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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翻譯目的論述評
目的論是一種唯心主義哲學學說。它認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目的。神學唯心主義把上帝說成是宇宙萬物的最高指導,認為世界是上帝創造的,萬物是由上帝安排的,因此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合乎目的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試析翻譯目的論述評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試析翻譯目的論述評 篇1
摘要:翻譯目的論的提出被認為是西方翻譯理論研究的重大理論突破,它被引進也為中國翻譯理論研究注入了新鮮血液。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目的論進行較全面的探討,包括它的形成和,優點和局限性,它與傳統翻譯理論的主要區別以及它在實踐領域方面的應用。
關鍵詞:目的論,行為理論,局限性,傳統翻譯理論
目的論是漢斯,弗米爾以“行為理論”為基礎創立的翻譯理論,是功能翻譯理論的核心。它的提出被認為是西方翻譯理論研究的重大理論突破。目的論面世以來,贊同者有之,批評者亦有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本文在總結和借鑒前人的基礎上,對目的論的形成和發展,優點和局限性,以及它在實踐領域方面的應用進行較為全面的研究。期望讀者能通過閱讀本文而對目的論有更全面清晰的了解。
一、目的論的研究現狀
目的論的主要思想在弗米爾與他的導師賴斯合作的《普通翻譯理論基礎》里有系統的闡述。它的形成與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賴斯的研究是目的論形成的基礎。賴斯在以“對等”(譯文應該與原文在形式、內容和交際功能上對等)為研究的實踐中發現有時譯文與原文不可能達到完全等值的,有時這種等值是不應該追求的,因為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對譯文行不同的要求,譯者應該優先考慮的因素是譯文的功能特征而小足對等原則。弗米爾在他導師研究的基礎上,突破以“對等”為中心的等值論,以“行為”理論為基礎創立了目的論。他認為,翻譯研究不能單單依靠語言學,因為第一,翻譯并不單單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語言過程,第二,語言學還沒有提出真正針對翻譯困難的問題。因此,他提出,人的行為都是有目的,翻譯行為也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譯者應該在目的的指引下,考慮一切與翻譯有關的因素,從而選出最適合的翻譯方法,使譯文達到預期目的。
目的法則是目的論的核心法則。這就是說,翻譯遵循的首要法則就是“目的法則”,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的過程,即“結果決定方法”,即產生一個能達到預期功能的譯文就是其最重要的目的。而且弗米爾所闡述的“目的”有三種解釋的,譯者的目的(比如為賺錢),譯文的交際目的(如啟迪讀者)和使用某種特殊翻譯手段所要達到的目的(如為了說明某種語言中的語法結構的特殊之處而采用其結構直譯的辦法)。這里的“目的”主要指交際目的,指翻譯發起人把任務交給譯者,譯者可根據實際需要出發與發起者協商,以得出最后雙方都滿意的目的。諾德則認為譯者無權參與翻譯目的的決定。弗米爾還認為原文只是信息的提供者,當忠實原則失效時,翻譯過程的.標準是“充分性”,即譯文只要達到其預期的文化交際功能即可,譯文與原文相差多遠是不必考慮的。另外兩個法則是連貫法則和忠實法則。連貫法則指的是譯文必須符合譯文讀者文化背景下的語內連貫,換句話說就是譯文必須能讓讀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夠理解譯文所要表達的意思。忠實法則指譯文必須忠實于原文,即達到語際連貫。在他對基本法則的排列中我們可以看到,忠實法則排在最后一位。這是目的論發展的第二階段,也是最主要的階段。第三階段的研究主要是賈斯塔,赫茲,曼塔利和諾德的研究。賈斯塔,赫茲,曼塔利著重研究翻譯行為過程,把翻譯看作是實現特定目的復雜活動,強調參與者(發起者、譯者、譯文使用者和譯文接受者)的角色和翻譯過程發生的環境。這是目的論發展的新階段。諾德還提出了“功能加忠誠”的法則,即譯文除了所需的材料必須與原文提供的材料相容之外,譯文的功能也必須與原文意圖相容。
而現階段,人們對目的論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許多人以“功能目的論”為研究的主要方向,或干脆把目的論放在功能翻譯理論里討論。通過中國學術期刊網,我們發現大部分對目的論進行的研究主要在以下幾方面,如翻譯目的如何影響譯者的翻譯策略,或譯者如何使文本達到翻譯目的,或目的論指導下的翻譯實踐研究。
在實踐領域中,目的論已經被用于解釋一些翻譯現象、用于指導操作性文本的翻譯,尤其是廣告翻譯,商標翻譯,翻譯等。關于目的論是否適用于文學翻譯則分歧較大。按目的論的要求,只要譯文達到委托人所希望的預期目的,那么譯文就是成功的。那么晚清的小說的代表林紓和嚴復的翻譯無疑是取得了巨大成功的。拿嚴復為例,雖然他的翻譯有大段的刪改,有時甚至加入他個人的言論,可是他當時處在一個額舊交接、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下,帝國主義弱肉強食,他翻譯的目的就是為了介紹西方先進思想以喚醒民意,呼吁國民奮發圖強,抵抗外來侵略。實踐證明,嚴復的翻譯確實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他的譯大受歡迎,一版再版。從這個角度來說,目的論是適用于解釋晚清小說的翻譯現象的。同樣,目的論也為一個譯本有多個層次的譯本提供理論基礎。如同一本小說,根據不同的目的可翻譯成明白易懂的兒童讀物,也可以翻譯成跟原著價值一樣的成人讀物,也可以根據舞臺劇的特點把它改編為舞臺劇。可是反對者認為,如果只按照目的要求來翻譯小說,那就會導致原著的文化特色或原有的特殊表達形式的喪失。關于這點,弗米爾是這樣反駁的,“翻譯的目的可以是模仿源文本的句法或文本結構,因而可以產生出在句法或結構上對等于源文本的目標文本。在文學翻譯中。追求對原文的忠實也是一種目的,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目的oH(譚載喜2004,256)按照弗米爾的解釋,目的論是適用于文學翻譯的。但是譯者在此要負更大的責任。
那么,目的論是否還能用于指導其他文本類型的翻譯呢,目的論對、政論和外交等的翻譯是否適用呢,到目前為止,筆者只找到一篇文章對目的論與外事翻譯進行分析。其實,法律、政論和外交文獻屬于特殊文本。對于這些特殊文本,原語文本就是譯文的絕評價標準,這些評價標準不能因為任何翻譯發起人的目的不同或讀者要求不同而發生改變的。可換個角度來看,既然是翻譯發起人的目的決定翻譯過程,那么這些特殊文本的發起人在要求譯者的時候也應該會考慮到這些文本的特殊性,而要求譯文絕對忠實原文。同樣,譯者也應該有著一定的常識,對這些會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的文本應該還它以真實面目,而不能有任何內容上的攥改。筆者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后來者運用目的論來分析不同的翻譯現象,為翻譯目的論的完善添磚加瓦。
二、目的論的評價
(一)目的論的優點。目的論是翻譯理論界的重要理論突破。主要體現在三方面。第一,目的論以“翻譯目的”為出發點對翻譯過程本身進行研究。目的論認為翻譯是帶有特定目的人類行為活動,目的決定翻譯策略和方法,開拓了50年代以來“西方翻譯理論研究從一般層面的對兩種語言轉換的技術問題的研究。也即從‘怎么譯’的問題,深入到對翻譯行為本身的深層研究”。目的決定方式和方法,并注重文本文化交際功能的實現,這就賦予譯者較大的靈活性。這為一些操作性文本的翻譯,如廣告翻譯現象提供理論依據。如在廣告中鼓吹“機不可失,時不再來”,譯者可以根據廣告的特點和國家的文化背景把它譯為“Don’t miss the boa t”,既生動又形象。而不必考慮原文和譯文之間的差別。
第二,目的論提出原文只是一個信息的提供者,客戶、委托人、譯者、譯文對翻譯過程有影響,使翻譯研究擺脫單純進行文本本身研究的局限。第三,目的論的另一大突破是,它把譯文放在宏大的文化語境中去審視。也就是說,“翻譯不再是從一種語到另一中語言的文本形式轉換,而是為另一文化的受眾創造出能夠在不同語境中實現特定功能的目標文本的生產行動。只有譯文讀者在其文化背景下是能理解譯文所要表達的意義,譯文的交際功能才能實現。這也是翻譯理化轉向的一個標志。總的來說,目的論是在前人的理論上提出來的,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它的優點得到了許多翻譯界同行的認可,也被廣泛用于指導翻譯實踐。
(二)目的論的局限性。首先,賴斯和弗米爾在他們合著的書名《普通翻譯理論基礎》可以看出,“他們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對所有文本都適用的翻譯理論”。俗話說“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理論”。其次,目的論有“目的”決定整個翻譯過程,決定翻譯策略和方法,這雖然賦予譯者很大的靈活性,可是卻可能導致譯文與原文相差甚遠,損害了原語文本的權威性,也不利于文化的傳播。這一點在文學翻譯中存在的爭議最大。因為文學作品的魅力不僅是通過它本身所塑造的形象、故事情節,更是以其表達手法的獨特來突顯它的價值的。如果只考慮發起人的目的和讀者及其文化語境的因素而拋開原文,則必定會損害原文的藝術價值,那結果肯定是不能讓人滿意的。再次,目的論把原文的地位放在最次要位置是它的致命弱點。畢竟,原文也是評判譯文的主要標準之一。
目的論的提出是西方翻譯界一重大突破。它被介紹到后,也為中國的翻譯界注入了一股清流。目的論為一些翻譯現象,如廣告翻譯、晚清小說翻譯提供了理論依據,在實踐中也被應用于越來越多的領域,如文學翻譯、翻譯、外事翻譯、電影對白的翻譯等,這證明了目的論的旺盛生命力。可是,目的論也有它本身的局限性。它該在接受批評的同時不斷的完善自身。我們對目的論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要盲目相信它是小而全的萬能翻譯理論。我們要以寬容的態度來看待它,把它精華的地方應用到實踐中,又要在實踐中發現其不足而對其補充發展。這樣,翻譯理論界才能呈現百家爭鳴、欣欣向榮的局面。
試析翻譯目的論述評 篇2
[摘 要] 化妝品品名的翻譯不僅僅語言與文化制約下的雙重體現,更是受翻譯目的這根紅線的操縱與制約。本文通過對翻譯目的論和化妝品名特點的闡述,對化妝品名翻譯進行了初步探討。
[關鍵詞] 目的論 化妝品 品名翻譯
在經濟全球化和商品市場國際化的今天,商品品名已成為商家、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獲取商品信息的重要信息來源,而成功的品名翻譯是對外推銷商品、激發消費者購買欲望的重要保證。女性品牌化妝品名風格各異,或實或虛,或雅或俗,或古典或時尚,因此要翻譯成何種風格,不僅要反映本民族的文化特點,還要考慮目標市場的群體心理、興趣追求和語言傾向等文化內涵。本文通過對翻譯目的論和化妝品名特點的闡述,對化妝品名翻譯進行了初步探討。
一、翻譯目的論
德國功能派的“目的論”認為任何行為都具有目的性,翻譯行為也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是為實現信息的跨文化、跨語言轉換而設計的復雜行為根據目的論,“所有翻譯遵循的首要法則就是‘目的法則”’,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的過程。這里所說的“目的”有三種解釋:譯者的目的(如獲取經濟效益)、譯文的交際目的(如啟迪讀者)和使用某種特殊翻譯手段所要達到的目的(如為了說明某種語言中語法結構的特殊之處而采用按其結構自譯的方法)通常情況下,“目的”是指譯文的交際目的。商品品名的交際意圖十分明確,有一種明顯的指示功能,即宣傳某種產品或勞務,引起人們的消費欲望和購買行為。因此,化妝品名的翻譯要突出其在譯入語文化語境中指示功能或祈使功能的再實現。
翻譯目的論有三條基本規則:第一是目的規則。即翻譯應能在譯語情境和文化中,按譯語接受者期待的方式發生作用。決定翻譯過程的根本原則是整個翻譯活動的目的。而該目的是由翻譯活動的發起者向譯者提出要求,并和譯者協商決定的;第二為連貫性原則,即譯文具有可讀性和可接受性,達到語際連貫,與譯語接受者的交際情境連貫一致,讓譯語接受者接受理解;第三為忠實原則,譯文忠實于原文,但忠實程度和采取何種形式取決于翻譯的目的和譯者對原文的理解。
二、化妝品名語言特點與翻譯目的
化妝品是女性日用化學產品,其受眾的美學特點決定了其產品譯名的重要性。化妝品譯名,首先是一種語言文化現象,它是由語言這個物質材料表現出來。從語言的存在形式看,化妝品名稱表現為口頭語音形式和書面文字形化妝品名稱猶如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對語音、文字等進行精心設計,多選用聲韻調非常和諧,化妝品品牌特點女性氣質相適應的具有抒情或描寫性質的字和詞。但是化妝品名的翻譯不應該只是考慮語言文化間的轉換,更應該注意商業經濟下產品銷售這個商業目的。女性化妝品的消費對象是廣大女性,愛美是女人的天性,女性對美的追求和渴望是女性購買商品的永動力。女用化妝品名的翻譯應符合女性消費者追求高雅和美麗的心理。因此,這就決定了化妝品名的翻譯對美的要求更高。
化妝品品名的交際性強,原文和譯文的最終目的一致,這就決定了化妝品名翻譯講求的是功能上的對等。翻譯的目的是要實現化妝品的銷售目標,因此化妝品名翻譯不僅是一個語義對等問題,更是在于譯文是否有感染力以及能否增強廣告功效,更多地注重翻譯語言所產生的實際效果。在功能派翻譯理論中,評價譯文的標準不再是“對等”(equivalence),而是合適(adequacy)。這里指譯文是否符合翻譯行為以期達到的社會效果,亦即譯文能在多大程度上完成其在語境情境和文化中的.交際功能。化妝品品名翻譯是以取得社會效應為最終旨歸,因此翻譯的應重點放在社會效益和受眾群體的接受和反應,即強化化妝品本身的美學意境以吸引更多的顧客,這也是化妝品名翻譯的目的。
三、個案分析
化妝產品CLEAN CLEAR的中文譯名是“可伶可俐”,產品本身的英語詞匯CLEAN(清除)和 CLEAR(干凈)點出了化妝品的特性,正好與它專治青春痘這一功能相合,讓人聯想到一張干凈明亮沒有青春痘的臉龐,而中文譯名沒有單純的翻譯為清除干凈,而是用“可伶可俐”來代替,看似是音譯,其實是基于對中國女性的溫柔、委婉特點的認識,既利用了原名的諧音,又恰到好處地運用了漢語中的雙聲,不僅讀起來聲音清脆,韻律和諧,而且節奏明快,富有樂感,又充分反映出商品的功能;再來看美國的洗滌用品“海飛絲”HEAD-SHOULDERS的中文譯名“海飛絲”。海是 HEAD的音譯,絲是 SHOULDERS的音譯,合起來會讓人聯想到寬闊的大海和飄揚的發絲,將產品的功能巧妙地寓于美的意境當中。上海著名品牌“美加凈”得宜于漢語單字表意的特點,取“美麗更添干凈之意”,若譯為“BEAUTIFUL-CLEAN”顯得拖沓冗長,不符合商標名簡潔的審美特點,譯名 MAXAM在發音上接近 MAXIMUM(最大化),讓人對產品產生了無盡的遐想,“最大化”也許就是洗面奶洗得最干凈,而且,首尾都是“M”也體現了原來漢語品名的“美”字。
“UP2U”最新流行的口紅品牌,采用了英文與數字靈活組合的形式,同Up to you的發音一致,廣受時尚青年的喜愛。Avon的中文譯名是“雅芳”既考慮到了產品本身的英文名,還體現了女性對優雅和芬芳的追求。德國著名美發品牌schwarzkopf的中文譯名有兩個,一個是“黑人頭”是品名的意譯,而另一個“施華蔻”是品名的音譯。兩個譯名各有千秋,前者是體現了產品的某些功效和應用領域,而后者是考慮到受眾多是女性群體,用字趨于優雅溫婉的女性化,試圖吸引女性顧客。考慮到化妝品名的翻譯目的,后者的翻譯比前者要更勝一籌。化妝品牌amore的中文譯名是“愛茉莉”前兩個字是偏于音譯,而最后一個字是順承譯名的第二個字而來。而不是簡單的翻譯為“艾莫爾”。譯名的每個字又富有女性特點或是受女性鐘愛的字眼特點,而譯名本身又有一定的含義,便于受眾記憶同時又帶來美的感受,可謂一箭雙雕。BIOTHERM的漢譯名“碧歐泉” 源語商標名內涵豐富,Bio-意為皮膚的生命, -therm是指礦物溫泉,因為在法國南部山區就有一種礦物溫泉,它對人體,特別是對肌膚有著特殊功效,而BIOTHERM產品的有機活性因子P.E.T. PTM正是從這種礦物溫泉中提煉出來的。其漢譯名中,“碧”使人聯想到碧水藍天、綠意盎然,“歐”、“泉”指代了產品的誕生之地更讓人產生清新自然、優雅純凈的感覺。化妝品Maybelline,漢譯名為“美寶蓮”。“美”暗示其功能是使消費者更美麗,“蓮”暗示其效果是使消費者如蓮花般漂亮,既取其音,又取其義,兩種語言融會貫通,且發音響亮、寓意美好,不失為一上乘之作。
總之,化妝品名譯名多采用“芳”、“黛”、“詩”、“蘭”、“玉”、“姿”等漢字,給人以清新芳香、典雅純潔、婉約美麗之感,迎合了廣大女性的
消費觀念,考慮了漢語的語言特點和漢民族的語言心理,選用內容美好、聲韻嬌甜的字詞,且發音響亮、節奏分明,給人以視覺與聽覺美的享受。這種翻譯以譯文的讀者為中心,既考慮到原品名,又迎合了中國讀者的心理,打開了中國的銷售市場。反之,在廣告翻譯中,如果不對譯文讀者的文化、心理加以了解,然后進行適當的文化轉換,那么,即使質量:一流的產品也很可能無人問津。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從翻譯目的論的角度分析使我們對化妝品名翻譯有了更實際更準確的認識。化妝品品名是受眾接觸產品的第一信息,是產品吸引顧客的題眼。因此需具有豐富的想象力和藝術靈感的翻譯,而產品的功能要求品名的譯文必須接近讀者,以讀者為中心,從而達到宣傳商品和勸購的目的。因此化妝品品名的翻譯不單純受語言文化的制約,還應該考慮到翻譯目的的宏觀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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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翻譯目的論述評 篇3
【摘要】文章從目的論角度研究清末民初科學小說翻譯,指出清末民初科學小說翻譯是在特定社會歷史環境之中進行的,譯者懷著科學救國的政治目的采取意譯和改譯的翻譯策略,希望借科學小說譯介普及科學知識、啟發民眾,達到啟蒙和救國的目的,這體現了清末民初的時代特征。
【關鍵詞】目的論;科學小說;科學救國;翻譯策略
一、引言
中國科幻文學的發展從清末民初引進西方科學小說(現通稱“科幻小說”)開始。我國第一篇科學小說的譯介是由薛紹徽和陳壽彭于1900完成的。受到當時西學東漸和政治小說譯介潮的影響,此后幾年中不少國外名家的科學小說被引入中國,其中以梁啟超的《十五小豪杰》(今譯《兩年假期》)、魯迅的《月界旅行》(今譯《從地球到月球》)和《地底旅行》(今譯《地心游記》)為代表。科學小說譯介風潮催生了中國科幻文學,并帶動國內科幻小說短時期的繁榮發展。與現在的譯本比較,梁啟超等人翻譯的科學小說不論從文章結構還是內容上差別甚大,這與當時社會政治歷史環境不可分。他們采取的特殊的翻譯方法體現了特定的翻譯目的。本文將以功能翻譯流派的目的論為視角,分析梁啟超早期科學小說翻譯。
二、翻譯目的論概述
目的論(skopos theory)是由德國翻譯理論家漢斯·弗米爾(Hans Vermeer)于1978年在其《普通翻譯理論框架》(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一書中首次提出的。傳統翻譯理論把“對等”看作衡量譯文質量的最可靠標準,但是弗米爾認為:“光靠語言學不能幫助我們,原因是:其一,翻譯不只是一個語言學的過程;其二,語言學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方法來解決翻譯中的問題”(Nord, 10)。因此他在行為理論(action theory)的基礎上提出了目的論。Skopos 是希臘詞,意為“目的,動機”。目的論重視文本的功能,認為翻譯不僅是語言形式的轉換,而且也是一種跨文化活動,一種意圖性和目的性行為。決定翻譯的不是原文本身或原文對接受者產生的影響,也不是作者賦予原文的意義,而是譯文的預期功能或者目的。弗米爾指出,任何一種行為都有目的,翻譯也不例外,因為翻譯本身就是一種交際行為,任何一種翻譯都有自己的目的(Vermeer, 221),而翻譯目的決定翻譯方法(REiss& Vermeer, 101)。譯者是翻譯活動中最主要的參與者和翻譯活動的最終實施者,對翻譯行為負責。譯者根據翻譯要求決定翻譯目的,而后選擇適當的翻譯策略來實現這個翻譯目的(Nord,27-29)。
在清末民初的.歷史背景下,早期科學小說譯者如梁啟超等人也是懷著特定目的譯介西方科幻作品的,而他們采取的意譯和改譯的翻譯策略也體現了翻譯行為的目的性。
三、目的論視角下的清末民初科學小說譯介
1、科學小說概念界定
科學小說現在通稱科幻小說,根據中國大百科全書,科幻小說被定義為“通過小說來描述奇特的科學幻想,寄寓深刻的主題思想,具有‘科學’,‘幻想’,‘小說’三要素,即它所描述的是幻想,而不是現實;這幻想是科學的,而不是胡思亂想;它通過小說來表現,具有小說的特點”(353)。但是在晚清,科學小說的界定并不是一個嚴謹的范疇。作為一種完全舶來品的文學類型,清末民初科學小說一直處在一種與政治小說,理想小說等分類雜糅的狀態中。對于科學小說的劃分,晚清人遠未達到共識,后來被劃為科學小說的文類在當時被稱為“哲理科學小說”或者“哲理小說”。這表明當時的科學小說中科學與幻想的成分具有某種反思傾向從而在思想上具備較大價值,因此有“哲理”一說(吳巖,256)。這是晚清科學小說譯介和創作的共有特點,既是由于當時的文人學者對科學小說這一新型文類認識不夠深刻,也是由于特殊的社會歷史環境賦予了科學小說以特殊的意義。
2、科學小說譯介概況
20世紀初翻譯文學類型多樣,科幻小說同政治小說和偵探小說一起成為風靡清末民初,尤其是20世紀最初十年、二十年我國翻譯界的三個最主要的翻譯小說品種(謝天振,35)。中國第一篇科學小說譯作是由經世文社出版發行、由薛紹徽和陳壽彭翻譯的《八十日環游記》。魯迅于1903年翻譯出版了《月界旅行》和《地底旅行》,1905年翻譯了美國作家路易斯托倫的《造人術》。梁啟超于1902年翻譯了儒勒·凡爾納的《十五小豪杰》。當時翻譯的大量科幻作品幾乎遍及了所有重要的刊物(林建群,132-135)。這些科幻小說多數為西方科幻的日文轉譯或者日本小說的直接翻譯,作品被引進中國的科幻小說家主要有法國的儒勒·凡爾納,英國的威爾斯和日本作家押川春浪等。
3、科學小說翻譯目的
目的論認為翻譯目的決定了翻譯行為和翻譯過程中的各種選擇,而翻譯目的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多種非語言因素的影響,例如特定時代的歷史背景、社會環境等。清末民初的有識之士認識到,經過幾十年的西學譯介,大多數民眾并未脫離蒙昧思想,而政體羸弱的現象也未得到實質性改變,因此他們逐漸產生了將政治和科學通俗化,即引入小說的想法(范祥濤,劉全福,28)。這正是當時科學小說翻譯在短短幾年內蔚然成風的主要原因。
梁啟超并不是晚清科學小說譯介的開先河者,但對于譯介這一文學類型有自己的思考,懷著特定的社會政治目的進行翻譯。他并非把翻譯作為個人謀生或者消遣的手段,而把翻譯作為投身社會政治活動的武器,作為經世濟民的思想武器。
梁啟超的科學小說譯介活動始于1902年。他不但在自己主編的《新小說》雜志連載《新中國未來記》,還發表翻譯小說《世界末日記》及譯后記,次年,他發表了翻譯小說《十五小豪杰》,向讀者普及科學知識,進行科學啟蒙,體現了他科學救國的思想。除此以外,梁啟超認為科學小說應當擔負起思想啟蒙的神圣政治使命。翻譯科學小說并不僅僅是為了滿足于介紹“求知”或者“探險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科學向讀者渲染其政治理想。例如,他在《十五小豪杰》卷首填了一闕《調寄摸魚兒》來闡明其譯書目的:
“莽重洋驚濤橫雨,一葉破帆飄渡。入死出生人十五,都是髫齡乳稚。逢生處,更墮向天涯絕島無歸路。停辛佇苦。但抖擻精神,斬除荊棘,容我兩年住。英雄業,豈有天公能妒。殖民儼辟新主。赫赫國旗輝南極,好個共和制度。天不負,看馬角烏頭奏凱同歸去。我非妄語,勸年少同胞,聽雞起舞,休把此生誤。”
4、科學小說翻譯策略
晚清時期不少翻譯都對原文有大膽的增刪和改動,這既有譯者語言功力方面的原因,也是由于當時大多數譯者受到“中體西用”思想的影響,缺乏明確的文學意識,從而對原作的情節,敘事結構等方面進行嚴重的增刪和改譯。當然,也有不少譯者基于特殊的翻譯目的,比如顧及到中國讀者傳統的閱讀習慣,審美情趣以及道德倫理觀念等文學接受方面的原因。梁啟超等人由于懷著科學救國,改造中國的政治目的,進行翻譯時采取意譯和改譯的策略。
梁啟超翻譯科學小說是為了宣傳政治主張,因此在他看來,若原作之意與譯者之意一致,譯作盡可能去達原作之意;若原作之意與譯者之意相異,譯作則應違背原作之意去達譯者之意,在處理原作之意與譯者之意相異的時候,他運用增刪、改寫等多種翻譯策略(蔣林,78)。例如,《十五小豪杰》第二回講述十五個少年乘坐的帆船擱淺,兩派少年在是否要馬上上岸和是否用舢板的問題上發生爭執。梁啟超對此評論道:“有競爭乃有進化。武杜兩黨抗立,借以為各國政黨之影子,全書之生動活潑,實在于是”(5669),把兩撥少年之間的爭執引申為競爭和黨派之爭,借譯書抒發自己政治意圖,另外,他在文中不時插入自己政治觀點,例如在譯文第九回他譯道:
“不料鴕鳥轉身一撲,把他丟將下來,連上了六七回,才得坐定。便揮兩人使退,急把韁勒了,將兩塊眼遮除去,方才鴕鳥之所以凝立不動,正為著這個東西的。現下開了眼界,正如國民有了知識之后,就不肯盲從那野蠻政府的束縛的。陡然一躍,騰身望著叢林中狂命奔逸,急得沙毗手忙腳亂,渾身是汗。”(5686)
“現下開了眼界……盲從那野蠻政府的束縛”一句并非原文應有之義,而是譯者擅自添加的政治主張,采用這種夾議的翻譯方法是因為譯者要通過翻譯科學小說達到政治啟蒙的目的。
四、結語
由弗米爾等德國學者提出的翻譯目的論是對翻譯的外部研究,聚焦于翻譯過程中對目的的選擇。目的論認為所有翻譯遵循的首要法則是“目的法則”: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的過程。通常情況下,譯者需要根據翻譯目的在源語文化和譯語文化之間權衡并做出選擇。清末民初科學小說的翻譯是譯者科學救國政治目的的體現,在翻譯過程中譯者采取意譯與改譯的策略有其特殊目的在,即宣傳愛國救民的政治思想,并增刪書中部分內容,使其更容易為國人所接受。這也是當清末明初社會政治環境在文化層面的表現——有識之士希望通過科學小說的譯介啟蒙國人思想,使之擺脫蒙昧狀態,最終達到改造社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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