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是我國最嚴重的公害
1.1.2 分布廣
水土流失遍布全國各地,不論山區、丘陵區、平原區,還是農村、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水土流失。在黃土高原,嚴重水土流失面積達43萬km[2]。在內蒙古河口鎮到龍門之間,面積達10萬km[2]的晉陜陜谷地帶,年平均水土流失模數達1萬t/km[2],最嚴重的地區達5萬~6萬t/km[2]。在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達73.94萬km[2],占流域總面積的41.1%,水土流失區土壤年侵蝕總量約22.4t。在東北,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積達5萬km[2],占黑土地總面積的42.8%。目前沿我國北方地區約有沙化土地面積20萬km[2],潛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積16萬km[2]。
1.2 趨勢
第2次遙感普查結果表明,經過近年來的綜合防治,我國部分地區水土流失程度有所減輕,但從全國來看,水土流失嚴重、生態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總體來看,程度在加劇,危害在加重。目前,平均每年水土流失面積達1萬km[2],沙漠化也呈擴展趨勢。據最新的衛星遙感圖片顯示,在我國的北方,西起塔里木盆地,東至松嫩平原西部,一條東西長約4500km,南北寬約600km的黃色帶正在擴展。從治理上看,全國367萬km[2]水土流失面積中,亟待治理的有220萬km[2],還有2666.67萬hm[2]坡耕地要改造。長江上游、黃河中游、風沙地區、黑土地等水土流失依然嚴重,治理任務十分艱巨,如果按照現在的治理速度和技術水平,要半個世紀才能初步治理一遍。更為嚴重的是,在土石山區、石灰巖地區、黑土地以及一些人口密集的水土流失區,如果不能盡快治理,人們就有可能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
2 危害
2.1 導致耕地減少,質量下降,威脅國家糧食安全
據統計,建國以來全國因水土流失而損失的耕地約266.67萬hm[2],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在100億元以上。每年流失的土壤,相當于在流失的耕地上刮去1cm厚的沃土。在自然狀態下形成1cm厚的土層需要120~400年,這也就意味著土壤流失的速度比土壤形成的速度快120~400倍。年復一年的水土流失使土層變薄,土地日漸貧瘠,土地生產力大大下降。資料顯示,全國4200萬hm[2]坡耕地和666.67萬hm[2]風蝕耕地,平均每年要流失土壤30~150t/hm[2],全國每年至少有50億t沃土付之東流,上億t氮、磷、鉀養分隨之流失,超過了全國一年的化肥用量。在干旱和半干旱的“三北”地區,由于亂墾濫伐、過度放牧,鄂爾多斯草原沙漠化面積由50年代初的66.67萬hm[2]擴展到80年代初的400萬hm[2],已占到該草原面積的一半以上。據統計,目前我國北方沙化面積已擴展到20萬km[2],潛在沙化面積達16萬km[2]。日益嚴重的水土流失隨著對耕地資源的破壞,直接造成糧食播種面積的減少和糧食單產的下降,并進一步導致糧食總產量的下降,威脅國家糧食安全。
2.2 淤積江河湖庫,加劇水旱洪澇災害
水土流失淤積河床,降低江河防洪能力。黃河年輸沙量達16億t,成為世界河流輸沙之冠,其中4億t淤積在下游,形成千里懸河。長江也日益混濁,每年進入中下游的泥沙達5.3億t之多。湖南洞庭湖每年游積泥沙約1.2億t,湖面已由50年代的4350km[2]減少到2690km[2]。湖北省的湖泊面積20世紀80年代比50年代減少61%,50年代初期湖北有332個面積在333hm[2]以上的湖泊,現在只有125個,總面積為2520km[2]。建國以來,泥沙淤積水庫、塘堰達220億m[3],等于損失上百個大型水庫,影響農田灌溉和城鄉供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每年達100億元。
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嚴重的國家,自然災害的種類多、頻次高、強度大、影響廣。建國以來我國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約25000多億元。年均災害損失約占年均GDP的3%~6%,占財政收入的33%左右,高出發達國家幾十倍。在我國的自然災害中,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災害是最嚴重的.。建國以來,我國農業因災害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占總損失的40%以上。
目前,我國有1/2的人口、1/3的耕地和70%的國民生產總值處于江河的洪水水位之下,泥沙淤積造成“懸河”增多,有20余萬km江河堤壩一旦遇到大的洪水災害其后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