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文學史觀的局限性與經典文本的復雜性論文
先唐文學研究,目前有三個任務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對中國傳統的“文章”與現代意義的“文學”之間的聯系進行反思,對傳統經典文本的解讀與研究給予更多關注,對二十世紀文學史觀及其帶來的研究方法進行深刻反省。
一般的認識,“文學”是個西方的舶來品,現代意義上的中國古代文學研究,沿用的都是西方的“文學”概念與研究方法。這種認識未必全面。回望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史的建立,大致有兩條道路:一條是胡適、陳獨秀等人提出的“新文學”,也就是借鑒西方文學史概念建立起來的中國文學史體系;一條是宋明人“詩文評”基礎上產生的包含經史子集在內、具有“文章學”意義的“文學”觀念。前者是西方意義上的literature概念,后者具有中國“文章學”傳統,但也包含著曾經向現代意義上的“文學”轉換的嘗試色彩。
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文學”概念,導源于陳獨秀、胡適等人的思想。根據陳獨秀《文學革命論》與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建設的文學革命論》,以及錢玄同的《寄陳獨秀》等文,他們倡導的“新文學”,不外乎詩、騷、賦、詞、文(包括散文與駢文)、戲曲、小說七大門類,基本上奠定了二十世紀中國古代文學史的格局。胡適以白話文重寫文學史,他所謂的“文學改良八事”,將經、史、子與集部的大部分作品排除在“文學”之外。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以西方文學史架構來界定中國古代文學史的范疇,為后來的中國古代文學史指定了一個撰寫標準。王國維、胡適所言“一代有一代之文學”,則為中國古代文學史的書寫限定了分期標準。這就導致了中國古代文學史的分期與西方文學史一樣,一上來就屈從于政治史與思想史。一句話,文學屈從于歷史。如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將史書中的材料按照“文學”的標準剝離出來,使得民國時期的“中古文學史”屈從于“史學”,甚至成了下腳料似的“史料之余”。這種在當時較為“革命”的文學理論,將“文學史”推至文學研究的前沿。直到今天,與世界文學史一樣,中國古代文學學科的前沿陣地仍然是“文學史”。文學研究法中的家族、地域、接受與傳播,甚至包括文學文獻學領域的文學史料的搜集整理、文學家年譜、文學編年等,皆未超越“文學史”范疇。同時,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提出的“文學的方法”中的“集收材料的方法”與“推廣材料的區域”,直接影響了二十世紀中國古代文學研究的范式。時下仍然盛行的舊史料的搜集與整理、新史料的發現與刊布、文學文獻的輯佚與補編,皆與此有關。
胡適等人引入西方“文學”概念,將中國古代文學與世界文學接軌,無疑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與世界文學的傳統一樣,中國古代文學的源頭也被追溯到口頭文學與民間創作傳統。書面文學是口語無法承載文學敘事任務之后的產物,而民間創作傳統如祭祀與禮儀詩、神話與歷史傳奇則是純文學產生的`基礎。正是基于此類理論,中國古代文學具有了鮮明的世界文學色彩。
中國的文學文本,有其特殊的產生過程。中國古代典籍出現的四部分類法,決定了“集”部與其他三部在文獻載錄、傳播方面必然具有很大差異,相應帶來的是閱讀者對文本闡釋與解讀方式的差異。這提醒我們:在使用不同部類中的相同文獻的時候,應該有清晰的文本意識,既要注意搜集、分析、利用經學、史學與子學文本的材料以解決文學問題,同時還要注意同一個材料在不同文本中的傾向性與特殊性,尤其注意文學文本與其他文本的三個差異性:文本性質與文獻來源的差異性、文本生成與衍化的差異性、文獻截取方式與解讀的差異性。將一切材料“一網打盡”、“竭澤而漁”而忽視不同文本特殊性的做法,很容易產生材料誤讀,導致研究結論與原始文獻的巨大偏差。
中國古代文本存在的經傳體式以及后來的注疏、義疏等體式,反映在集部,就出現了正文、注文不同的文本層次。復雜的、多層次的注文文本,在提高正文文本經典性的同時,還部分程度上割裂了正文文本的完整性。具體說來,古代文學文本具有的“碎片化”與多系統性特征,給閱讀者帶來了不同的文本層次與審美體驗。就此而言,古代文學研究就具有更多的可能性。梳理古代文學文本的多系統化過程,揭示古代文學文本的不同系統與世界,總結文本層次與多系統性的文學經驗,可以為古代文學理論研究提供新思路與新成果。
文本的多系統研究,集中在文本的符號學方面。文本共性,將文本區分為“總體文本”和“具體文本”,而“總體文本”是“現有文本”,可以為“具體文本”提供現實的、熟記的“活”材料。這為我們理解文本層次提供了借鑒。例如,文學文本的正文與注文,之所以被置于一處,就是“文本共性”的作用使然;而正文文本作為一個“具體文本”,可以從“現實的文本”、“現有文本”即“總體文本”中選擇使用材料。這種層次性、多系統性,造成了文本的復雜性,給讀者帶來閱讀障礙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同層次的審美享受與閱讀體驗。如果說正文反映的是作者時代的學術與文學思想,注文則反映了注釋者對正文的思想認識、注釋者所處時代的學術價值與文學風尚。這種文本復雜性,體現的是文學文本研究的多種可能性。
決定文學發展大方向的,是經典文本、主流文本。我們要反思胡適等人提出的“文學的方法”,直面經典文本的學術價值,深入文本內部,解析文本形成與存在的意義,而不是一味在外圍為經典文本、主流文本提供新史料。一句話,今天的先唐文學研究,“細讀”、“解讀”經典文本,要比胡適當年提出的“集收材料”、“推廣材料”重要得多,而提高研究者“細讀”、“解讀”經典的能力,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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