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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內外父母沖突對兒童心理行為影響狀況及作用機制研究
〔論文摘要〕父母沖突對兒童健康有著負面影響。中外學者提出各種理論模型來解釋父母沖突與兒童心理行為問題之間的關系,影響較大的四種理論分別是:學習理論、家庭系統理論、認知-背景理論和情感安全假設。綜合國內外父母沖突對兒童的影響研究,本文將父母沖突對兒童的行為、健康、成績和心理健康的影響及兒童的應對方式作一概述。
〔論文關鍵詞〕父母沖突;心理行為;綜述
中小學生的發展受到家庭、社會、學校等的影響。家庭是少年兒童發展的基礎和主要場所,從出生起他們就潛移默化地受到家庭成員的性格、心理、行為和人生觀等影響。家庭環境對兒童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是其他影響因素不能代替的。作為家庭主要成員,父母雙方的消極相互作用即“婚姻沖突”對兒童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負面作用。面對父母沖突,兒童是一個積極的認知主體和問題解決者,他們會產生巨大的壓力并努力解決問題,以焦慮、害怕、躲避等一些消極方式來維持家庭系統的穩定,而這很可能導致兒童的心理扭曲。心研究發現,具有問題行為的兒童更多地來自充滿爭吵和敵意的不幸福家庭中。
一、父母沖突對兒童心理行為影響的四種理論
中外學者提出各種理論模型來解釋婚姻沖突與兒童心理行為問題之間的關系,影響較大的四種理論是:社會學習理論、家庭系統理論、認知-背景理論和情感安全假設。
1.社會學習理論(the theory of social learning)
班杜拉(Bandura) 的社會學習理論是最早被用來解釋婚姻沖突和兒童問題行為之間關系的理論,該理論指出,兒童的學習主要來自對他人的觀察,兒童觀察榜樣的機會越多,越容易塑造他的行為,特別是當行為榜樣來自跟自己同一性別的家庭成員。研究表明,兒童觀察暴力行為更容易使得他們獲得贊成暴力行為的態度,最終模仿暴力行為。1981 年,貝斯基(Belsky )提出充滿暴力攻擊的婚姻沖突為兒童提供了一系列不良的人際交往模式,兒童通過觀察父母的行為及其后果,獲得有關人際交往的知識和不恰當的攻擊性沖突解決策略。父母在沖突中的行為和后果間接強化了兒童的錯誤觀念——攻擊行為是一種解決矛盾的可行方法,這種錯誤觀念將直接導致兒童的問題行為。兒童將這種負面的技能運用于日常與同伴、兄弟姐妹和父母的人際交往之中。卡明斯(Cummings)等人的實驗研究也發現,目睹成人激烈爭吵后,兒童對同伴的身體攻擊或言語侮辱行為增多。而且,父母之間公開沖突發生的頻率越高,兒童進行觀察學習的機會越多,其產生問題行為的可能性就越大。社會學習理論給二者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個解釋的模型,但是兒童是個積極的認知加工者,兒童在模仿父母沖突的行為時,已經有認知因素的參與。所以此理論不能夠很完美地解釋二者之間的關系,因此,一些研究者開始從認知加工角度提出了認知-背景理論。
2. 認知-背景理論(the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
1990 年,綜合分析以往有關婚姻沖突和兒童問題行為的研究,蓋瑞(Grych )和 芬徹姆(Fincham)提出了認知-背景理論。此理論認為兒童在經歷父母沖突時,會通過評價、歸因和應對等來感知父母沖突,間接影響自身的適應問題。
該理論強調兒童認知評價的作用,把兒童對沖突的認知過程分為初級加工(primary processing)和次級加工(secondary processing)兩個階段。在初級加工過程中,在父母沖突發生時,兒童會經歷一系列的害怕體驗,他們開始評價自己在沖突中受到的威脅程度。初級加工過程的評價受兒童本身的特點(如性別、氣質)、父母沖突的性質和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同時也受對沖突過程的期望、當時的情緒等情境性因素影響。兒童對婚姻沖突的評價將決定其感受到的壓力水平,由此便進入次級加工階段,在這一階段兒童開始思考沖突為何發生(原因歸因)、誰對沖突負責(責任歸因)、自己應作出怎樣的反應(沖突應對),即對沖突作出歸因,對自己的沖突解決能力及解決方式提出期望。次級加工過程也受兒童的年齡、性別和當時的情緒影響。
兒童在沖突過程中采用什么樣的評價類型,就會發展成什么樣的行為結果。例如經常采用自責歸因評價方式的兒童會出現抑郁問題,而經常采用受到威脅的評價方式的兒童會出現焦慮問題。
該理論主要強調兒童對沖突意義的評價、感知到的父母沖突的威脅程度、沖突歸因自責和應對父母沖突的能力,同時也很重視環境變量,如兒童當時所面臨的發展任務及其他壓力源對兒童的影響。它幾乎包括了兒童生活中各種相互作用的力量,認為兒童對這些力量的感知是理解婚姻沖突與兒童適應問題的核心。
認知-背景理論在婚姻沖突與兒童問題行為作用機制的解釋過程中已經取得很大成功,但也有研究者提出該理論過分強調兒童認知加工的作用,而對情緒加工的作用卻未給予重視。據此,有研究者從情緒情感角度提出了另一種假設,即情緒安全假設。
3.情緒安全假設
1994年,戴維斯(Davies)和卡明斯(Cummings)以依戀理論為基礎提出“情緒安全假設(the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強調兒童情緒在感知、解決婚姻沖突中的核心作用。提出婚姻沖突可能通過直接和間接兩種途徑威脅兒童情緒安全導致問題行為,其引發機制集中在兒童的情緒上。一方面,當兒童長期面對具有破壞性的父母沖突時,他們內心否定消極的情感被激發,對撫養者的依戀和家庭的穩定性產生不安全感,加重了對沖突的過多的感知和反應,這會影響兒童情感調節和言語的表達,使兒童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有效地處理情感問題,最終有可能出現人際交往等問題行為。另一方面,長期的消極情緒狀態不利于兒童對婚姻沖突作出恰當歸因,也會導致兒童問題行為。除了這種直接影響外,婚姻沖突也可能破壞親子關系而間接地引起兒童問題行為。通常,父母間嚴重的沖突會導致離婚或父母生理、情感上的精力匱乏,并將婚姻沖突中未能疏導的敵意遷移到親子交往中,從而威脅兒童的情緒安全;或者沖突使父母忽略了兒童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敏感性降低,導致兒童的不安全依戀,引起問題行為。
情緒安全假設認為,情緒不安全感會表現在兒童對婚姻沖突和家庭關系的認知、情感和應對行為等不同環節上,在任何一個環節上過大的壓力都會導致兒童問題行為。但這三個環節不是完全獨立的,它們會彼此聯系共同調節婚姻沖突對兒童的影響。例如,兒童在長期生活中已經形成了對婚姻沖突和家庭關系的一般認識,當兒童面臨沖突情境時,有關父母關系、家庭關系的表征會使兒童立即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現出恐懼、痛苦、警戒和明顯的敵意等情緒反應,如果這種消極情緒反應長期持續下去則會導致抑郁、焦慮等心理疾病。為了減少、消除沖突帶來的消極情緒,兒童會主動調節婚姻沖突在自己面前的暴露程度。但缺乏情緒安全感的兒童可能會對沖突暴露程度進行過分調節,如兒童過分卷入沖突,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或者逃避沖突以減少沖突帶來的消極后果,增加安全感。
4.家庭系統理論
家庭系統理論(the ideas of conflict as family system disruption)將家庭看作一個系統,認為婚姻沖突通過破壞家庭系統中的夫妻子系統和親子關系子系統,從而使整個系統破裂,最終導致兒童的問題行為,也有學者認為是沖突“外溢”(spillover) 。
夫妻子系統的破裂是夫妻雙方由于子女觀念的不一致,使得雙方很少過問對方的子女撫養觀念而堅持自己的撫養方式,導致撫養質量的下降,間接影響兒童的問題行為。教養觀念的不一致可能導致更多有關教育行為的公開婚姻沖突。這類沖突與兒童有直接關系,它對兒童發展的影響比那些與兒童無關的沖突更大,在這類沖突中兒童表現出更高水平的自責、羞恥和恐懼。
另外,婚姻沖突通過破壞父母和兒童間的情感聯系而影響兩者間的關系。戈德堡(Goldberg)等認為,在長期的婚姻沖突中,父母的情感和精力被耗盡,從而降低了對兒童情感需要的敏感性和反應性,使親子間不易形成安全的依戀關系。親子關系的質量會影響兒童對婚姻沖突的評價,缺乏安全、穩固的親子關系的兒童更容易將婚姻沖突視為對家庭和個人發展的主要威脅,因此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
家庭系統理論還提出了兩種外溢的假設:Erel提出的補償假說(compensatory hypothesis)被用于解釋那些高沖突家庭,但是父母的撫養行為是積極溫暖的。當夫妻沖突使雙方感情不能調和時,情感不能從對方得到滿足,從而轉向對子女積極的撫養方式和補償性的愛。米紐秦(Minuchin)提出的迂回假說(detouring hypothesis)被用于解釋那些高沖突家庭且父母的撫養行為傾向于過多保護和溺愛,緊張的夫妻關系使得他們將注意的目標轉移到子女問題上來,婚姻關系的敵對性和消極性轉嫁到對子女的過分嚴厲和過多保護教養方式上。
二 、父母沖突對兒童行為問題影響的實證研究
兒童對父母沖突的感知,對研究父母沖突和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的關系至關重要,許多研究證明了這一點。如1984年艾米麗和奧利瑞(Emery,O’Leary)發現,經常發生的公開婚姻沖突比隱蔽的沖突更容易引起兒童的心理行為問題(如攻擊性、不服從、反行為、抑郁、退縮及自我概念發展障礙等)。海瑟林頓(Hetherington)等人也發現只有暴露在兒童面前的婚姻沖突與兒童的問題行為有關,而那些隱蔽的、兒童未感知到的沖突與兒童問題行為的關系似乎很微弱。更早的一項對兒童的研究也發現,具有問題行為的兒童更多地來自充滿爭吵和敵意的不幸福家庭中,而在冷漠的不幸福家庭中出現的要少些。這說明公開的、兒童感知到的婚姻沖突比隱蔽的沖突更可能導致兒童的問題行為。本研究將父母婚姻沖突對兒童產生的負面影響分為行為、生理和學業成績三類。
1.父母沖突對兒童行為影響的研究
布拉薩( Bourassa)對984名法國青少年運用青少年自我報告量表進行測試,得出了高父母沖突家庭的青少年比沒有或者低父母沖突的家庭更容易出現外部和內部的問題。許多研究都認為高父母沖突組的兒童比控制組兒童更有可能變得敵對、叛逆、焦慮和抑郁。我國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結果,指向父母沖突可以顯著地預測兒童的抑郁情緒問題。1997年標樂(Buehler)對來自心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的68篇關于父母沖突影響青少年行為問題的348個結果作元分析,結果發現父母沖突和青少年的行為問題的平均相關系數達到0.32。計量分析還得出兒童青少年不分年齡大小、不分性別都逃不過父母沖突對他們消極的影響。
在大部分的行為研究中,研究者都采用Achenback 1991年編制的青少年自我報告量表,此量表的測量內容包括內部行為問題(如回避、焦慮和抑郁)和外部行為問題(如過失行為、攻擊行為)。雖然男孩和女孩都會受到父母沖突的負面影響,但是由父母沖突而產生的內部和外部行為還是有性別和樣本來源上的差異。研究表明,男孩更容易出現外部問題,而女孩更多表現為內部問題,可能是由于男孩更多地去直接干涉父母沖突,而女孩更多傾向于自責。但是研究者通過計量學分析發現,雖然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受到父母沖突的影響,但是差異沒有達到顯著性水平。來自的樣本比非臨床樣本表現出更嚴重的心理和行為問題。
2.父母沖突對兒童健康影響的研究
心理學研究表明,父母沖突影響兒童心理健康,使其出現攻擊、敵對、抑郁、焦慮等,但是對生理健康的影響還沒有受到應有的關注。我們可以從離異家庭和婚姻滿意度這兩個側面了解婚姻沖突與兒童身體健康的關系。
研究表明,那些父母關系不和諧和離婚家庭的兒童比來自和諧家庭和完整家庭的兒童表現出更嚴重的身體癥狀(如反常的疼痛、反胃、嘔吐、頭疼等)。可見,婚姻結構與和諧度可以預測孩子的身體健康。
父母之間的沖突如何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呢?2004年溫迪(Wendy)在前人文獻的基礎上提出了父母沖突對孩子身體健康影響的模型。此理論承認芬徹姆( Fincham)1990年提出的父母沖突對兒童的情感和生理調節因素產生直接的影響,同時還認為撫養行為的變化在父母沖突和兒童的身體健康之間起著中介作用,由婚姻沖突而產生的緊張感可能危及到父母的撫養行為,弱化了父母與子女的情感交流行為,這就是所謂的“情感外溢”(spillover effect)。父母照顧力度的下降可能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兒童的身體健康。另外,兒童感知到的婚姻沖突程度可能通過父母的撫養行為模式的變化而增加了子女攻擊和敵對行為的發生率。此理論認為父母沖突威脅著兒童的安全感和情緒調節能力,情緒調節能力的欠缺可能導致兒童難以面對外界的壓力,而且情感、認知和行為能力的赤字可能通過生理途徑(如神經內分泌系統、被弱化的神經傳遞系統)而導致身體的不健康。
3.父母沖突對兒童學業成績影響的研究
兒童感知到的父母沖突直接和間接影響他們的學業成績。唐納德(Donald)等研究者在2000年運用父母沖突量表、青少年感知家庭和諧度量表對115名兒童青少年進行測試,結果表明父母沖突與他們的學業成績呈顯著負相關,并運用結構方程模型驗證了家庭支持和父母對子女學校事件涉及程度兩個變量在父母沖突和兒童學業成績之間的中介作用。可能是因為沖突使父母很少顧及到子女的問題,給予其學習上必要的支持與鼓勵,使得兒童很少能夠感知到來自家庭的支持,這種感受間接影響兒童對家庭作業的完成、對學校的評價等。大部分研究者認為父母沖突是通過間接的方式影響兒童學業成績的,但是實證研究表明,父母沖突通過直接和間接兩種途徑對兒童的學業成績產生影響。
三、父母沖突對兒童心理健康影響途徑的研究
父母沖突是如何影響兒童青少年的心理與行為等問題呢?目前研究者從各種不同的角度證明這種影響有直接的和間接的。直接影響是父母沖突對兒童心理行為產生直接作用,間接影響是父母沖突通過其他的相關變量間接影響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和行為。
珍妮(Jeanne)等人在研究的過程中運用結構方程模擬模型,證明父母沖突對兒童青少年的抑郁和行為有直接的影響;評價在父母沖突和抑郁之間起著中介作用,抑郁是父母沖突和兒童的行為之間的中介變量。還有學者證明了社會支持、家庭支持、家庭功能、兒童應對策略、父母教養方式等變量在父母沖突和兒童心理行為、學業成績和適應之間的中介作用。我者池麗萍認為,認知評價在婚姻沖突與兒童內部問題行為之間起中介作用,它能夠將兩個系統(婚姻系統和兒童發展系統)聯系起來,從而揭示出兩者之間的作用機制和規律。
四、兒童應對父母沖突的相關研究
兒童主要從兩個層面來應對父母沖突,一是情感反應,二是應對策略。奧布賴恩(O'Brien)等人1995年將兒童應對父母沖突的策略分為10種類型:遠離沖突(離開沖突現場);轉移注意力或者自我安慰以緩解自己的壓力;尋找同伴或者兄弟姐妹;尋求其他成人的幫助;直接告訴父母停止沖突;自責;動手阻止父母沖突;沖突后利用父親或者母親來解決;直接的情緒表現(如吵、鬧、叫、哭、打等);無助行為(如站在一旁自己發呆)。
兒童對父母沖突的反應存在沖突內容、年齡和性別上的差異。根據沖突的內容是否關于子女本身,可分為涉己沖突和非涉己沖突。研究表明,那些感知到涉己沖突的兒童比非涉己沖突的兒童更加自責和感到有責任去干涉父母沖突。杰基(Jackie)等人通過模擬的父母沖突場景,觀察兒童對沖突的反應,結果顯示年齡越大的兒童越容易采取積極的應對策略,如尋求別人的幫助,直接解決沖突。在性別差異上,研究者有不同的結論。艾美瑞(Emery )的研究表明,女孩比男孩更可能干預家庭沖突。凱瑟琳(Katherine)等人的研究指出,與男孩相比,女孩更多地提出減少父母怒氣的方法,男孩則更多地卷入和干預沖突。
當前國外關于此領域的研究除了探討父母沖突對兒童心理健康和行為的直接影響外,還試圖揭示在父母沖突和兒童心理健康之間其他變量的中介調節作用即影響機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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