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與會計的關系論文
在企業的內審中,不論是會計還是審計,都是依據企業過去實現的既定的經濟事項而進行相關工作。接下來小編搜集了審計與會計的關系論文定,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審計與會計的關系論文 篇1
摘 要:
會計與審計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管理與經濟監督的重要工具,二者均處于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二者的關系也隨之發生變化。會計與審計既相互聯系,又存在明顯區別,只有正確認識兩者的關系,使之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本文擬從會計與審計的聯系和區別兩方面加以闡述,希望有助于正確處理好二者的關系。
關鍵詞:
會計;審計;聯系;區別
會計是現代科學管理的中心環節,是經濟管理的基礎工具,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完整、連續、系統的計算、記錄和分析,并加以考核、控制和指導的一種管理活動,其作用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審計是由獨立的專職機構或專職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進行檢查、評價、公證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借以維護財經紀律,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可見,會計與審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從二者的發展和演變過程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聯系,又有明顯的區別。
一、會計與審計的聯系
會計與審計都是產權結構變化的產物,是為監督企業契約簽訂和執行而產生的,在理論和方法上彼此滲透,二者聯系密切,具有很強的關聯性。二者的聯系主要表現在:
(一)會計與審計的客觀基礎
會計與審計都是根據同一企業已實現了的經濟活動履行各自的職能,依據國家方針、政策、財經制度衙會計原理,通過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等來掌握單位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情況,反映和監督同一會計主體經濟活動。
(二)會計與審計的工作目標存在關聯性
會計與審計的工作目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關聯性,均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為依據,以會計信息為工作對象,通過對各種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加以揭露,向利益相關者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維護利益各方的合法權益。
(三)會計與審計的業務存在依賴性
會計與審計是相互依存的關系,二者的工作對象都是會計資料,其業務的順利開展都要利用對方的某些資料。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核算單位的經濟往來,通過生成會計資料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的量化記錄;審計就是看會計在做賬、核算過程中運用的方法是否正確,是否有違法行為出現,即對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因此審計必須以會計資料為前提和基礎才能展開工作。
(四)會計與審計都借助會計方法
會計需要靈活運用存貨計價、固定資產折舊、產品成本計算、壞賬準備計提、利潤結算等基本會計方法完成會計工作;而審計同樣需要運用以上會計方法去復核和審查會計工作生成的會計資料。
(五)會計與審計都需要發揮監督職能
會計與審計都需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會計不僅要反映已發生的經濟活動,還要監督這些經濟活動的進行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企業經營目標;審計也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制度,檢查企業的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經濟活動是否合規、公允。
二、會計與審計的區別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及我國會計、審計制度的改革,會計與審計之間的區別越來越突出地表現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會計與審計產生的基礎不同
會計是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為了適應生產組織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管理活動,最初只是作為生產職能的附帶部分,后來才逐漸從生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職能,并隨著生產的發展而不斷得到發展完善;審計是在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為了確定經營者及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滿足經濟監督的需要而產生的,是財產所有者用以檢查經營者是否履行其經濟責任的一種監督活動。
(二)會計與審計的性質不同
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處于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主要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進行審查。
(三)會計與審計的對象不同
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即對本單位的資金及其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控制,不僅反映和監督資金運動本身,而且也反映資金運動所體現的經濟關系,即一般偏重于對經濟活動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審計的對象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因此,審計的對象遠遠超過了會計對象的范圍,不僅僅局限于會計賬目和會計資料,還包括會計工作是否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各項工作是否經濟而有效率以及監督各項經濟工作的結果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結果。
(四)會計與審計的組織形式和人員的獨立性不同
會計屬于微觀經濟管理范疇,會計部門僅是企事業單位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而審計人員是部門、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部門、單位領導人的領導下工作。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以國家審計為主、民間審計為輔、內部審計為基礎的相對完善的組織體系。
(五)會計與審計的職責權限不同
會計的基本職能包括進行會計核算和實施會計監督兩個方面,即主要運用貨幣計量形式,通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從數量上連續、系統和完整的反映各個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為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會計信息,并對特定主體經濟活動和相關會計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審計的基本職能是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加以客觀評價,不直接參與管理活動,也不直接處理日常經濟業務,是一種綜合的、獨立的經濟監督,是對包括會計在內的其它業務監督的再監督,其審計報告具有公證效力。
(六)會計與審計的方法程序不同
會計方法是從事會計工作所運用的各種技術手段的總稱,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通過設置會計科目、復式記賬、填制和審核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和編制會計報表等一系列相互聯系的方法,共同組成一個科學完整的會計核算體系,對經濟業務進行計量、分類、匯總,從而連續、系統、綜合地按時間順序反映經濟活動,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需的資料和信息,并對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事后或事中檢查;審計方法比會計方法復雜得多,有一套專門的程序,包括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發出審計通知書、審查有關資料、編寫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報告,要求審計部門按照嚴格的程序和計劃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可以有選擇的對所審查的內容進行全面審計或專項審計,并根據審查結果出具審計報告,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全面評價。
三、正確處理好會計與審計的關系
(一)必須弄清會計與審計各自的本質
從現代經濟的角度出發,會計和審計都是產權結構變化的產物,都是為保證經濟責任關系的有效運行而建立的各自獨立又密切聯系的系統。會計是反映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一條有效途徑,但僅能反映那些能夠用貨幣計量的經濟活動,鑒于會計在提供信息時有偏向代理人的傾向,審計應運而生,用以對反映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信息的可靠性表述意見。通過審計可以糾正和防止錯弊,有助于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保證會計工作的順利完成,使會計制度得到持續改進和完善。
(二)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明確二者不同的職權關系
會計監督僅是審計監督的基礎之一,但人們往往混淆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的權限,在實際工作中,應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逐步擴大審計的影響,以提高人們對審計再監督的認識程度、明確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的職權關系,防止人為扭曲會計與審計職能現象的出現。
(三)用辨證、發展的眼光看二者之間的關系
會計與審計的聯系與區別是從不同角度來說的,因此,要正確理解二者的關系必須將其視為一個不斷演變的過程,用辨證、發展的觀點來分析,才不致引起認識上的混亂。
總之,在我國會計制度與審計制度進行重大改革的情況下,必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才能真正實現會計與審計工作的協調與配合,從而有效監督、規范單位的經濟行為,整頓經濟工作秩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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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與會計的關系論文 篇2
審計和會計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無論中外,都是先有會計而后有審計的,沒有會計工作的成果,審計就失去了對象。理論上,會計是企業經營運作或是經濟活動信息的反映和輸出。而審計卻是對這些信息進行審查,驗證和核實這些信息的真實性、公允性。會計隨經濟發展而發展,審計同樣因經濟發展而變化,社會經濟決定了會計和審計的方向和方法,而會計和審計又衡量著經濟發展的得與失。要想使國民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會計和審計理論必須要適應經濟社會的需要,會計和審計的聯系與區別也就有必要加以討論和研究。
一、會計和審計的職能、目標和概念
第一,會計的職能、目的和概念。
會計的職能。指會計在實踐中的客觀功能,它是伴隨著會計的產生而同時產生的。包括核算,監督和參與經濟決策等方面。
會計的目標。指會計資料的使用者對會計的總體要求。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這也就是會計的目標所在。
會計的概念。通過了解會計的職能、目的和任務,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會計是以貨幣計量作為統一尺度,根據憑證,按照規定的程序,對各企業、各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財務開支,全面、系統、真實、準確地進行記錄、計算、分析、檢查和監督的一種活動。
第二,會計和審計的職能、目標和概念。
審計的職能。審計的本質屬性,指的是審計所具有的固有功能,審計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能力。具體包括經濟監督、經濟評價、經濟鑒證。審計的作用是完成審計任務后的結果,完成了審計任務,也就能夠發揮制約、促進和證明的作用。
審計的目標。通過審核檢查要對被審單位經濟活動以及反映經濟活動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斷。
審計的概念。通過了解審計的職能,作用和目標,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審計是由獨立的專職機構和受委托的專業人員,以被審單位的經濟活動為對象,進行審核檢查、收集和整理證據,確定其實際情況,對照法規和一定的標準,以判斷被審單位經濟活動以及反映經濟活動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公允性和效益性的監督、評價和鑒證活動。
二、審計與會計的聯系
第一,審計與會計的承附關系。二者的形成密切相關,會計是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管理活動,審計則是在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財產所有者需要對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經營者是否履行其經濟責任,從而產生的一種監督活動。最初的審計主要通過會計資料來審查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審計也就是驗證會計質量的手段,沒有會計無法進行審計,不進行審計就難以保證會計質量。隨著會計的發展,審計的范圍也就不斷擴大,二者有著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的關系。
第二,審計與會計的工作目標。會計與審計的工作目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不論是會計,還是審計,在工作中,都是以相應的法規和制度為依據,向有關利益方面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維護利益各方合法權益。二者必須協同配合、步調一致,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恰當的記錄和披露。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規避風險;為企業、投資者、社會公眾以及政府機構提供相關有用信息;使企業和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第三,審計與會計的客觀基礎。會計和審計都是根據特定經濟主體已經實現了的經濟活動履行各自的職能。也就是說二者反映和監督的都是同一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所以,它們的客觀基礎是一致的。
第四,審計和會計都必須借助會計方法。會計運用各種會計方法去完成會計工作,而審計則運用審計方法去驗證企業會計方法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所以會計核算方法是每一個審計人員必須掌握的。會計方法是會計工作者的標準,也是審計人員的尺子。
第五,工作范圍同樣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運作和會計信息的準確無誤,防止或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貪污及其他違紀、違法活動,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同樣要涉及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和測試,以評價相關制度的有效性和相關性,這一點在注冊會計師審計時更為突出。
第六,同樣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在會計核算工作中,不僅是反映已發生的經濟活動,還要對這些經濟活動進行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企業經營目標的監督,這是會計工作中極重要的一環,是企業的主動的監督。而審計工作,無論是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也都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制度,通過各種手段檢查企業各項經濟活動。這是被動的監督,也是對企業財務會計監督的再監督。
第七,同樣要求提高經濟效益。一定程度上說,會計核算的監督是第一監督(主要是事前、事中監督),而審計監督是第二監督(主要是事后監督,要求糾正)。在這些監督工作過程中,對已發現的經濟業務及其涉及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所出現的各種問題,需要及時向企業管理部門提出改進意見,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這一點在內部審計中特別突出。
三、審計與會計的區別
第一,產生的前提不同。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適應對勞動耗費和勞動成果進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是因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為了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的。
第二,兩者性質不同。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處于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第三,兩者對象不同。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第四,方法程序不同。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而實施方法主要是為了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準評價,提出審計報告與決定,使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全面評價提供證據而采取的必要方法。
第五,兩者職能不同。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包括評價和公證。會計雖說也具有監督職能,但這種監督是一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針對會計業務活動本身;而審計,既包含了檢查會計賬目,又包括了對計算行為及所有的經濟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調查、分析、檢驗,即含審核稽查計算之意。會計檢查只是各個單位財會部門的附帶職能,而審計是獨立于財會部分之外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其檢查范圍、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審計的目的在于證實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簡單的說,會計就是具體的實務操作;審計是檢查會計實務操作正確性的。
第六,兩者的執行機構不同。會計的執行機構是單位職能部門的組成部分之一,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并結合自身業務進行財會監督。審計機構則是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除外)對審計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評價或對其會計報表發表意見。會計機構受到企業管理當局的制約比較嚴重,而審計機構無論是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相對獨立,在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部門也一般獨立于管理層而直接向治理層負責,相應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更強。
審計與會計的關系論文 篇3
摘要: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雖然它們有著緊密的聯系,但它們也有實質的區別,怎樣劃分兩者的責任對實際工作起到很重要的意義。只有提高會計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職業素質,才能有效地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文章從介紹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的概念開始,深入到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兩者的區別,再到怎樣科學界定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最后到探求策略。
關鍵詞:會計責任;內部審計責任;科學界定
由于內部審計可以監督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的真實性,還可以加強市場經濟的效率、提高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管,提升整個公司的經營能力等作用。本文以會計責任、內部審計責任的內涵為切入點,在分析兩者責任和關系的同時,研究區分兩者責任的策略,以降低內部審計工作的風險。
一、相關概念界定
(一)會計責任的涵義
會計責任是指需要被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審計的單位要對本單位編制和出具的財務報表所負擔的責任。這些責任主要有要保持會計記錄的完整、原始憑證的真實有效、會計賬薄的完整安全、并且會計數據要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財務報表要合法合規。
(二)內部審計責任的涵義
內部審計責任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對所在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出具的內部審計相關的報告負擔責任。這些責任主要有:要保證內部審計的職業操守、內部審計過程要按內部審計準則進行、保證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有效、真實并且合法等等。
(三)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的關系
1.兩者間的聯系。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都是依產權關系而存在的,但在實際生活中,公司的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開的,這就會產生財權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矛盾。有財產權的所有者們大多是股東,他們不實際參與經營,他們只是對公司的重大事情有相應的決策權,但對公司內部怎樣經營卻沒有權限。而經營者則是努力把現有的公司財產保管好并讓其繼續增值,所以在這兩種情況下,就產生了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它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財產所有者和經營者服務。例如,會計是為公司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做財務報表,而內部審計人員則是針對財務報表為其公司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判定財務報表是否合理及合法,還有內部控制履行情況是否合規。2.兩者間的區別。兩者在基礎內容上不一致。會計責任是為會計主體的經營者和所有者編制會計主體的財務報表和提供相關數據,他們是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內部審計的主要責任是對會計出具的財務報表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內部審計,審認人員所要負擔的責任是對財務報表的真實合法性負責。在責任主體方面:會計責任主體是財務部門。他們的工作是為公司的經營者提供財務數據,好讓經營管理者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對公司而言內部審計的責任主體是內審部門及相關人員。在責任內容上:會計是要保證所有財務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可靠完整,內部審計則是對其的監督工作,是對會計信息的檢驗。在適用法律上,會計適用的是《會計法》,內部審計則適用的是《注冊會計師法》以及《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二、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的認定標準
(一)會計責任認定的標準
認定標準的不完善及其多重性都給會計責任帶來不利影響。會計責任認定標準經過不斷完善對整個會計行業和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所采用的服務手段和技術方法進行了明確、具體的規范,這能夠使社會公眾準確判斷出相關的會計成果。根據《會計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會計責任包括以下法規和準則。第一,法律認定的標準細則。我國十分重視會計的立法工作,《會計法》擁有獨立于其他法律之外的地位,并經過多次修訂;而且出臺了多部配套的會計法律文件,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單位、部門、個人在具體會計行為中所應行使的權利以及應承擔的責任都予以明確的規定。第二,會計核算的規范標準。我國的會計體系是由《基本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行業的'會計制度所構成,《基本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都明確了會計核算的具體標準。第三,會計職業道德考核標準。會計人員職業道德主要包括:愛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保守秘密。
(二)內部審計責任認定的標準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是規范內部審計行為的權威性標準,目的是促使內部審計人員客觀、公正地按統一的執業標準執行內部審計業務,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執業水平,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內部審計師在執行內部審計業務時,必須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用這個準則來規范內部審計計劃、完善內部審計程序,進而獲取充分的內部審計證據、形成完整的內部審計結論、最后出具確切的內部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師用這個準則來判定其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根據《注冊會計師法》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內部審計人員的下列行為應界定為內部審計責任。第一,參與內部審計活動的內部審計人員構成了內部審計責任的主體。第二,內部審計人員存在過錯或者舞弊行為。第三,內部審計人員的過錯或者舞弊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四,內部審計人員的不當行為給他方當事人已經帶來了財產上的損失。第五,內部審計人員的不當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著因果的關系,這是內部審計人員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關鍵要件。
三、完善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界定的對應措施
(一)深入認識兩者的責任
1.會計主體的會計人員要認真負責。雖然現在很多企業年終都要進行內部審計工作,但還是有些企業沒有正確的認識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會計主體的會計人員沒有認識到自己對會計工作應該盡的責任。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都有文件明確規定內部審計責任是不可以代替的,同時,內部審計責任也不會減少會計責任。新的《會計法》出臺后,明確規定了“單位的領導層對本單位的會計資料和信息的完整、真實、合法性負有責任。”所以,會計主體一定要認清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有意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個人或領導一旦發現,要進行嚴肅的處罰;對那些有意想把責任推脫給內部審計人員的行為要予以阻止。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進行會計核算,選擇適合自己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憑證完整、會計信息真實并且合法。2.內部審計人員也要正視內部審計工作。由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不是簡單地對會計主體進行內部審計,更多地是要針對和會計主體有相關的更多利益者。因此,內部審計人員要秉著對董事會負責的態度,不斷地提升自己的專業精神和道德水平。只有擁有強烈的責任感才能認真執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法》的相關規定按照程序一步步進行審計工作。使內部審計報告結果符合會計主體的實際情況。如果有觸犯相關條例的,要負擔后果。
(二)積極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
由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是界定兩者責任的主要內容,所以降低兩者的風險可以有效降低兩者的潛在責任后果。因此建立健全公司內控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當今社會,企業管理的一項主要手段就是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不僅如此,它也是一個企業對內部財務部門進行管理和對會計人員操作的一項基本規范。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提高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度。使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得到準確界定。對于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一定要注意不能讓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要獨立設制經理層和董事會機制,并且經理的人選要由董事會表決產生。對企業要進行科學的管理,對于日常工作要落實到人,并且做到分工明確,達到一個互相溝通、相互制約、相互合作的工作環境,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降低人為作弊的風險。降低內部審計風險還要做到對內部審計人員加強管理,要讓內部審計人員定期培訓。企業董事會把內部審計人員的管理工作作為首要的事情。因為只有管理好內部審計人員的日常行為規范才能有效地降低內部審計工作中出現的風險。例如:招聘內部審計人員時要關注他的教育背景和內部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因為沒有好的教育背景,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不會太高,沒能專業技能就無法順利工作。另一方面,在內部審計人員入職后,要定期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培訓,使內部審計人員時時刻刻有職業觀念,遵守職業操守。在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培訓時,要多運用網絡科技和互聯網信息。因為會計行業早已出現了電算化會計,這個系統可以提供會計工作的便捷和穩定,也可以使會計信息及時可靠安全。所以適應環境要求,內部審計人員也要采用互聯網技術工作,這樣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還可以加大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利用計算機技術,可以把內部審計人員從較多且復雜的數字中解放出來,這樣就會有更多的時間來防止實質性存在的風險。可以有效地改進工作性質,減少內部審計風險的出現。因此,要針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網絡化、電算化加強培訓。
(三)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科學地界定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還需要加強行業監管,加強相關法規的建設。內部審計監督對于企業會計部門來說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所以要建立法規和加大人力、物力對內部審計人員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和相關說明要進行仔細認真的核實,尤其對上市公司和國有公司更要嚴格管理。要加大抽查數量,如果發現有違反法規的要嚴格處理。另外還要完善相關的法律,要明確表明什么是內部審計責任、什么是會計責任、內部審計程序要有統一的標準。在《注冊會計師法》中明確添加兩者責任。而且也要加重懲罰力度,減少由于涉案金額少而被司法機構忽略的情況產生。對于企業來說,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了,就可以有效地規范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行為,可以讓財務部門的會計工作有條款約束。同樣也要在《會計法》中明確規定什么是會計責任、什么是內部審計責任。以免在發生矛盾時找不到有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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