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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地攤食市文化
食市,其實本無“文化”可言,但,若果加上地攤二字,別有風味。
廣州的芳村,增城的江邊,深圳的海上世界……夜之食市,為我所好。太喜歡這樣的“嘈雜”了,一直喜歡。漸漸,卻衍生一種“文化”的概念,對別人的斥責不置可否。
有人說:如果有一條街,它的出名就是因為有大量的地攤,那就是靠地攤創造了這條街的一個風景,每個小小的卻又各不相同的地攤共同組成了這一條街,甚至這一地區的地攤文化。
這種說法我很認同,確實是這樣。尤其是大城市,如我上面所說,工作之余的觥籌交錯,并非優雅的星巴克,快餐式的麥當勞,或者有點奢華的哈根達斯所能理解的。不需要情調,在這里,坐在矮小的板凳上,你我是平等的,沒有任何禮節的約束,即便是光著膀子,東倒西歪,都是可以原諒的,甚至是被人“青睞”的,因為,當時,你喝醉了。
昨晚,在增城的江邊。不知道有沒有江的存在,似乎有,似乎無。人們在乎的不是那條江,在乎的是江邊的無數的人流,哪怕是擁擠,摩肩接踵,在所不惜。琳瑯滿目的地攤,構成了一副“清明上河圖”才有的意氣風發和無人能敵。
食市的人氣旺到看不到攤位了,而且一直持續到收攤為止,那就是一種文化推動。在這里,只有吃喝,閑聊,白天的必要的勞累和臃腫的腦袋,在這里都肆無忌憚。
這,難道不是一種文化嗎。文化,是具有推動力的車。也許你說,這太庸俗了。充斥的市井流氓。沒錯,有。很小的一部分。也正因為這樣,讓這夜色披上了讓人心驚膽戰的外衣,多了一份額外的神秘。高山流水固然讓人敬佩,但是我認為,下里巴人更加平易近人。
食市文化,靠地攤來實現,因為她照顧到了需要它的客戶群,并且創造了也培養了客戶群。所謂的客戶群,是誰?是星巴克里面的佼佼者?是麥當勞里面的休閑者?
北島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貴是高貴者的墓志銘”。說得精準。高雅,是一個群體,下里巴人,不也在衍衍不息嗎?難道有誰錯誰對?
也許有人說,文化,何以盈利為目的?也對。食市,它分明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可是,它卻帶給人流連忘返的感觸,帶給人夜不能寐的興致,帶給人遐想連篇的沖動。它是個性的,藝術的,超脫文化概念的另類存在。
一個月之前,我說:芳村之后,已無“宵夜”。誰料,江邊之行又改變了我的初衷。不知道,再到什么時候又有了新的結論呢。我想,太難了。地攤食市文化,終究是發掘不完。
在朦朧的夜里,只有沖著那一片“嘈雜”去,放下你高雅的面具,才能領略得到食市文化的感染力和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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