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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供銷社匯總會計報表的思考論文
隨著供銷社改革的不斷深化,當前會計核算反映出現明顯的不適應,導致現行的會計核算管理模式難以達到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是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社有企業改革,產權多元化、人格化,打破了原有獨資格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限責任公司等的大量涌現,加上會計核算和反映沒有及時適應,導致了報表匯總單位和匯總數字銳減。二是以租賃、承包經營和物業管理為主的多種經營形式的存在,出現了規模小、較分散、核算準向意導致漏統漏報。三是以“開門辦社、開放辦社”為發展取向的基晏社改革,使大合作和與之相適應的大核算提上了日程。各種類型的專業合作社、社區綜合服務社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出現。以及營銷、運銷大戶加盟供銷合作社,使核算范圍迅速擴展。現有的核算辦法難以適應。因此,如何改革會計報表匯總以適應供銷社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已經成為當前供銷社亟待解決一個大課題。
一、改革供銷社匯總會計報表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我們認為。改革供銷社匯總會計報表要放眼于整個農村合作經濟,動態反映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狀況,體現“大合作、大校紀,的總體總想。要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同時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反對弄虛作假,又要反對漏統漏報。要堅持三個原則:
(一)規范性原則。匯總會計報多的改革要堅持以國家現行有關財經法規、制度為準繩。參匯單位的會計報表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法規、會計制度編制。匯總會計報表數據要嚴格按照參匯單位上報數匯總。
(二)科學合理原則。要適應供銷社創新體制、創新機制的改革需要,體現“開門辦社、開放辦社”,做到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反映發展中的供銷社經營情況和財務成果,科學地設置匯總會計報表報表格式及會計指標。既要堅持廣泛性,又要加以合理規范、確定匯總會計報表的匯編范圍。
(三)簡明實用原則。報表格式及指標的設置,要既能夠全面客觀反映供銷社為農服務的工作成果,完整提供會計信息和決策依據,又能夠不增加被匯總單位的工作和經濟負擔。
二、改革匯總會計報表基本思路
匯總會計報表改革要做到“兩個延伸,兩個精簡”。一是延伸匯總單位。改革現有以各級聯社作為匯總單位的報表匯總體系,將匯總單位延伸至基層供銷社。這符合中央5號文件規定的“社企分開”原則。從實踐上講,基層社范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單體經營公司以及各種形式的承包、租賃經營的客觀存在.使基層社作為級匯總單位成為必要。因此,對其所轄范圍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編制的會計報表,按相同項目匯總,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政策上講,都是可行的。由于不涉及稅收、信貸、審計等問題,從而解決了改革匯總會計報表的技術問題。將基層供銷社作為匯總單位有利于真實、全面、完整、客觀地反映這些經濟實體的會計數據,有利于上級領導準確了解供銷社經營情況和財務成果,有利于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有利于劃分基層社與其下屬被匯總單位的責、權、利關系。
二是延伸起報單位。凡是承認供銷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銷社行業指導的專業合作社、社區綜合服務社、獨立核算的單體公司以及基層社原有理事會所應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都應單獨作為基層供銷社理事會下屬一個起報單位,納入匯總范圍。
三是精簡匯總報表種類。現有匯總會計報表種類繁多,部分報表基本沒有實際使用價值。應以科學、合理、實用為原則,重新設置能反映改革成果的匯總報表。
四是精簡匯總報表指標。現有匯總會計報表指標重復、過時現象嚴重,應大量精簡壓縮,同時適量增加能反映改革成果的會計指標。
三、改革匯總會計報表存在的難點與對策
對于新的改革方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也會遇到一些困難。一是被匯總單位自覺履行匯總義務的比例不大。被匯總單位是否自愿接受匯總管理,是制約匯總范
圍延伸的瓶頸問題;二是受稅收、銀行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匯總數據在真實性、有效性上存在問題。解決這些難點的基本對策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是解決匯總會計報表數據的前提。首先要由各級領導尤其是縣、基供銷社領導要給予高度重視、要在組織和人員上落實,加強財會工作力度;其次要求各級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及提高認識,堅持財會工作必需與供銷社的發展相適應的原則,轉變“等、靠、要”的消極思想,積極主動參與供銷社的改革;再次要求基層企業(被匯總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深刻理解改革匯總會計報表的目的與作用,正確處理加入合作經濟組織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關系
(二)提高會計人員自身素質。這是解決匯總會計報表數據真實性、有效性的基礎。一是提高財會人員道德水準。要求財會人員工作要有責任心、事業心,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積極主動,深入基層收集資料;二是提高財會人員專業素質。要通過不斷學習,更新專業知識。
(三)增強供銷社為農服務的功能。這是解決匯總會計報表數據的收集問題的關鍵。一是要通過提高基層供銷社人員的服務水平和技術,為被匯總的核算單位提供服務;二是縣、基供銷社通過委派會計人員方式,加強被匯總的核算單位財會管理實力;三是要爭取相關財政、稅收、銀行、工商等各種優惠政策,以吸引與合作經濟有關的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加入到供銷合作經濟組織中來。作為被匯總單位,加入合作經濟組織既有權利接受供用合作征服務或享受特有的優惠政策,也有義務接受供銷社的管理。
改革匯總會計報表,并不是一件簡單之事。有兩方面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一是會計指標及格式投量問題。有人提出報表欄目應以所有制形式來劃分供銷合作社企業,有的人提出匯總會計報表不再劃分行業等。這些意見各有利弊。二是起報單位應符合什么標準。將哪些單位納入匯總范圍須要界定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既要與供銷合作社的
辦社宗旨相符,又能涵蓋改革中的新情況,適應供銷合作經濟發展新形勢;既要客觀、全面,不漏統漏報,又要真實、準確,不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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