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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城文化研究30年
吳城是指商時期分布在贛江中下游地區的一種考古學文化,因首先發現于樟樹吳城遺址而得名。據初步,30年來,在江西各地發現了屬于吳城文化的遺址100多處,其中有3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發現,那就是樟樹吳城遺址、瑞昌銅嶺商周礦冶遺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遺存的發現與發掘,吳城遺址的發掘,確立了江西商代的考古的時代標尺,瑞昌銅嶺商周礦冶遺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遺存的發掘,則揭開了江南商代文明的新篇章。1973年吳城遺址發掘以來的30年,是吳城文化的考古與研究工作確立、發展并獲得空前大發展的30年,在文化年代與空間分布、文化特征、生產力發展水平、性質及其與周邊各區系文化相互之間的交流影響等方面均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吳城文化的研究現狀
任何一種考古學文化,從發現之日起都是在不斷地充實和完善,隨著時間的推移,遺存數量逐漸增加,分布地域有所擴大,文化內涵也日益豐富。吳城文化亦是如此。吳城文化的發現與研究過程,實質上是一個新的不斷積累與新方法逐漸加以運用的過程,這個過程大致可以平分為二個階段,前后各15年。
第一階段(1973—1988年春),是文化命名與科學的文化分期研究階段。1958—1973年秋季以前,江西全境進行的田野考古工作開展不多,對本地先秦文化的認識僅孤立地限于幾何形印紋陶,因而,這一時期所做的考古與試掘工作,往往將商周及其以前的遺存籠統地稱為幾何形印紋陶遺存,歸入新石器時代遺址。1973—1974年,北京大學考古系與江西省博物館、清江縣博物館組成聯合考古隊,對吳城遺址進行了3次考古發掘,揭露面積1117平方米,出土相當于二里崗上層至殷墟時期的遺物500多件,通過對比分析,確定吳城遺址為一處商代遺址。這一發現,第一次從江西的幾何形印紋陶遺存中劃分出了屬于商時期的文物,表明商文化曾對江西產生影響,從地層學與類型學上確立了江西商代的考古的時代標尺。本階段最大的成就是初步建立了吳城文化考古資料的時空框架,基本弄清了吳城文化的延續時間和分布范圍,為吳城文化的考古與研究工作全面繁榮發展、進入“黃金時代”從田野資料積累和基礎研究積累兩個方面做好了充分準備。
第二階段(1988秋至今),是吳城文化考古方國地位確立階段。吳城文化的考古發現與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展,進入全面繁榮發展的新階段,其開始的標志是瑞昌銅嶺商周礦冶遺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遺存的發掘。這兩項重大考古新發現,與過去江西各地零星出土的青銅器,吳城遺址發現的冶銅遺跡、出土的石范及其它遺物一起,大大豐富了吳城青銅文化的內涵。本階段經正式考古試掘與發掘的吳城文化重要遺址有:瑞昌銅嶺商周礦冶遺址、新干大洋洲商代遺存、九江龍王嶺遺址等。這一系列考古工作,將吳城文化的研究向深度和廣度推進。
30年來,吳城文化考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來加以概括:
吳城文化的命名 1976年,在筑衛城遺址發掘簡報中首次使用“吳城文化”的概念來表述早于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1979年,北京大學《商周考古》編寫組對吳城文化的內容進行了初步概括;1981年,李伯謙對吳城遺址1—3次發掘資料進行全面而系統的研究后指出:吳城青銅文化“主要因素,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與商文化存在明顯區別”,進而根據考古學文化命名的一般原則,首次提出了“將以吳城遺址為代表的這類遺存命名為吳城文化”,并歸納了吳城文化的特征,提出了吳城文化的分期與年代。他的這一觀點得到普遍公認,為吳城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吳城文化的內涵 關于吳城文化的性質,主要有中原商文化一個地方類型說和土著說兩種不同的意見。
多者認為吳城文化是贛江鄱陽湖流域一支與商文化存在明顯區別的地方文化,既具有濃厚的地方特色,又帶有一定的商文化色彩。但吳城文化的分布范圍有多大,則有分歧。彭適凡認為吳城文化是分布于江西全境的一支商代的考古學文化,包括吳城類型和萬年類型,“主要地分布在鄱陽湖—贛江中、下游地區的一支青銅文化,而以贛北地區最為密集,東和東南已達武夷山下,進入閩地;西和西北至湘贛邊境和幕阜山下;北和東北可達長江沿岸和皖贛交界的山區。”李伯謙也持類似觀點。彭明瀚認為,吳城文化的分布范圍在贛江鄱陽湖以西,商時期贛江鄱陽湖以東的廣大地區的考古學文化為萬年文化,二者是兩種性質不同的考古學文化,不能把萬年文化作為吳城文化的一個地方類型。
李家和在全面分析了吳城青銅文化后,認為“吳城遺址文化與中原商文化的一致性是明顯的,主要的”。“從位置看,吳城這地方正是自中原南來的三苗之居的一個點。吳城文化本身就屬于夏商文化之列,只是南來后與江西本地的土著相結合,才又有了某些不同于中原夏商文化的一些特點。”“既然文化性質明確,因而另立‘吳城文化’名稱,就顯得沒有必要了。”趙峰認定吳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居民“雖居住于今天的清江縣,遠離中原,但仍是殷人的一支”,與中原“有著同一文字。”
吳城文化的分期與年代 關于文化分期,有三期說和四期說兩種觀點,大多數人把吳城文化分為前后相繼的一、二、三期。隨著江西商代的考古工作的進展,發現了一批比吳城文化一期早的遺址,吳城遺址近年也發現了比原吳城一期文化要早的地層,彭明瀚在李伯謙三期說的基礎上新增一期,提出四期說。
關于吳城文化的上限,三期說認為是商代中期,彭明瀚認為吳城文化的上限可以早到商代前期晚段。關于吳城文化的下限,也就是吳城三期,存在一定分歧。發掘簡報認為其下限已進入周代的記年,持此觀點的還有唐蘭、彭適凡等。李伯謙認為吳城三期的年代基本上不會超出商代,不會晚至西周,應與殷墟三、四期相當。
吳城文化的族屬 關于吳城文化的族屬,由于基于對其文化性質的不同認識,主要存在二種觀點。李家和認為,“吳城遺址文化是自中原南遷來的三苗氏或華夏族文化與本地土著文化相結合相融合的產物,是構成商周時期越族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1989年,李家和又將自己的觀點修正為吳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一支,其族屬是“亞雀”。持土著說者認為其族屬是當地的土著,或認為是“與中原商民族有甚為密切關系的古越族的文化”,并進一步推定為“揚越”,彭適凡認為,當時揚越的地域不僅僅包括鄂東南以及湖南與江西的大片地區,其東大體以鄱陽湖為界,今鄱陽湖以西的贛北、贛西北及贛江西岸都應是揚越的聚居地;徐心希認為,卜辭及先秦典籍中所提及的“干”,其確切地點應當在江西,其代表文化是吳城文化一、二期,干越作為一個獨立的奴隸制國家,與中原商王朝并無隸屬關系,而吳城及鄰近的新干大洋洲地區直到西周時期仍然是干越的中心;或認為是“三苗”。
大洋洲遺存的性質 目前主要存在二種觀點,一種主張墓葬說,另一種主張祭祀說。
墓葬說。發掘的參加者基本上主張墓葬說,發掘報告和簡報均采用墓葬說。
祭祀說。吳之?認為大洋洲是“殷商之際盛行的以女巫瘞禱水旱的‘巫沙’祭丘遺存。”唐嘉弘指出:全面的考察,新干大洋洲遺存當系這里方國“君王”在河川上固定祀地進行“浮沉”之祭時的祭品,延續時間有數十年之久,甚至更長一些。彭明瀚認為大洋洲遺存是一處商代社祀遺存。
大洋洲遺存的年代 目前主要有以下6種看法:
二里崗上層說。安金槐認為大洋洲的青銅器有許多器形和花紋特征,“基本上和河南鄭州商代二里崗上層的同類青銅器相類同”,“這說明兩地出土的這些相類同的青銅器時代是相近的,”其時代屬商代中期。
殷墟一期說。孫華認為大 洋洲的青銅器有早晚之別,最早的為二里崗上層,但最晚的青銅器為殷墟一期,因而大洋洲遺存的年代“應當在殷墟一期,它在商代大型銅器墓分期序列中應在殷墟婦好墓之前,而不是與之相當,應是殷墟一期偏晚的一座大墓。”“可能相當于殷墟早期,稍早于婦好墓。”
殷墟早、中期說。該遺存的發掘者彭適凡等認為,大洋洲最早的青銅器為二里崗上層,最晚的相當于殷墟早、中期,并結合陶器斷定該墓“下葬年代應在商代后期早段,大體相當于殷墟早、中期。”李學勤認為將該墓的年代定為“商代后期早段的吳城二期是妥當的。”
殷墟三、四期說。鄒衡認為,大洋洲青銅器有早晚之別,第一階段相當于二里崗上層,屬此期的青銅器比較少;第二階段相當于晚商早期,亦即武丁前后,更多的青銅器屬這一階段;第三階段相當于武丁以后,并推定該墓的年代應在商代后期晚段,即殷墟三、四期。
西周中期說。林巳奈夫通過對大洋洲青銅器與中原青銅器比較后認為,最晚的青銅器應是西周中期,雖然大洋洲遺存中也確有不少的青銅器屬商代后期早段,但這是“由于該制作傳統自商代后期早期階段到西周中期這一漫長的時期內在當地得到維系繼承的結果。”
春秋早期說。馬承源認為,大洋洲3件鉦(即發掘簡報中所說的大鐃)上“有明顯的土墩墓系青銅器上的紋飾,而伴有青銅器的土墩墓,其時代很少能超過春秋早期。”這樣就很自然令人理解為大洋洲青銅器群的年代最早也只能是春秋早期。
瑞昌銅嶺銅礦石的去向 劉詩中、彭子成等人利用現代科學檢測手段,對長江沿岸的銅礦石和江西、湖北、鄭州、安陽等地出土的商代青銅器進行鉛同位素測試研究,結果表明,安陽的商代青銅器中有一部分可能是用銅嶺的銅礦石鑄成的,江西吳城和大洋洲出土的青銅器則是用瑞昌銅嶺商周礦冶遺址的銅鑄造的。張永山根據考古發現,并結合甲骨文、金文與文獻中的相關記載進行全面研究后指出:商代存在一條經漢東翻越大別山進入河南的南銅北運線路,武丁南征就是為打通這條通道。
吳城前瞻
(一)吳城文化的淵源與去向
江西地區的先秦考古發展極為不平衡,吳城文化的上限年代只是早商偏晚的二里崗下層晚段,更早的文化是什么?換句話來說,吳城文化的直接前身何在?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贛江鄱陽湖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段的考古學文化是“樊城堆文化”,相當于夏時期的典型遺址還沒有發現,遺物在廣豐社山頭遺址、新余斜里遺址和萍鄉虹橋禁山下遺址等地有零星出土,它與“樊城堆文化”和吳城文化之間的發展演變過程及方式尚不明了。依目前的考古分析,吳城文化與“樊城堆文化”之間有缺環,還不能銜接,兩支考古學文化間的連接階段還需要進一步的發掘工作來研究和完善。彌補這一缺環,建立江西考古學文化體系,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江西考古工作的迫切任務,也是江西考古研究工作中十分重要和緊迫的課題,應予以足夠的重視。
吳城文化的發展去向,也不是太清晰。由于江西的考古遺址多數是西周時期的堆積直接疊壓在新石器時期地層之上,目前還沒有找到吳城文化與西周時期考古學文化之間的典型地層。從器形來看,吳城文化的主要陶器與西周時期諸考古遺址中的同類器物,演變軌跡也不是太清晰,兩者間也存在明顯的缺環。吳城作為當時的、、文化中心,在吳城二期末或三期初突然廢棄了,這個中心轉移到哪里去了?發生這一轉移的原因是什么?新干大洋洲和牛頭城的發掘,似乎露出了一線曙光。近年在牛頭城的與試掘表明,該城的城墻建于商代晚期,西周是其興盛期。那么,牛頭城與大洋洲遺存的關系如何?與吳城的關系又如何?這些問題的解決都有賴于今后考古工作的進展來回答。
(二)吳城文化王陵與宗廟的尋找
吳城是一處城址面積61.3萬平方米、分布面積達4平方公里的古城,從商代早期延用到商代晚期,時間長達數百年,各個時期城內不同區域的功能如何?目前不是太清楚。吳城作為當時的都邑,必然會遺留下與其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大型祭祀或宗教禮儀遺存,目前僅發現了一個祭祀廣場和一條通向祭祀廣場、鋪設考究的道路,王陵、宗廟、大型夯土臺基等禮儀建筑遺存還沒有找到。而這些恰恰對我們判定吳城文化的性質、政治結構等極為重要,都有賴于今后大量細致的田野考古工作來證實。
(三)吳城文化諸聚落間的關系
聚落考古對于吳城文化而言,目前首要的是盡可能搞清楚吳城文化諸遺址的分布狀況,確認各遺址間的相互關系,這里包含了時間關系和空間關系。吳城文化分布在贛江鄱陽湖流域的廣大地區,各地發掘與研究工作的不平衡狀況,制約了我們從文化整體的角度來考察這個問題。吳城文化已發現的遺址有100多處,它們的年代、性質及其與周圍遺址間的關系,還不是很清楚,當中應該存在不同等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遺址,吳城毫無疑問可以作為吳城文化的中心聚落遺址對待,那么,次級中心在哪里?包括哪些?吳城與大洋洲遺存的關系又如何?各遺址的分布規律如何?這一系列問題的解決,均需要我們不懈的探索。考古學文化研究的深入都有賴于每一次考古學實踐,吳城文化過去30年的認識就是從每一次考古學實踐中產生和發展的。同樣,要使吳城文化的研究更加深入,認識更加全面,必須在既往認識的基礎上更加深入全面地開展田野考古調查和發掘,取得科學的一手資料。
我們要進一步打開思路,拓寬研究視野,不能僅僅局限在吳城文化本身,不能就吳城文化談吳城文化,而是要從微觀到宏觀,全方位地展開我們探索的目光,用各種可能的理論體系、技術方法去尋找歷史的真實。一方面要將吳城文化放進贛江鄱陽湖流域先秦文明進程的歷史背景中去審視它;另一方面,我們的研究要有一個宏觀的視角,要把吳城文化放到長江流域古代文明進程中去審視它。從整個長江流域來看,在距今5000—4000年這一階段,文化發展最高峰是良渚文化;在距今4000多—3000年左右,文化發展最高峰是石家河文化;在距今3000年左右這一階段,文化發展的最高峰是三星堆文化和吳城文化。吳城文化又是商代文化的一個部分,因此我們要以吳城文化為基礎,再結合贛江鄱陽湖流域及四鄰地區的青銅文化進行比較研究,要充分考慮到商文化的南漸對整個長江流域商代文明進程的影響,要研究當時長江流域與黃河流域之間是如何相互影響的?更要研究吳城文化與當時周邊各區系文化相互之間的交流與影響,在這樣一個大的時空范圍內歸納和認識吳城文化的基本特點及其源流,我們或許對吳城文化會有一些新的感悟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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