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緣雜劇作者考辨的文化論文
【內容提要】
《盛明雜劇》所收《李夫人再生緣雜劇》,因題“蘅蕪室編”,從《重訂曲海目》改題“蘅蕪室主人編”以來,諸家書目和研究者都認為蘅蕪室主人是王衡的別署,因此,《再生緣》為王氏所作。本文通過確鑿的材料,考辨今存本《再生緣》為吳大山(仁仲)所作,并對其生平事跡作了簡要的概述。
【關鍵詞】 《再生緣》 王衡 吳仁仲 考辨
《李夫人再生緣》雜劇,簡稱《再生緣》,四折。寫漢武帝寵妃李夫人病死,用武帝所賜玉鉤殉葬。十五年后,轉生為河間陳姓女子,以手握玉鉤為憑,與武帝再續前緣。今存《名家雜劇》(即《環翠堂精訂五種曲》)和《盛明雜劇》本,均題“蘅蕪室編”。《今樂考證》、《曲錄》等著錄,都沿用《盛明雜劇》的題署;而《重訂曲海目》則改題“蘅蕪室主人編”。傅惜華為《明代雜劇全目》所寫的王衡小傳,索性把“蘅蕪室主人”當作他的別署,《李夫人再生緣》雜劇自然也就成了王氏的作品。莊一拂的《古典戲曲存目匯考》也支持此說。由于這兩種劇目工具書的影響比較大,后來的各種有關的戲曲著作和工具書,幾乎都傾向于《再生緣》雜劇是蘅蕪室主人所作。
徐朔方先生在《王衡年譜》的“引論”中雖然不贊成蘅蕪室是王衡的齋名 (見《晚明曲家年譜》第一卷) ,但是他認為《再生緣》“以內容和風格而言,說它是王衡的作品倒沒有什么不合,當然還有待進一步查證。它如果是王衡的作品,當和悼亡有關。可能在萬歷二十一年他三十三歲馮夫人去世時所作”,并以王氏給妻叔馮時可的書信 ① 作為他考證的證據:
“蓋室人之不長世,八年前已預卜之。中道摧割,尚在人意中……妻亡以來,彷徨不知所寄,欲以玄理遣之而不能,欲以書卷筆札遣之而又不能。昨亡櫬出時,作哀詞數首,輒數日作惡……拙記二冊奉覽。”
馮夫人多病同劇中李夫人相似。如果允許我們想象,創作《再生緣》可能就是他“欲以書卷筆札遣之”的一種方式,而“拙記二冊”可能就是《再生緣》和另外雜劇的手抄本。除小說戲曲外,很少有作品可以簡稱為“記”,而他沒有寫過小說。 ②
盡管他認為此說“還有待進一步查證”,在表述時也用了不肯定的語氣,但他又把《再生緣》系于王譜“萬歷二十一年癸巳(1593),三十三歲,喪妻馮氏及次兒賡虞”之下,注曰:“《再生緣》雜劇或為悼亡作于今年。”在《王衡年譜·引論》的結尾,他還是明確地寫道:“王衡今存四種雜劇都以劇中人物影射他本人或他的近親,兼有自敘和詠懷性質,這是他雜劇創作的一大特色。”而且強調《再生緣》將“李夫人和鉤弋夫人合二為一”,同《郁輪袍》和《真傀儡》一樣在構思上都很巧妙。顯然,他又非常肯定《再生緣》就是王衡今存四種雜劇之一。
總之,上述諸家的說法都根據不足,難以讓人信服。“蘅蕪室”是否就是王衡的齋名,《再生緣》究竟是不是王衡的作品,都必須作進一步探索考辨,才能得到明確答復。
首先,《拾遺記》卷五載:“漢武帝思懷往者李夫人,不可復得……帝息于延涼室,臥夢李夫人授帝蘅蕪之香。帝驚起,而香氣猶著衣枕,歷月不歇。帝彌思求,終不復見,涕泣洽席,遂改延涼室為遺芳夢室。”《再生緣》作者將此事寫入該劇第三折:“好苦人也!前者夢見夫人把蘅蕪之草獻與寡人,因而醒覺,遂名其處曰‘遺芳夢室’。”《再生緣》用蘅蕪室作為題署由此而來,可能作者既要懷念亡故的妻子,又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便作了這樣隱姓埋名的處理。可是王衡《緱山先生集》及其友人陳繼儒所撰的《太史緱山王公傳》 (《陳眉公先生全集》卷三十九) 、唐時升的《太史緱山王公墓志銘》 (《三易集》卷十七) 中,以及其他明人的著作里,都未提到王衡有“蘅蕪室”這個齋名,更不見用過“蘅蕪室主人”的別署。王衡自己常用“緱山”這個外號,至于“綠野堂”的題署,只在題《杜祁公藏身真傀儡》雜劇時偶一用之。孟稱舜《酹江集》本《真傀儡》的眉欄上批注云:“相傳王荊石相公壽日,辰玉作此為尊人壽。”陳繼儒《太史緱山王公傳》明確指出,這個劇是王衡為其父親王錫爵祝壽所作,云:“乙巳,文肅公七十,公撰《杜祁公雜劇》以佐觴。訪求同硬家瑪染桑延之上座,與文肅公雁行班席,為竟日歡,見者詫為勝事。”文肅公,即王錫爵的謚號;乙巳,指萬歷三十三年(1605),劇應撰寫于這一年。而徐朔方先生認為“此劇當作于萬歷三十五年(1607)王錫爵被召而辭免之后不久”,恐不確。“綠野堂是唐朝名相裴度的別墅,作者借以表明自己的門第” (見《王衡年譜》) ,當然,也可能是為了避嫌才用它來署名自己的.劇作。至于蘅蕪室作為王衡的齋名則缺乏根據,《盛明雜劇》本《再生緣》的作者當是另一人。
其次,我們不妨看一看王衡的劇作究竟有幾種?陳繼儒非常推崇王衡的雜劇,在《太平清話》中將他與徐渭并舉:“近代雜劇,惟天池徐渭、辰玉王衡。”他又在《太史緱山王公傳》里說:“游戲而為樂府,多開拓元人三昧。”所謂“樂府”是指雜劇創作,進一步指出王衡的雜劇可以企及元雜劇。但究竟寫了幾種雜劇,則語焉不詳。此傳又云:“賴有尚寶君,積學操行,大振箕裘,……又刻文肅、緱山集。”按:“尚寶君”,指王衡之子王時敏(1592—1680),曾官尚寶卿,故稱。據此,《緱山先生集》由王時敏所編刻,集前有馮時可、陳繼儒、婁堅諸人的序,都寫于萬歷四十四年(1616),顯然這個集子是在王衡死后才編刊的。今存明刊本雖有六冊、八冊、十二冊、十六冊和二十四冊等不同的裝訂形式,但內容和版刻皆一樣,均為二十七卷。我所見到的一種卷首有萬歷四十五年(1617)蘇松備兵使者高出序的八冊本,在二十七卷目錄后“附北劇三種”,可見王衡只存北雜劇三種。這三種雜劇既無劇目名,劇本也不載于集中,到底是哪三種呢?據沈德符《萬歷野獲編》卷二十五《詞曲》記載,這三種雜劇是《郁輪袍》、《沒奈何》和《真傀儡》。上個世紀30年代,傅蕓子先生在日本東京訪書時,發現內閣文庫藏有《明人雜劇三種》,即《新刊葫蘆先生雜劇》(《沒奈何》的又名)、《新刊杜祁公看傀儡雜劇》和《新刊郁輪袍雜劇》。雖然俱未題作者姓名,但后兩種已知為王衡所撰,他又考出《沒奈何》也是王衡作品。因“黃文佟肚海目》復載王有《長安街》、《沒奈何》各一種,姚梅伯《今樂考證》、王靜安《曲錄》均因之,世遂以為王于《沒奈何》外又有《長安街》一種,因未見傳本,后之治戲曲史者亦皆沿襲之。此次余在內閣文庫得觀斯書,始悉歷來相傳之誤。蓋此劇之正名乃‘沒奈何哭倒長安街,彌勒佛跳入葫蘆里’,可知《曲海目》之大誤也”,并指出《看傀儡》的題名較《真傀儡》為佳 ③ 。徐朔方先生認為《明人雜劇三種》應是《緱山先生集》所要附刻的北雜劇三種,此說甚是。《明代雜劇全目》據清人王士禎《香祖筆記》稱:“鶴尹大父緱山先生作《郁輪袍》及《裴湛和合》二曲,詞家稱為本色當行。”又著錄《裴湛和合》一種。因此,王衡所作雜劇共四種,現有存本者實為三種,散佚一種。在這四種中,惟獨沒有署名蘅蕪室的《再生緣》雜劇。
再次,所謂“‘拙記二冊’可能就是《再生緣》和另外雜劇的手抄本”。此種推測也很難成立,因為王衡的妻叔馮時可道學氣很重,他對盛宴和觀劇很不感興趣,曾在《與徐上舍》的信中說:“生平最苦享盛宴,觀優劇,斯二者一殄天物,一亂天君,令人神擾氣塞。” (見明刊本《馮時可選集》卷三十七) 王衡當然不會將自己的雜劇劇本寄給馮時可,招惹他不愉快。然而,馮時可倒喜歡游山玩水,萬歷二十五年(1597),他官浙江按察使時,在處州任所刊刻的《超然樓集》,除十二卷為雜著《雨航雜錄》外,剩下十一卷中就有兩卷是游記。而王衡所說的“拙記二冊”,可能指《紀游稿》,《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八“地理類存目七”云:“《紀游稿》一卷,是編乃所作游記,凡泰山一首,香山三首,盤山一首,馬鞍、潭柘一首,雜記三首,蓋隨時摭拾付梓者。”《紀游稿》今不存,但所寫游記均見《緱山先生文集》卷十,《重九后二日登泰山記》寫于萬歷十四年秋,而游盤山則在萬歷二十一年九月。它們是“隨時摭拾付梓”,先以單冊刊印,最后才編為一集。王衡寄給其妻叔的二冊游記,很可能就是新刻成的《紀游稿》中的兩個單冊,因而自稱為“拙記”。
最后,自從1952年祁彪佳《遠山堂曲品劇品》在上海發現,經黃裳先生整理校錄刊行后,提供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明代曲家和劇目 ④ 。在《劇品》“能品”中就著錄有《再生緣》雜劇,題吳仁仲作。1958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據大東書局本校訂重印《曲海總目提要》時,曾請杜穎陶先生對該書各劇目的作者加注更定或考訂說明,將原先未署名的《再生緣》雜劇題為吳仁仲作。傅惜華《明代雜劇全目》為了使它與所謂王衡的《再生緣》區別開來,便將吳作《再生緣》另列為一個劇目。雖然持有懷疑態度:“王衡有《再生緣》雜劇,未知與此究是一本否?”但是后來的戲曲工具書,如莊一拂的《古典戲曲存目匯考》等皆將《再生緣》分成兩個劇目著錄,而且都認為吳仁仲所撰《再生緣》已佚。既然《遠山堂劇品》只著錄一種《再生緣》,又非常肯定它的作者就是吳仁仲,當然不是空穴來風,一定會有所根據。二十年前,我查閱黃汝亨《寓林集》時,曾在該書卷三十發現有《題李夫人再生緣雜劇》一文,它對考察《再生緣》的歸屬會大有裨益,今照錄于下:
漢武英略邁世,有蓬海三神山之想,而《傳》記西王母,以為非仙才意有情閉耶,然天下豈有無情仙人哉!夫情消意歇,海枯石爛,即神仙無投足所矣。李夫人之綢繆生死,去而復來,而少君能魂致之,姍姍乎響答色援 (按:應為“授”字之誤) 于瞻睇之間,蓋情節也。腐生謂少君幻術烏有是事,則梁武帝不因寶公見地獄相,而三生石畔無牧笛乎?予故感友生雜劇而題之,以愧天下淺情人,而且以悲世有美人,不及遇漢武而塵土者遇矣。或世無少君,一死不可復作,而蘭摧玉折,沉泉下之痛者可悼也。
這個“題詞”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此劇也是寫漢武帝和李夫人再生緣事,劇名也叫《再生緣》,它很可能和《盛明雜劇》本《再生緣》是同一劇;二是,黃汝亨并未點明此劇的作者,只是說“感友生雜劇而題之”。《詩·小雅·棠棣》:“雖有兄弟,不如友生。”“友生”,指朋友,那么這個撰寫《再生緣》雜劇的友人是誰呢?今存本《寓林集》和《緱山先生集》中雖然找不到黃汝亨和王衡互相贈答酬唱的文字,但黃氏和王衡的摯友陳繼儒交往頻繁,黃集中致陳氏的書信就有五通,其中有兩封信提到王衡,他在一封《與陳仲醇》的信中說:“《人鏡編》甚欲得之,足下不付之伯畏,當托辰玉兄見寄。” ⑤ 由此可見,黃汝亨和王衡的關系非同一般。如果《再生緣》確系王衡(字辰玉)所作,按照道理說,受朋友之請托寫序跋或題詞,應當在行文中交代出請托者的姓名或別署。可是這篇題詞中只字不提劇作者的姓名,甚至連蘅蕪室也不愿涉及,因此,很難說《再生緣》就是王衡所作,我對此一直心存疑問,苦于對吳仁仲的名號、籍里、生平一無所知,無從考察,也只好作罷。
最近,再讀《寓林集》,終于在卷二十五《與吳伯霖》信中有驚喜的發現,信云:
近奴子歸,奏記足下,自陳治鐘陵狀略具。……仲初竟爾泉下,生平豪舉何在?二十余年事,彈指一息,含毫作狀,更自耿耿不已。生平文不佳,然不能為臾言,以重不安。又于案牘旁午中,偷忙作閑,狀成草草,似與仲初氣魄不遠。今錄一過送足下,或生志不忘之感。……仁仲《再生緣》并寄去 (著重號系筆者所加) ,一涉情境,便自有黯然處,直須付之川上。
黃汝亨(1558—1626),浙江仁和(今杭州)人。萬歷二十六年(1598)進士,授進賢(即鐘陵)縣令,官至江西布政司參議 ⑥。此信寫于任江西進賢縣令時。收信人吳伯霖,名之鯨,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他是萬歷三十一年(1603)舉人,屢上春官不第,后謁選浮梁縣令,甫六月卒 ⑦。黃汝亨與吳伯霖為莫逆之交,這封信對考察《再生緣》雜劇的作者非常有價值:一是,可以證實《遠山堂劇品》所著錄的《再生緣》雜劇,確為吳仁仲所作,黃汝亨為《再生緣》雜劇的題詞,是受劇作者吳仁仲本人或友人吳伯霖之請托所撰寫的。二是,有利于考訂黃氏為《再生緣》雜劇題詞和雜劇的寫作時間。萬歷二十六年,黃汝亨進士及第后,次年五月出任進賢令,《寓林詩集》卷一有《五月授進賢令出都辭諸游好作》詩可作證。《與吳伯霖》這封信既然寫于鐘陵令任上,具體時間究竟是哪一年呢?信中說到為仲初撰行狀事,此仲初是誰?查《寓林集》卷十八,確有《亡友張仲初夫婦行狀》,文章一開頭就交代了撰寫行狀的緣由:
予自弱冠弄筆墨,游于文學先生,即交仲初,迨今二十余年交好。而仲初竟郁郁死,死之夕,會有天假予從計吏還鐘陵,猶得撫其床而哭。無何,其長子堯元走一介,涉江逾山千余里,草其生平來請狀。……鞅掌案牘,無能修辭為仲初重,以知仲初深,即草草庶其似之。
此“行狀”與信中所說情況完全一致。仲初名文輝,為人偉岸而有奇氣,六試不第,郁郁而死。他卒于萬歷辛丑(二十九年,1601)四月初九日。明制:外官三年進京一朝覲,接受考核,謂之外察,也叫計吏。辛丑正是黃汝亨上計之年,所以信中說“天假予從計吏還鐘陵”,可能由北京先回杭州探親,然后再赴鐘陵,這樣才有機會見張仲初最后一面。為張氏夫婦所撰寫的“行狀”以及《與吳伯霖》的信,都應寫于萬歷二十九年黃氏回任所之后。信中既然說道將《再生緣》與行狀一并捎回,因此,《題李夫人再生緣雜劇》也可能在此時寫成,而劇本很可能創作于寫“題詞”前不久。
《寓林集》中有與吳仁仲酬答之詩四首,卷三《讀吳仁仲年兄所志內行詩以悼之》云:
與汝憐同病,瑤編不忍看。悲風下木葉,殘月墜欄桿。案遠惟青史,幃虛只黝冠。鼓盆寧是達,政苦有情難。 同卷還有《答吳仁仲》:
痼疾君無問,煙霞意獨偏。前魚寧有泣,飛鳥自堪憐。璧以連城重,花因并蒂妍。情重還我輩,相眎每嫣然。
從這兩首五律來看,吳仁仲有鼓盆之喪,心情非常悲痛,借詩以抒發,并寄給友人黃汝亨,黃答詩以慰之。黃氏也有過悼亡之痛,他在《亡兒茂梧壙志》中說:“茂梧余長子,原配贈孺人沈氏出也。生十月而母沈見背。” (《寓林集》卷十五) 從這篇“壙志”,可知他的結發妻沈氏,卒于萬歷十七年。《寓林集》卷一有《悼內十首》,其序說:“忽焉中棄,垂白在堂,啼孤在膝,塊然獨處,能無傷懷?深愧太上無情之達,不勝古人忘寐之慘。”正因為黃氏也遭遇過喪妻的痛楚,所以讀完同年吳仁仲的詩后,才能感同身受,發出“與汝憐同病,瑤編不忍看”的感嘆。“案遠惟青史,幃虛只黝冠。鼓盆寧是達,政苦有情難”四句詩,寫吳仁仲伏案面對青史時,可能用漢武帝和李夫人再生緣的動人故事,來表達自己的悲哀和鐘情,這是否也在暗示他想寫或者正在創作《再生緣》雜劇呢?吳仁仲的妻子死于何年,雖然難以確切考訂,但從黃汝亨《讀吳仁仲所志內行詩以悼之》來看,當在萬歷十九年吳氏中舉之后,萬歷二十八年冬,北上參加明年春的會試之前,這樣,雜劇有可能寫于題詞前的兩三年內,即萬歷二十六七年間。他和黃汝亨既然有著相同的命運,所以吳仁仲又將自己為悼亡而作的《再生緣》,送給好友黃氏,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并請他撰寫題詞。《盛明雜劇》本《再生緣》的眉批說:“一字一思,一字一淚,不堪多讀”;“說道堪憐處,令人凄絕”;“情語,非深情人不能道”,很能體會作者在劇中對亡妻的深切懷念和悲痛之情。而黃汝亨也被劇中的真情所感動,“一涉情境,便自有黯然處,直須付之川上”。
上文所引的前一首詩,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即黃汝亨稱吳仁仲為“年兄”,他們可能同年中鄉試,或者同年考上進士。經查《乾隆杭州府志》卷六十九“選舉”,與黃汝亨同時中萬歷十六年戊子科的吳姓舉人有多人,逐一排除后,剩下“吳大山”,最有可能是吳仁仲的姓名,他是“錢塘人,順天中式”。再檢《康熙錢塘縣志》卷十“選舉”,果然在萬歷十九年辛卯科毛鳳起榜下發現:
吳大山 順天中式
黃汝亨 貫仁和,見進士 卷二十“人物政事”有吳氏小傳:
吳大山,萬歷時隨父任京師,召試楷書,授內閣中書。辛卯中順天鄉試,以孝廉為部郎,歷任滇南參政。
由于小傳過于簡單,又未載其字號,況且中式時間為萬歷十九年,與府志所記十六年有出入,不能不讓人產生疑竇。后來終于在《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八“循吏”、《浙江通志》卷一百九十“介節上”查到吳大山的小傳,記載比較詳細。今錄后一篇小傳于下:
吳大山,字仁仲,居鳳凰山之燕窩。江西副使吳源之孫,光祿寺卿果之子。萬歷時隨父任京師,召試楷書,授內閣中書。萬歷辛卯,中順天鄉試,為部郎,歷云南參政。有富商為盜所誣,家破而冤不雪,大山至,一讞而出。州牧有以寶玉精锨笞⑸峽頰擼大山曰:“暮夜之金可畏也。”其人懷愧而去。未幾,乞休,歸于西湖,筑別業,植老桂修篁,顏曰“輞川”。
從上述記載來看,仁仲確系吳大山的表字,為萬歷十九年舉人,《乾隆杭州府志》卻誤成萬歷十六年中鄉試。然而,此傳結尾與縣志、通志稍有不同:
天啟時,魏忠賢竊政滇南,為立生祠,求大山記,大山毅然不可,遂告歸。 可以看出吳大山不巴結權銜褐蟻停在當時也是很難得的。
大山的至交駱從宇撰有《澹然齋存稿》,卷五有《吳公墓志銘》。其書國內僅存孤本,庋藏于外地,此稿草就后才獲見 ⑧ 。“墓志”記載生平較詳,可對其生卒年、科第及宦歷作如下補充:(一)據墓志所載:“長憲州來吳公,余同年友,年少于我,才谞倍我,以丁卯六月卒。”可知大山號“州來”;丁卯,即天啟七年(1627),他卒于這一年。他辭職歸來時,“年僅及艾”,《荀子·致士》:“耆艾而信,可以為師。”楊倞注云:“五十曰艾,六十曰耆。”天啟二年,大山年屆五十,順此上推,他當生于萬歷元年(1573)。因此,他的生卒年為1573—1622。(二)大山九歲喪母,弱冠游太學,為大司成田鐘臺所賞識,聲譽鵲起,會修《寶訓實錄》,被征召參與其事。《實錄》成,授中書舍人,未就。于是發憤讀書,萬歷十九年中順天鄉試。萬歷二十八年(1600),北上參加會試,因父病重急馳南還。從此就再也沒有參加科舉考試。(三)萬歷三十二年(1604),史館乏人被延之入,除誥敕房辦事,次年改制敕房。萬歷三十八年(1610),實授中書舍人,因擅長制詞,為當政相國葉向高所欣賞稱善,恐他離去而難以覓人替代,故屢不予以遷升。由于前相國朱賡竭力推薦,直至萬歷三十九年(1611),才擢工部虞衡司主事。萬歷四十年(1612),署屯田司員外郎。這年冬,升都水司郎中,會河工告急,奉旨督理淮、徐、中河,修筑三山口決堤。萬歷四十六年(1618),論治河功,晉升云南參政兼僉事,整飭曲靖等府兵備。天啟二年(1622),擢云南按察使,未蒞任,以病辭,歸于西湖終老。
綜上所述,一位湮沒了四百多年的劇作家的形象及其家世,已經浮現在我們的面前。吳大山出身于世代官宦之家,他的曾祖父吳培為松江府同知,曾叔祖吳玭和吳扁,不是官至參政就是當過御史;祖父吳源終官江西按察副使 ⑨ ;父親吳果通過召試書法,授中書舍人,累遷至光祿寺卿。他自己也是步其父的后塵,由中書舍人而官至云南按察使,一個正三品的地方大員,這在僅中過舉人的士子中非常罕見。在明代戲曲家中只有汪道昆官至兵部侍郎(正三品),與他的品級相當。他很善于為官,但廉潔自律,尤其不巴結權銜褐蟻停在當時也是很難得的。大山篤于情愛,為悼念亡妻創作了《再生緣》雜劇。可能由于出身和地位的顯赫,或者為了避嫌疑,不愿在劇作上署真名,以蘅蕪室作為題署。版本學家魏隱如在《古籍版本鑒賞》一書中,曾提到汪廷訥刻有《環翠堂精訂五種曲》,收《真傀儡》、《再生緣》、《男王后》、《一文錢》、《齊東絕倒》五個雜劇。此書尚未獲見,但北京大學古籍善本部所藏明刊《名家雜劇》,就收有這五種雜劇,也題作《環翠堂精訂五種曲》,它們應當是一部書。其中《再生緣》題“蘅蕪室編,西湖季黃沈士伸、仕喬黃士佳閱”,并有眉批。因此,崇禎時,沈泰所編《盛明雜劇》,將這五個劇收錄集中,而《再生緣》則完全沿用《名家雜劇》的題署和眉批。至于吳大山與祁承杏形蘗系,由于資料的缺乏尚不得知,但是黃汝亨《寓林集》中有與祁氏唱和之作,他們之間往來密切。《再生緣》有可能通過黃氏而為澹生堂所收藏,故祁彪佳《遠山堂劇品》著錄《再生緣》,題吳仁仲著。而此劇又收入其子祁理孫所編《名劇匯》 ⑩中;這是一個大型戲曲集,共七十二本,收錄雜劇二百七十種,惜其已經散佚。由于《名家雜劇》(《環翠堂精訂五種曲》)極為罕見,《再生緣》以《盛明雜劇》所收本廣為流傳。吳大山與吳之鯨被時人目為“江皋二俊”,他不僅會寫劇,而且也能詩,據“墓志”,所著有《大云編》、《傲素軒》(徐□《紅雨樓書目》著錄,為《傲素軒詩》二卷)和《秋柳》諸稿,已不見傳本;他與當時著名文人謝曰可、屠隆、沈孔真等共結詩社,諸家均為其詩集作過序。同馮夢楨、虞淳熙也交往甚密。他任中書舍人時,還和張萱等校理纂輯過《內閣藏書目錄》八卷11 。
注釋
①此信題為《馮文所妻叔翁》,見《緱山先生集》卷二十二,馮時可當時正在桂林任廣西按察副使(見《嘉慶廣西通志》卷三十四“職官十九”)。
②見《晚明曲家年譜》第一卷《王衡年譜·引論》。
③見《東京觀書記》,收入《白川集》,東京文求堂1943年版。
④《遠山堂曲品劇品校錄》,上海出版公司1955年版。
⑤《寓林集》卷二十六,明天啟四年刻本。伯畏,丘民貴字,號仲鶴,嘉興人。曾官福建長汀知縣。
⑥傳見《啟禎野乘》卷七。
⑦傳見《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八“文苑一”。
⑧這篇墓志銘承北京大學圖書館張玉范教授所提供,在此僅致以謝意。
⑨以上均見茅瓚《江西按察副使吳公墓志銘》,載焦摺豆朝獻征錄》卷八十六。
⑩見祁理孫《奕慶樓藏書目》。
11見述古堂抄本《內閣藏書目》卷末題署。張萱,字孟奇,號九岳、西園,廣東博羅人。萬歷十年舉人,授內閣中書,歷戶部郎中,官至平越知府。著有《西園全集》、《蘇子瞻春夢記》雜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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