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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硬化與創新
內容摘要:作為中國血緣文化和西方企業制度相結合的產物,家族企業在我國民營經濟中舉足輕重。家族企業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舒緩了我國緊張的就業壓力。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家族企業發展中的題目突出表現在,家族企業“做不大”。本文在分析家族企業現狀和成因并為煥發家族企業的活力提出了相應的建議。關鍵詞:家族企業 治理模式 硬化 創新
在論述治理模式硬化與創新的題目之前,有必要提以下兩個題目:什么是治理?什么是治理模式?這兩個題目實際上是緊密相關的。治理是治理模式的本質內核,治理模式是治理的具體延伸。但是目前理論界對這兩個概念尚無同一的定論。筆者比較贊同的是復旦大學芮明杰教授對治理所下的定義:“治理是對組織的有限資源進行有效整合,以實現組織既定目標與責任的動態創造性活動。”治理模式這個概念是建立在治理這個概念上的,筆者則比較傾向于北京大學夏業良教授在《家族企業治理模式與發展方向》一文所下的定義:“所謂治理模式就是對治理思想、經營策略與發展戰略在某一環境中的現實運用的規范性總結。其側重點是外部環境與內部組織結構的變化和調整。尤其是在制度創新條件下的適應性調整和變革。”從夏教授的定義不丟臉出治理模式(實質上即可視為“家族企業的治理操縱系統”)的內容是有層次的,治理思想是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其最高層次;經營策略是治理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是治理思想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直接體現;發展戰略是治理思想長期化動態化的載體,由其溝通和聯系治理思想與具體的經營策略,是兩者的紐帶和橋梁。綜上所述,治理模式的核心是,根據企業外部環境與企業內部自身的發展變化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更新,以求適應內外的變化。這種治理模式的調整和更新實際上就是企業治理模式的創新。
治理模式硬化與創新的含義
不同的治理模式對應著不同經營環境下的經營風險,當企業因自身的發展造成所處的經營環境發生改變時,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也隨之發生改變。那么為了適應新的環境與風險,治理模式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此即為治理模式創新。評價治理模式的優劣,應以效率而不是以形式為標準。所以,治理模式的選擇,要根據每一企業的具體情況,沒有必要要求企業一律采取所謂先進的治理模式以及相應的組織結構。
當然,進行治理模式創新的探索,這種行為本身也是有機會本錢的,它可能會造成當前治理者既得利益暫時性的損失,但是它有助于實現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當前治理者的暫時性損失完全可以從中得到彌補,相反假如為了一時的利益拒盡對治理模式進行替換,其機會本錢就是企業的覆滅。由于各種原因,家族企業的治理者出于對既得利益和暫時利益的考慮,會自發地產生對治理模式創新的厭惡和排斥,非但不會主動地支持治理模式的創新,還會利用既有的治理模式等種種企業制度安排阻撓治理模式創新,加強現有的治理模式以維護自身的利益。本文稱這種現象為治理模式硬化。
到底什么是模式硬化呢?我們首先對其作個表象的描述,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由于其組織結構、支配資源的有限、利益分配的格式等制度因素(硬化的原因)導致其不能隨著企業自身的變化以及外部環境的改變而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企業無法適應新的內外部環境,兩者間不斷產生摩擦(直接結果),現有治理模式成為企業經營效率耗損的直接和最大原因,企業預期的經營目標與現實取得的經營績效發生偏離(可見結果),然而治理者出于對既得利益的保護繼續維持甚至加強原有的治理模式,終極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長遠影響)。
治理模式硬化的表征
(一)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特點
在對治理模式硬化展開分析之前,首先有必要明確把握家族企業在治理模式方面的特征。一般而言,家族企業在治理模式方面所共同具有的主要特點包括: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身份往往合二為一;家族勢力對企業人力資源治理具有重要影響;企業經營治理過程帶有濃厚的家族色彩,缺乏明確分工,缺乏標準化、規范化的治理制度。
從以上三個特點不丟臉出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很大程度是基于血緣裙帶關系的治理模式,我們稱其為家族式治理模式。家族企業在創業之初選擇建立在單一的產權制度上的家族式治理模式有其內在的客觀必然性,主要體現在:家族企業的創立之初,難以完全脫離家族(血緣宗親等)的支持,其初始資本、人力資源等生產要素盡大部分往往都是由家族予以提供的;權力相對同一集中的治理組織形式確保了利潤最大化成為企業的首要目標;建立在家族基礎上的家族企業,傳統的家族觀念強化了員工彼此之間的聯系,便于形成企業牢固的凝聚力與向心力等。簡言之,家族式治理模式使得企業在初創時期極大地增強了家族企業的治理效率, 大幅度降低了企業的治理本錢, 最大程度地體現了企業經營治理的靈活性,得到了大量的來自血緣或親緣關系的交易用度節約。 (二)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硬化的表現及負面影響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家族式的治理模式逐漸成為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制約。治理模式硬化在此表現為,家族企業忽視環境變化繼續維持原有的家族式治理模式。其負面影響突出體現在人力資源治理和企業資本結構方面。
1.人力資源治理方面。家族式治理模式以血緣、親緣作為人際關系的聯系和紐帶,依靠治理者有限的主觀判定,依靠簡單的建立在血緣、親緣基礎上的信任關系形成對員工的約束。權力集中、缺乏授權以及“任人唯親”, 導致重要治理職位均由家族成員把持,按照關系的親疏程度進行人力資源配置。這種治理模式下的人力資源獲取渠道的相對封閉性和排外性,使企業外的和企業內部的“非自己人”的優秀人才很難發揮作用,而依靠家族內部成員又往往難以滿足企業需要,其結果就是企業難以充分吸納和利用人才,輕易出現人力資源瓶頸。
2.企業資本結構方面。家族式治理模式下的家族企業其運營資本大部分是自有資本,這是由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的單一產權制度所決定的。不僅是創業之初如此,在企業發展以后也還是繼續如此。企業所具有自然的排外情結,在產權制度的封閉性上也得到了體現。資本大多來源于家族成員或合伙人, 一般不吸收外來資本。這種現象存在客觀原因:家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規避風險的能力極弱,導致無論是面對要求一定信用保證條件的銀行體系,還是面對存在較高準進門檻的資本市場,家族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寬都受到極大的限制,處于夾縫生存的邊沿狀態。
治理模式創新的途徑
關于治理模式創新的含義上文已有論述,本部分不再重復。本部分重在針對上文的治理模式硬化,提出促進家族企業治理模式創新的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兩條途徑。
(一)產權制度改革
上文已經明確表示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硬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單一產權制度會導致家族式的治理模式出現“自增強效應”。因此,避免或消除治理模式硬化的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特別是在單一產權制度已經嚴重制約企業發展的時候。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企業資本結構發生變化的過程。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方式:吸引外資,實現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股份改造,積極上市;實施員工持股方案;購并重組。
(二)人力資源治理
家族式的家族企業治理模式對我國家族企業經營的影響,終極將表現為“人力資源”瓶頸及其相關的治理題目。因此,解決人力資源瓶頸題目能夠反作用于企業治理模式,有助于避免或消除治理模式硬化現象。建立良好的人力資源治理制度的措施包括:逐步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建立以績效為核心的人力資源治理體系;建立以科學考核為根本的競爭機制;建立激勵性報酬制度。
參考文獻:
1.夏業良,胡亭亭.家族企業治理模式與發展方向[J].決策咨詢,1997(4)
2.鄧艷梅,何國強.單一產權制度—民營家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J].貿易研究,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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