的要屬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和認知心理學家羅斯(E. Rosch)。1953年,維特根斯坦在其《哲學研究》中,提出了對經典范疇理論和“充分必要條件”的質疑,提出了他的“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他認為是一種叫做“家族相似性”的相似關系將一些詞聯系在了一起。這種“家族相似性”包括很多方面,諸如體形、相貌、顏色等等。到了70年代,羅斯對自然語言的語義概念范疇的大量研究及其意義理論為原型理論的提出奠定了基礎。
2原型理論
羅斯認為,任何一個屬性在區別一個范疇時都不是必要的。“實體的范疇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樣本之上,然后將其他實體根據它們與這些好的、清楚的樣本在某些或一組屬性上的相似性而歸入該范疇。這些好的、清楚的樣本就是‘原型’,是非典型事例范疇化的參照點。”[3]簡言之,原型就是一個概念范疇中最典型的、最具代表性的成員。而原型理論實際上就是人們在解釋某種現象時,將屬于這種現象的某個個體視為原型,并在對這個原型的總體特征認識不變的情況下,把握這類現象中其它個體的特征。一個詞語包含的這些特征越多,它就越接近其概念范疇的原型,反之就是非原型成員。原型理論的這種區分是對“充分必要條件”缺陷的彌補。
“原型首先屬于語義學范疇。語義學家Stevenson認為,原型不是描述個體或挑選個體,而是描述一個類型的典型標本是什么樣子的,從而找出個體與原型的相象程度。”[4]原型是指一個詞語或一個類型意義的所有典型模型或原形象,是一個類型的一組典型特征。在原型理論中,詞的意義是以原型范疇的形式而存在的。原型范疇是一個由原型和邊緣構成的結構。原型是該范疇的典型成員,邊緣是由該范疇中非典型的成員構成的。所以,原型范疇理論是一種既不同于經典范疇理論,又不同于傳統語義理論的意義觀。
3原型理論在英語學習和教學中的應用
雖然國內對于原型和原型理論的研究較之國外起步晚,但是近些年來,卻也有了不少成果。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廣大教育工作者將原型理論應用到了英語學習和教學中,使得理論與實踐結合在一起。目前,原型理論的釋義功能,在國內英語學習和教學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把原型理論引入詞典釋義;在原型范疇理論的視角下審視詞義的擴大和縮小;原型理論在英語詞匯記憶中的應用;運用原型范疇理論解釋英語語言中的“一詞多義”現象;將原型應用于翻譯實踐等。下面,將從以上這幾個方面對原型理論在英語學習和教學中的應用進行簡要的介紹。
3.1原型理論與詞典釋義
原型理論開始只是用來解釋自然事物的,后被引入語言學和語義學,近十幾年才被引入詞典釋義。原型理論認為詞語的意義特征的每一個個體都不一定是必要的,所有個體的特征集也不必是充分的;概念范疇成員之間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一個詞語包含的特征越多就越接近原型,屬原型成員;反之,就屬非原型成員。原型理論學家認為這種區分彌補了“充分必要條件”的缺陷。“因此,典型的個體就可充當一個概念范疇的原型,在釋義中非原型與原型之間的關系可用‘原型 或-非原型的區別特征’來表述,通過適當的抽象歸納,用元語言表述出來就可成為語詞的釋義。”[2]
有些語言學家把原型釋義看成是表述語義的最佳方法,但是,作為對“充分必要條件”缺陷的彌補和對語義理論的一種補充和完善,原型理論并不能夠完全解決語義理論存在的全部問題。原型釋義是完整和準確的,但是其語義分解過于繁瑣,語義表達方式等也還遠遠達不到詞典釋義的要求,有些操作在詞典釋義中根本無法實現。所以,把原型理論真正引入詞典釋義,還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
3.2原型范疇理論與詞義的變化
語言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語言的變化不可避免地會造成詞義的擴大和縮小。詞義的變化則是與范疇聯系在一起的。“‘范疇’一詞在認知語言學中是個用途很廣且含義模糊的術語,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事物類別的總體。客觀事物固有的類別特征經過認知中介在思維和語言中固定下來,這個過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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