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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道家生命倫理思想探略
論文摘要:以“道”和“自然”解釋生命起源、本質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堅持“重生輕物”的生命本位觀和“無欲無為”的養生論,注重生命的普遍關懷,超越世俗生活的束縛,追求本真生命和精神自由,并且以放達的態度對待生死問題。道家生命思想自始至終充滿著超越世俗功利、追求與天地同化的自然主義生命倫理精神和智慧。
論文關鍵詞:道法自然;生命本位;生命關懷;生命超越;生死觀
傳統道家和等人以“道法自然”為立場,從人與自然、人與物、人與人的關系出發,深刻地考察了生命的起源與本質,注重淡化名利、重生輕物、返璞歸真的生命關懷意識,具有超越現實、追求自由、平靜對待生死的人生態度。道家關注生命怎樣才能實現本真價值和意義,顯示出對人的生命的真切關懷,蘊含著深邃的生命倫理思想和生存智慧。
一、“道法自然”的生命起源論和天人關系說
探求生命的韌始、生存依據、物質形體與精神魂靈的關系,以及個體生命與宇宙自然的關系,是古代與傳統的理論出發點和價值基礎,也是道家生命倫理思想的追索主題。
在傳統社會關于生命的宗教臆測和蒙昧恐懼中,道家卻把生命的起源歸因于自然以及自然之道。老子以“道”為最高本體范疇,把作為規律、法則意義上的“道”延展成為萬物本原、本體之道,用以說明世界萬物包括人體生命產生的根源及其成長發展的規律性問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天地萬物包括人的生命都是由“道”的作用而產生,從“道”那里獲取自己的形體、生命和性情;同時,“道”是生命活動的法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狀態之“道”周遍地貫注于萬物之中,人的生命從產生到死亡的演變歷程,都與“道”息息相關,生命必須循“道”而行。“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這些觀點以唯物主義精神和自然的“道”表明了生命的起源和存在基礎。在繼承老子“道”生天地萬物和人的基礎上,列子提出:“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形變之始也。清輕者上為天,濁重者下為地,沖和氣者為人;故天地含精,萬物化生。”他認為包括人在內的天地萬物都本諸自然之氣、天地之精而化生。稷下學派的管子也以精氣說解釋“道”以及與人有關的生命現象:“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合乃生,不合不生。人的生命是由精和形兩部分構成的,精指精氣,比較靈動;形指粗氣,形體比較被動;前者來源于天,后者來源于地,精氣和粗氣結合有了生命,人是精和形的結合,也可以說是天和地交互作用的產物;形體中包含的精氣越多,人的生命力就越旺盛,人也就越聰明和有智慧;如果精氣離開人的形體,生命就會走向死亡。在先秦道家思想集大成者莊子看來,“道”既是無生命的萬物之本,也是生命之本、人之本,人的形體、容貌、精神以及整個生命都是由“道”產生的,所謂“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萬物以形相生”“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得不謂之人?”德充符)漢初黃老道家進一步強調“道”對各種生命形態的始基作用,《黃老帛書·道原》和《淮南子·原道訓》等作均指出:宇宙萬物,從天地山川、日月星辰、陰陽四時到花草樹木、飛禽走獸乃至人類,都是由天地自然之“道”產生和由“道”體規律所支配的。
在“道法自然”的自然主義宇宙論和生命起源論基礎上,道家主張天人萬物一體、和諧相處。老子排除宗教神設、神預在天人關系中的主宰地位,把人提高到與天、地、道同等的地位,肯定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以自然的“道”闡明“天”不過是客觀存在,消解了“天”的人格神的含義,祛除了傳統關于“天”以及以承載天命自居的“帝”的至高無上、主宰一切的資格,確立了科學的天人關系學說。列子提出人與自然萬物和諧相處,“天地萬物與我并生,類也。類無貴賤,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為而生”‘說符,認為天地萬物與人都是自然并生的物類之一,并非相為而生,不過是各憑智力或體能而各取所需,沒有理由厚此而薄彼,貴人而賤物,以此表達“天人合一”的自然生命觀和生態觀。莊子也認為:“天”與“人”以及自然萬物本質上是融合為一的,“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人相對于萬物如九牛一毛,“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人與萬物是平等的,彼此無貴賤之分,所以人類不是自然的主宰者,而是順應者,應該做到“順之以天理,應之以自然”,“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故兩無為相合,萬物皆化。”人也應當“從天之理”以無為,“汝徒處無為而物自化”,做到尊重自然規律,順應事物本性,以實現事物自然成長,為此要做到萬物不傷。這種自然生命觀和生態觀正如羅素所指出的:“如果人類生活要想不變得無聊和索然無趣的話,就得認識到存在著各種其價值完全不依賴于效用的東西。”人類應該“泛愛萬物”、“常寬容于物”,按照自然的規律讓各種生命存活和成長,不隨意摧殘扼殺,最終才能達至萬物一體、欣欣向榮的“天樂”境界。
二、重生輕物的生命本位觀和無欲無爭的養生論
“道”和自然賦予生命的是生與死的統一,天命固然,無法絕對控制。人應該做的是順其自然保持生命的本來面目,不可為追求外物迷失自我甚或失去生命。、等人宣揚重身、貴生的生命意識,珍重人的自然生命力和生命特質。
從自然生命的價值觀出發,老子提出“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的命題,“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沒有生命本身,還談何憂患榮辱?在他看來,與生命相比,一切聲名、貨利都是身外之物,生命才是最寶貴的和無價的,不要為追求聲名、財利而損害甚至喪失自己的生命。遠離聲色貨利的縱欲生活,安于順應自然的自足生活,是真正的貴身和重生。以自然、無為的觀點,認為在原初里,人們非常淳樸;而在現實社會中,人們被自私多欲的思想誘惑,使本來純樸的人性受到損害,現實的人要獲取寧靜,應該“見素抱撲,少私寡欲”,復歸到無知無欲的嬰孩狀和自然純樸狀態;提倡“不尚閑,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外物和過分的感官追求會傷性害生,損害人的樸素本性,使人迷失方向,也會造成社會追逐爭奪和混亂傷殘,“是以圣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告誡人們應當“知足”,“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在現實生活中,只有常常保持“知足”、善于柔弱處下的心境,不隨物遷和沉溺,才能守護生命的本真和“道”體。老子指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章水甘居下流,其性柔弱,而攻堅時莫之能比,能懷山襄陵,穿石銷金。“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憂。”…“章純真的德性就像水一樣,柔弱處下,與萬物不爭,所以能泰然自若。“江海之所以能為百古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以少私寡欲、柔弱不爭的修養論提誡為官者應該尊重普通百姓,把自己的利益置于百姓的利益之后,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愛戴,通達生命久遠之道。
莊子等人繼承并發展了老子的生命本位和“重生輕物”思想,確立了貴生、尊生的人生價值取向。莊子認為名利、家國、天下均是身外之物,真正內在于人的、人能真正擁有并應該珍重的只有生命本身,而不是身外之物。在《養生主》篇中,提出“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的養生方法和目標,是要在人世間“遵循自然之中道而安其常法”,這樣才可以保全天性,保全生命,享盡天年。在《讓王篇》中,莊子借用寓言故事批評“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棄生以殉物”,“今世之人,居高官厚爵者,皆重失之,見利輕亡其身,豈不禍哉!”主張以生命為貴、以名位利祿為輕的人生,“能尊生者,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莊子繼承了老子守柔處弱的思想,在《天下篇》中指出:“堅則毀矣,銳則挫矣。”柔弱不爭的思想,是調節人我、個人和社會關系的重要原則,是保存力量因而成為剛強的方法,是道家獨特的取勝之道和生存之道;“不爭”是以退為進,養精蓄銳,厚積薄發,后發制人。莊子提出了“無用之用”的全生法,“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人間世"。“無用之用”便是“順物自然”。不刻意追求功名利祿,以善待生命,盡其天年,達到生命“大用”。為實現貴生、養身,維護生命的大全價值,莊子提出了包括養形、養神、節食、寡欲等一整套養生方法。以“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而著名的楊朱也提出過“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的思想,兩者結合起來看,楊朱的思想是將個體生命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真正值得珍重的僅僅是生命本身,天下雖大,與生命本身若無相關故不取。生命本身是目的,而天下是用來保養生命的手段和憑借,相對于外在事物而言,雖爵為天子、富有天下,仍不足以與吾生相比,貴賤、輕重、安危,均應以生命為評判標準,應該重生而輕物、輕利。黃老道家集大成之作《淮南子》繼承了先秦道家看重個體生命價值這一思想傳統,提出“大己而小天下”、“身得則萬物備”、“生尊于天下”等觀點,認為只有生命本身才是最值得珍貴的,主張全其身、盡天年。
三、普遍的社會生命關懷
人的生命往往表現為在某種特定社會關系中的存在。道家諸子認為,個體生命的持存和完善需要社會的安寧、平等和公平,需要社會成員共同遵守自然之道,和平相處。老莊等人懷著深切的救世心情,設計了無為而治的救世之方,表現出普世化的生命關懷。
對現實生活的深刻洞察和批判,是對現實生命關切的一種表達方式。老子主張“愛民治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他斷言:“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脫,子孫以祭祀不輟。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鄉,其德乃長;修之國,其德乃豐;修之天下,其德乃溥。”在實踐中因循著“道”的自然本性,伴隨著“德”的擴充和完備,從自我到家庭、鄉里、國族乃至天下,由自然生命走向生命,使社會成為和諧安泰的共同一體,“道”的功用也通過生命的擴充而得到顯現。“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日慈,二日儉,三日不敢為天下先。”老子以慈愛為人生處事的第一“寶”,以慈愛之心對待天下萬物和社會他者。作為老子理想人格典范的圣人,處處心懷天下,善濟救人、善接救物,“圣人無恒心,以百姓之心為心。”…(章’圣人有一種仁愛之心,他們“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圣人無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圣人不自私自利,越幫助別人越充足;越給予別人,自己越能得道多助。正是有了這種無私的愛,圣人與百姓之間、人與人之問才能保證一種和諧的社會關系,這種無私的愛也是把個體生命擴充為社會生命的根本原則。以慈愛之心體盡天下萬物帶來的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以慈愛之心審視與人所處的共在之物,人與各種存在(包括人、社會和自然)之間成為共生共榮的相互依賴、互相需要、互相支持的和諧發展關系。老子提出“和”是生命本身所固有的精神,是自然和社會的必然態勢。在人的原初形態——自然生命那里,“和”的生命精神表現為本真和理想的極致,“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日常,知常日明。”“和”是萬物生衍的本性、依據和生機所在,知道“和”的規律也就是明白事理,并且以慈愛之心營造和推動社會生命的和諧。追求“其民愚而樸,少私而寡欲”的至德之世和建德之國,主張“夫帝王之德,以天地為宗,以為主,以無為為常”,“虛靜恬淡寂寞無為”;告誡統治者應該尊重人民常性,“在宥(寬)天下”而不是“治天下”,由此實現“與人和”、“人樂”的天下和諧,“所以均調天下,與人和者也。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著,謂之天樂”(‘天道。追求自我與他人、社會之間的關愛與和諧。以“至和”、“人和”的精神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普遍關懷和理想社會的向往。
四、生命的理想境界和超越意識
道家追求人性自然,以柔弱不爭的處世態度,鄙棄名利,通過對傳統的價值觀念和世俗的價值取向進行批判和超越,體現出對生命本質和精神自由的追求。
老子深刻揭示了仁義道德的虛偽性及為統治者服務的本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對于建立在“有為”、“人治”的基礎上的禮治,違背了“無為而無不為”的天道原則,制造繁瑣的禮儀制度、設施、道德規范,造成了人性的扭曲和天道的失落,老子主張拋棄儒家的仁義道德。生命的理想境界體現為對現象世界和世俗智慧的超越,實現對本體世界的回歸和對道的智慧的執著。它能超越時間,能“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能超越空間,得“道”的圣人能“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見天道”;能超越個體,走向永恒,執“道”久遠,“道乃久,沒身不殆”。圣人與“道”合一,按“道”行事,依“道”而為,掙脫了本性的異化和人為物役的枷鎖,返璞歸真;能意識到個體生命與宇宙自然的相通相合、同質同構和互含互動,將個體生命融于宇宙的大生命,超越了個體生命的局限,真正達到了自由無待的理想境界。圣人不居功自大,沒有一己之成心和偏見,沒有親疏等級的區分,一視同仁;沒有貴賤高低之別,對一切物皆尊其性、任其生、由其成。圣人有顆赤子之心,既有古樸的平等思想,又有虛懷若谷的博大胸襟;既簡單真實卻又精妙深邃,通達高深,能夠包容天下萬物,體盡自然而自由自在,回到了生命的素樸、真實之境,去除了雜心煩惱,實現著對現實名利、財物、權勢和禮制的超然灑脫。
莊子將對人生的關懷發展為對人格獨立和精神自由的追求,表現出心靈和境界的特征。他從人的本性出發,把自然作為價值取向,把過于繁瑣的仁義道德看成是對人性的束縛、摧殘,探求人性之自然、真實和自由。“性者,生之質也。” “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性是自然所賦予的,是與生俱來的個體獨有的特質。人性在自然狀態下會真實地流露和釋放,身心就表現出舒暢與自由,這叫做“適性”;反之,人性如果遭到抑壓或扭曲,不能得到應有的伸展,身心就會產生焦灼和沖突,就叫做“失性”。生命的自由和價值即在“適性”,做到不隨物遷,游乎塵外;而“失性”則是對人性的摧殘,對自由的桎梏,失性的生命是痛苦的,或者說是沒有價值的。莊子在其前代表人物子華子“全生為上”的基礎上,提出以“全性”(適性)為其理想的人生狀態,才是生命最高的品質和價值所在。莊子重視心齋和坐忘,忘記仁義禮樂,做到喜怒哀樂不入胸次,消除人與外物的界限,超越是非對立,使心靈達到虛靜空明、萬物一體、身心與道體合一的境地;向往“至人”,其與“道”為一,進入絕對自由的逍遙境界,“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故日: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通過對外在束縛的自我超脫,倡導無待、無累、無愚、逍遙的人生態度和生命超越境界。
五、曠達的生死觀
人的生死命運的變化也同日升月墜、晝夜更替一樣,是自然界中普遍現象,都遵從于“道”,終有一死是人的命運。看到了生死之間的相互滲透與轉化,認為生命現象在“生”出現的同時就已經包含了“死”的潛在因素,而在“死”到來的同時也向著新的生命形態轉化。他們以積極態度面對死亡,尋求精神超越途徑。
道家以自然主義的眼光還原了人生的本質,認為死生只是天地之氣流行的兩種形態,彼此相依相存,生死不僅像自然現象一樣普遍平常,而且又是相通和融為一體的。說:“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因為生死只是氣的聚散離合,生死如此平常,生之不能拒,死亦不能止,并且生死是相通的,死生本是同體。生一死為一過程、輪回、循環,以其客觀辯證觀點表達超然的生死觀。老子提出“歸根日靜,是謂復命,復命日常”…(章),是說萬物最終回到了它的根本,這就是靜,靜就是回復本性,回復本性也就達到了永恒。“死而不亡者壽”,再高的壽年也是有限的,身體死亡的必然性不可抗拒,但人生如果有道的精神貫注其中,就會獲得超越肉體生命有限性的意義,做到“(肉體)死而(精神)不亡”。也認為:“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皆物之情也。”人的生死是由自然天地來安排的,“生之來不能卻,其去不能止” “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輿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的生命是氣的聚合,氣聚合為生,離散為死;生死之變化本質是氣聚散之變化,氣化的過程也就是人的生命從無到有再從有到無無限循環的過程,死亡乃是人回歸到宇宙的真氣之中。莊子將這充塞于天地問的大道形象地比作“大塊”,人只是這個大塊的一種載體,所謂“大塊載我以形,務我以生,扶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大宗師))。人的生命只是大道的一種假托,“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順也”。死生之間沒有根本令人困惑、痛苦、難以跨越的鴻溝。無論是生還是死,生命都將是一個和諧的整體,死亡更不會構成對生存的威脅。深刻了解生死的本質,莊子對于自己妻子的死,由原來的痛哭傷心到鼓盆而歌,就是看到妻子的死亡是“儼然寢于巨室”,不應再傷心不止,否則是“不通乎命”。道家把生死看作事物發展的規律,是必然如此,無法改變的,消除了生死的神秘性。既然生死變化像其他事物一樣都遵循著一定的自然規律,“道”既是世界萬物的根本,也是萬物發展變化的根據,生死也一樣遵從于道,是“大道”運行于宇宙萬物必然規律的體現。要求隨順自然之道,居柔、處下、不爭、無私無為,主張“恬于生而靜于死”,使一己的生命依循著天地的自然流行,而提升了的精神將化人大道中,成為永恒存在的一部分,這樣才是善生又善死、善也善終。
道家老子、莊子等人深刻地指明了生命的起源、天人關系以及人的生命本質等問題,以“道法自然”為主旨,提倡虛靜恬淡、無欲無為,珍重個體生命并關懷他人生命,以超脫世俗的眼光追求生命超越和精神自由,以曠達的態度對待生死,追求人生不朽。道家的生命思想和智慧,對于處于當下被物質和世俗生活包圍的人如何看待生命本真和實現生命價值,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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