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會計在治理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應用論文
一、背景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現狀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
1、財務舞弊方法逐漸增多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目前,它們常用的方法有:掩飾公司的正常的交易或事實;通過虛構資產和經濟業務的方式進行舞弊;通過改變資產折舊方法的手段進行財務舞弊。通過將本月的多項支出成本轉移到下月的手段進行財務舞弊。
2、串通舞弊的現象日益深化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公司內部管理層與獨立董事和會計人員串通粉飾財務報表,外部與一些會計師事務所和有關監管部門進行勾結,如存在一些公司,他們三年的審計業務會聘請三家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這在一定程度上有著財務舞弊的嫌疑。
3、上市公司財務舞弊行為隱蔽性和技術性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一些上市公司在極力追求利益的欲望下,想盡各種逃避有關監督部門追究責任的辦法。現階段他們進行財務舞弊的手段越來越多、越來越不易于讓人察覺,因此其危害性也越來越嚴重。
(二)法務會計的實際應用現狀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在處理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案件時,一旦涉及到會計方面的知識,司法工作人員就無力充分理解會計信息,這樣難以提取到與案件相關的有用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會降低處理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法務會計在我國的發展存在著研究成果欠缺、理論研究較淺、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如在這種治理財務舞弊的經濟案件中,我國的法律沒有對相關的專家證人制度作出明顯的規定,而是較為淺層面的規定一些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具他們的鑒定意見。
二、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
1、利用不當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舞弊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
(1)選用不當的股權投資方法許多公司為追求不當利益,常隨著自己的目標利潤選擇核算方法。如當被投資企業實現利潤時,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選擇用權益法核算;當企業虧損時,本采用權益法核算的企業選擇成本法核算。
(2)選用不當的收入、費用確認方法許多企業為了虛增當月的營業利潤,往往在產品或資產的風險報酬等還未轉移前就確認相關的銷售或轉移收入。又如,一些企業為了增加利潤,常將應計入損益的費用資本化處理計入研發成本。
(3)選用不當的借款費用核算方法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核算的規定是:借款過程中所產的利息費用、匯兌損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發生在籌建期間的與長期資產購置相關的借款費用計入資產的成本,待此項長期資產投入使用后再計入當期損益。然而,許多企業為了人為調節利潤,就會在這項核算方法上鉆空子。
2、利用剝離與模擬等“會計創新”舞弊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該方法的主要手段是通過局部改制和重組的方法,保留較好的資產或業務,剔除掉不好的資產和業務,構造符合市場要求的新企業,并通過模擬的手段編制組合后的企業合并報表,使形式上符合要求。就資本市場的發展來講,該會計方法的運用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通過此方式,使得暫時處于困境但發展潛力巨大的一些企業度過危機。另一方面的副作用也很明顯,對于同樣處于困境當中但沒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它一旦用該方式在資本市場上獲取資金,面臨的依然是無窮無盡的困境。
三、法務會計在治理上市公司財務舞弊中的作用
法務會計在上市公司治理財務舞弊中的優勢可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 對上市公司財務舞弊行為的事前預防作用、事中控制作用以及事后的調查和訴訟支持作用。事前——預防上市公司財務舞弊行為的出現。為減少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由于上市公司中的財務舞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事前預防是一項最有效的措施。無論是行政處罰亦或是刑事、民事處罰都難以彌足給第三方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只有掐斷會造成損失可能性的源頭,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控制上市公司中的財務舞弊現象。法務會計是指接受委托或授權的法務會計師,以其掌握的知識對經濟糾紛進行調查,并在訴訟中給予支持,也可發表專家性意見。
(二)事中——控制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行為。現實中,上市公司發生財務舞弊行為時,即使案件還未被揭發,外部的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以及利益相關者也會在事先有所察覺。由于缺乏專門的機構和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來幫助他們搜集證據、解決問題,最終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法務會計師接受委托后,一旦發現上市公司具有財務舞弊的證據,就可以提前發現他們的舞弊行為,從而控制了上市財務舞弊行為的發生。
(三)事后——會計調查和訴訟支持。
1、會計調查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行為給投資者與利益相關者所帶來的損失需確定具體的數量與金額,此過程中,法務會計師運用他們會計、審計知識對公司的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進行調查,尋求證據以支持訴訟請求。法務會計對各種相關的會計資料進行搜集整理,并以他們具備的法律知識,對所收集的資料整理為法庭所需的形式資料,必要時他們也可以對其所提供的資料進行陳述和解釋。
2、訴訟支持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表現形式提供訴訟支持是法務會計的一項核心業務。當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行為較為嚴重時,需要法務會計會受托參與其中。
(1)參與訴訟策略的制定當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行為較為嚴重時,往往會涉及到訴訟環節。為確保投資人與利益相關者盡可能的`減少損失,法務會計會受托參與其中。法務會計可以運用自己的會計知識協助律師參與到案件的調查當中,分析舞弊公司在哪些財務信息存在問題,從而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
(2)提出法律責任劃分的建議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的此行為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的包括:董事、監事、控股股東、財務經理、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注冊會計師。這些法律責任的劃分往往在律師的能力范圍之外,因此就需要法務會計師運用其會計、審計、法律等綜合知識提出法律責任劃分的建議。
(3)作為專家證人提供證言法務會計人員受法院委托成為專家證人時,他們可以運用專業知識,確定因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行為給投資人與利益相關者所造成的損失金額,并將他們的調查結果提供給法院,幫助法院在判定損失金額時提供相應的依據。
四、國外立法對我國法務會計在上市公司財務舞弊中運用的立法啟示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702條規定,當法官或陪審員在調查案件過程中需要協助時,為了向其提供具有專業知識、經驗、技能的專家證人,可以對本身具備會計、審計、法律等專業綜合素質的專家進行培養。建立專家證人制度基于美國對專家證人制度的實施效果,我國要想對上市公司中存在的財務舞弊行為加以合理控制,也應盡快建立專家證人制度。對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制度的建立可分為以下幾點:
(1)對法務會計專家證人資格的認定;
(2)保證法務會計師在受托案件中的獨立性;
(3)明確法務會計師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參與案件時應擔負的法律責任。
(二)建立完整的法務會計鑒定技術體制不同的法務會計人員在專業素質與鑒定依據標準上,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別,為了避免不同鑒定人對同一案件由于依據標準不同出具不同的鑒定結果與意見,我們應建立完整的法務會計鑒定技術體制,統一標準。在具體實踐中,可以參考《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和《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具體準則》等。
(三)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以及加強外部監督現階段,我國注冊會計行業受各種商業壓力的影響,他們與上市公司間的關系扭曲,造成了一系列的監管無效等問題。我們應成立通過建立會計監察委員會,專項負責上市公司的審計督查工作,從而加強外部監督。
作者:李元慶 單位:甘肅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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