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次生水災害風險管理的啟示理工論文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帶給了我們太多的沉重,同時大量次生水災害隱患的風險處置實踐也給我們的水利科技工作帶來了一些全新的啟示,值此地震災害一周年之際,我們在緊鑼密鼓實施災后重建工作的同時,總結地震次生水災害處置的成功經驗尤為重要。
災害事件的典型特征就是其災害可能后果,即風險的不確定性,人們評價災害事件的風險通常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發生某種量級災害事件的可能性,災害事件的風險首先取決于該事件的規模大小和相應的發生概率,地震次生水災害由于其致災因子的不確定性,任何一種致災模式都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對這種高度不確定性事件按照確定性模式進行決策是不可取的。因此,風險決策過程中,在確定災害事件危險特征時,往往要評價各種不同災害事件規模對應的可能性。其次是受災害事件影響的對象(承災體)的特征,包括可能受影響的范圍,該范圍內人口數、資產價值及其分布,可能受影響區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等,這就需要結合災害規模及對應的可能性進行影響對象的綜合分析,同樣,這種影響也具有不確定性和多種可能性。第三是可能受災害影響對象對災害事件的抗御能力,也就是對象的脆弱性,這一點是人們以往很少注意的。實際上,承災體若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該承災體所對應的風險水平就有可能顯著降低。
地震次生水災害是典型的風險事件。據調查統計,“5。12”地震后,僅四川省就造成了2000多座水庫的不同程度損壞,堤防破壞長度達700多km,形成大小堰塞湖100多個。這些堰塞湖和震損水利工程給相關區域帶來了大小不等的次生水災害風險,也給我們水利行業的風險管理提出了重大挑戰。水利部矯勇副部長在一次抗震救災工作報告中總結了汶川地震水利次生災害風險特征,概括為四大特點:一是應急風險事件量大種類1決定災害事件風險的三要素2汶川地震可能次生水災害的處置多;二是各類應急事件的風險級別高;三是應急事件的風險影響范圍廣;四是應急事件的風險分析難度大。面對前所未有的大量地震次生水災害風險集中釋放的重大挑戰,風險決策與風險處置的全新模式在地震次生水災害的防災減災實踐中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同。人們不僅僅關注工程對象本身的危險性,也開始從綜合風險的角度全面關注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承災體特征等相關的各個方面。以唐家山堰塞湖應急處置為例,從綜合風險管理的理念看,首先是風險識別問題,通過廣泛收集資料,圍繞唐家山堰塞湖可能潰決的各個因素進行盡可能全面的分析,確定不同潰決模式及其可能發生的幾率,包括不同潰口形態尺寸、不同上游來流條件、不同物質組成,全面了解與可能風險有關的主要因子,確定一定條件下的安全隱患,全方位地研判各個風險因子的作用,包括堰塞湖滑坡體的基本特性,上游水文情勢,上游淹沒特征,下游可能影響范圍等,從風險事件的危險性、風險事件的`可能影響后果、風險對象的脆弱性等各個方面入手確定了唐家山堰塞湖在不同情況下的風險水平。其次,在具體風險處置方面,通過綜合風險評價,針對唐家山堰塞湖安全風險特征,采取了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手段來降低風險事件的綜合風險,包括降低風險事件規模(降低壩頂溢流高程、開挖溢流槽減小溢流沖刷的不確定性),加強相關信息收集(壩體穩定性觀測、水位觀測),根據各種不同風險水平評估結果,有選擇地進行人員財產疏散等,成功消除了唐家山可能潰決給下游廣大地區帶來的巨大風險。
自然和人為的許多影響水利工程安全因素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不確定性,而我們人類的決策又是確定性的,這就導致一定的決策風險,顯然這種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如何識別風險及其不確定因素,評估風險及其不確定程度并據此制定合理的應對措施是進行風險管理的核心問題。實證和理論分析皆表明,在各種可能的已知或未知自然和人為外力作用下的水利工程,其生命周期內不3汶川地震次生水災害管理的啟示可避免地存在危及其安全的風險因素。然而在我國,傳統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仍多以水文事件的發生概率為背景,忽略了風險的本質特征,對工程風險缺乏全方位、多因素的綜合分析。總結本次抗震救災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實踐經驗,對于推進風險綜合管理,提高我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增加水利工程效益、避免水利工程運用的重大決策失誤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社會財富與人口的增長,許多對于洪水并沒有切身認識的人群也開始大量進入洪水風險區,往往使得同樣一個區域的洪水風險發生動態變化。同時,由于防洪工程措施的加強,原來經歷過洪水災害的人群也開始認為他們的生存環境已經大大改善,洪水已經遠離他們而去,這種洪水風險意識的懈怠有可能帶來實際風險的增加。
同一個問題的另一個方面是,大量高標準防洪工程的建設導致了保護區域的資產與人口的進一步集中,這種人口與財富的集中使洪水災害所產生的影響更加巨大,使人們了解這一點,并采取與當地洪水風險特征相適應的開發與發展模式,預先做好應對非常洪水事件的準備,是至關重要的。國內外防洪減災實踐中不乏這樣的例子,一個洪水頻繁淹沒的地區,由于人們防洪意識的提高、具體防洪能力得到了增強,其實際洪水風險水平并不是很高,而對于一些洪水事件發生不是那么頻繁的地方,反而往往形成較大災難。實際上,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的進一步集中,人口增加等多種因素,我們整個社會的洪水風險一直在持續上升,一些原來洪水風險并不是很高的地方逐漸成為洪水高風險區,這是我們今天特別強調“洪水風險”概念的根本原因。“洪水風險”的概念全面進入我國的防洪減災實踐還是近一二十年的事,即使是在科學研究領域目前仍然還處于探索階段。雖然近些年,人們逐漸認識到了防洪減災領域從風險的角度來安排我們的生產與生活,并以洪水風險分析為基礎考慮我們的一些重要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性。但出于傳統思想的影響,在實際考慮問題時大多仍然是基于某一事件的危險性考慮的,從國內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其中所描述的風險實際上都是水文事件發生的概率特性,大量的研究工作包括分析方法和思考問題的途徑,很多工作實際上都是從分析事件的危險性出發的。
我國現有85000多座水庫,各種不同等級的堤防超過26萬km,其中還存在大量沒有達到設計標準的所謂病險工程,一般情況下,這些水利工程不可能像“5。12”地震后的次生水災害那樣出現風險集中釋放的情況,但基本風險特征是一致的,如何從風險的角度從危險事件的可能性、造成損失的程度、風險控制措施的代價、危險事件的綜合影響因素等各個方面把握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線是當務之急。這次汶川地震次生水災害的處置模式為我們今后的水利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實踐基礎。
地震災害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災難,也給我們的理念更新提供了機遇,災難已經過去,人們正在為重建家園而努力。我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汶川地震的恢復重建將不僅給我們帶來一個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還必將提高我們的災害風險管理水平,增強我們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使我們在這個風險無處不在的生存環境中更加安全地生活和發展。洪水保險是分散洪水災害風險,減少受災人負擔的重要手段,雖然呼吁了多年,但是在我國始終未能開展。根據國外的成功經驗,一是要擴大保險的范圍,建立全民的強制性保險體制;二是擴大保險品種的內涵,單純的洪水保險適用范圍有限,如果將各種自然災害捆在一起保險其適用范圍就會擴展至全國。這樣,對于災害風險的分散作用就會大得多。同時,建立災害的再保險及巨大災害的國家
救助體制,進一步分散保險公司的風險,更有益于建立全民參與的自然災害保險體制。
全社會防洪減災體制與現行防洪減災體系的不同4建立基于正規教育的的防災減災教育體制在于:(1)在強調防洪的同時注重減災工作;(2)從單純的河道防洪建設擴大到保護區的風險管理;(3)由單純的專業隊伍防洪到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防洪減災;(4)全社會由被動地、松散地應付洪水到由法律規范的主動防洪減災行為。
設立國家防災減災日為建立全民防洪減災體制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我們應當做好防災減災日的活動計劃,利用每年的國家防災減災日開展豐富多樣的專題宣傳、訓練活動。在此基礎上,根據需要還可以開展專題的宣傳周、宣傳月活動,把宣傳和動員群眾參與防洪減災活動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逐步建立全民的防洪減災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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