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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銀行治理會計題目研究
治理產生于20世紀上半葉,以泰羅的管說為基礎形成、起來的標準本錢系統,是治理會計的雛形。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隨著經營治理中對決策、控制和考核的需要,加之技術的發展,治理會計的與逐步完善,治理會計在經營治理中的日益受到重視。近些年我國一些貿易銀行開始重視治理會計的應用,提出了一些發展戰略。下面談談我對治理會計在貿易銀行應用中若干題目的思考。一、治理會計的核心是責任制,主線是預算治理
我國已在20世紀80年代全面引進西方治理會計的理論與方法。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治理會計是一項系統性極強的治理機制,其應用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可以隨意拆解。若將其中某一單項技術拆分應用不可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或者結果是花大錢辦小事,得不償失。
治理會計不是一門純粹的治理技術,而是一種治理機制,這種治理機制就是目標治理責任制。它以責任制為核心,以預算、控制、考核為主線,以核算為基礎,構成治理會計的全部。
(一)治理會計的事前治理是以預算編制為重心。治理講究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治理會計的理論與方法也是從這三方面著手的。事前治理內容包括猜測、決策和預算三部分,但治理會計是以預算為重心。在企業治理中,一切猜測活動是為決策服務的,決策分析的結果就是確定下一步行動目標。為了保證決策確定的目標得以實現,必須通過編制總預算將確定的目標具體化,并通過量化形式將經營目標落實于經營治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形成總預算統馭下的分級預算、分部分預算、分產品預算、分客戶預算、分貨幣預算等,為經營治理的過程控制提供標準,為經營治理的事后評價和考核提供依據。
(二)治理會計的事中治理是以預算執行中的差異分析與控制為重點。治理會計事中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對預算執行情況在年度內進行監控,以期企業的經營運轉按照預算量化的目標推進。分級預算、分部分預算、分產品預算、分客戶預算、分貨幣預算確定后,必須按照治理的頻率將各類預算進一步分解為月度預算或旬度預算,配之以分級核算、分部分核算、分產品核算、分客戶核算、分貨幣核算,按月或按旬反映實際經營治理結果。
分級預算、分部分預算、分產品預算、分客戶預算、分貨幣預算一般情況下是按月監控的,預算數與實際核算出來的結果之間會有差異,而差異又有有益差異與有害差異之分。對差異進行分析,確定是有益差異還是有害差異,進而制定調控措施,干預和調控有害差異向有益差異轉化,保證企業的經營朝著預算確定的方向運行,這就是治理會計事中治理的基本內涵。
(三)治理會計的事后治理是以業績考核為要點。治理會計事后治理的內容就是對企業一年來執行預算的結果進行分析與評價,分析完成或未完成預算目標的主客觀原因,評價業績,確定考核的賞罰方案,并與薪酬掛鉤。
(四)治理會計是以責任制為核心。無論是分級預算治理、分部分預算治理,還是分客戶預算治理、分產品預算治理,其核心都是責任的落實與治理。分級預算治理的責任人是各級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分部分預算治理的責任人是部分的主要負責人,分客戶預算治理的責任人是客戶經理(個人、組、處),分產品預算治理的責任人是每種產品的經營治理者(小組、處室、部分)等等。治理會計以責任治理為核心,通過責任主體的落實,確定每一責任體的預算治理目標,并通過對責任體預算執行情況的如實核算,實施預算控制,最后對責任體的業績進行以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為基礎的考核。
綜上可見,預算是企業未來發展的目標,是企業控制治理的標準,是企業評價與考核業績好壞的標準。以預算治理為主線、以責任治理為核心的治理會計,是企業治理流程再造的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治理機制,而不是一項治理技術。
二、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產品治理、分客戶治理和分貨幣治理
推行治理會計應以引進一項治理機制為熟悉上的先導。同樣,推行治理會計下的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貨幣治理,是這一治理機制下的具體應用。無論是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還是分客戶治理、分貨幣治理,治理的循環框架均由確定責任主體、制定預算、核算、差異分析與實時調控、分析評價與考核五部分組成。但是不同種別的治理,其內容是有別的,現扼要探討如下:
(一)分級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就是按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的不同級次進行的、以責任治理為核心、以預算治理為主線的治理。分級治理的主要是實施按治理級次確定責任主體、按治理級次分解預算并確定每一級次的經營治理目標,按級次進行核算,按級次進行預算控制,按級次進行目標責任考核的治理體制。分級治理所要解決的是如何將每一級次機構的經營治理業績與該級次機構負責人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為考核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
(二)分部分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就是在同一級次的機構內部,對各經營和治理的所有部分進行的以責任治理為核心、以預算治理為主線的治理。分部分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實施按部分確定責任主體、按部分分解預算并確定每一部分的經營或治理目標、按部分進行核算、按部分進行預算控制、按部分進行目標責任考核的治理體制。分部分治理所要解決的題目是如何將部分的經營治理業績與該部分負責人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與該部分員工的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為考核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
(三)分產品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就是對銀行經營治理的產品進行的、以責任治理為核心、以預算治理為主線的治理。分產品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實施按營銷每種產品的人群確定責任主體、按責任主體分解預算并確定每一種產品的經營治理目標、按產品進行核算、按產品進行預算控制、按產品進行并進行目標責任考核的治理體制。分產品治理所要解決的題目,是如何將每一產品的經營治理業績與該產品經營治理負責人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與該產品經營治理相關職員群組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為考核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為分析評價每一產品盈利能力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多年來,貿易銀行一直在進行分產品治理的探索,但尚未有實質性的進展,難點很多,其中很多概念性的題目還沒有得到解決。例如,如何、公道地確定貿易銀行“產品”概念,把工商的產品概念、產品本錢概念、本錢核算和產品治理方法,如何鑒戒到貿易銀行等等題目。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將“存款”、“貸款”、“結算”定義為金融產品,這種觀念對不對,需要。我個人以為,“存款”、“貸款”、“結算”不具備產品的基本特征。
(四)分客戶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就是對銀行的重點客戶進行以責任治理為核心、以預算治理為主線的治理。分客戶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實施按客戶經理確定責任主體,按重點客戶分解預算并確定每一重點客戶的經營治理目標,按重點客戶進行核算,按重點客戶進行預算控制,按重點客戶進行分析并對客戶經理(個人、科組或處室)進行目標責任考核的治理體制。分客戶治理所要解決的題目是如何將對重點客戶的營銷及客戶對銀行貢獻率的大小與該客戶經營治理負責人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與該客戶經營治理相關職員群組的經營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結合起來,為考核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為分析、評價和進一步開發重點客戶提供客觀的數據基礎。
(五)分貨幣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就是對銀行經營治理的貨幣幣種進行的預算治理工作。分貨幣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實施按銀行經營治理的幣種分解預算并確定每一幣種的經營目標、按幣種進行核算、按幣種進行預算控制、按幣種進行分析并進行經營決策的治理體制。分貨幣治理所要解決的題目,一是分析評價每一經營貨幣的盈利能力,二是為進行由于貨幣之間的不匹配所帶來的缺口損益和缺口風險進行治理和提供數據。
(六)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之間的關系。
一方面,它們是相互關聯的。這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的出發點是預算目標的確定,而分級預算、分部分預算、分客戶預算、分產品預算、分貨幣預算是銀行總預算下按照不同治理要求進行的分預算,是總預算的分解預算。二是分級預算、分部分預算、分客戶預算、分產品預算、分貨幣預算與總預算之間,以及各種預算之間是互動的,任一預算項下的項目金額變動,都會總預算和其他分預算金額的變動。三是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之間及其與綜合治理之間是相互影響和相互映襯的,綜合治理是以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為基礎的,而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又與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為依托,另一方面各種治理的目標是一個,就是完成總預算確定的經營治理目標。
另一方面,它們又是有差別的治理,側重點不同。前文已經論述,各種治理所要解決的不同,確定的分解目標有差別,治理的不同,責任確定的主體不同,核算計量的方法也是有差別的。
三、還應分渠道治理題目
該渠道是指銀行經營產品的營銷渠道(Channels),又稱分銷渠道。前面我們談的是分部分的治理、分產品的治理、分客戶的治理、分貨幣的治理。但銀行營銷產品、服務客戶都是通過各種營銷渠道完成的,營銷渠道的治理對貿易銀行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西方國家的貿易銀行設置了專門的部分治理營銷渠道,這一點值得我們鑒戒。
營銷渠道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客戶進行面對面營銷服務的渠道,叫做有人機構網點;另一類是非面對面營銷服務的渠道,包括ATM機營銷渠道、電話銀行(Call Center)營銷渠道、手機銀行(Wap)營銷渠道、網上銀行營銷渠道等。傳統的銀行營銷渠道是通過單一營銷渠道棗有人機構網點向客戶提供服務的。隨著的和競爭的需要,銀行的營銷渠道多樣化,客戶可以根據需要進行選擇。但是,貿易銀行建造每一種營銷渠道是要投進巨額資金的,而建造每一種營銷渠道的目的是增強銀行整體盈利能力。因此,必須建立并進行以責任為核心、以預算治理為主線的營銷渠道治理。首先要確定每一種營銷渠道的責任主體;其次要建立分渠道的預算治理體系,包括分渠道的預算編制體系、核算體系、控制與體系;最后要建立分渠道的評價與考核體系。同理,分渠道治理與綜合治理、分級治理、分部分治理、分客戶治理、分產品治理、分貨幣治理之間是既相互關聯又有治理差別的關系。
四、核算從一維核算發展到***核算
按照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是人們對會計核算特征的常規熟悉,當機廣泛于會計工作時,一些人對會計科目產生懷疑,進而又對會計核算產生懷疑,以為進進計算機,會計科目沒了,會計核算也不存在了。我不同意這種看法。由于,進進計算機時代,會計科目并沒有消失,會計核算依然存在,會計核算已從一維發展到***,核算功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一)會計科目的實質,就是對經營活動的分類。會計是對經營活動的觀念和過程控制,而觀念的總結和過程的控制是以對經營活動進行分類為基礎的。在以手工核算為主的落后時代,會計核算僅采取一種分類標準,即。所以說,傳統的會計科目定義是指對企業經營活動按照經濟內容的分類,而對企業經營活動按照其他標準的分類反映,由于核算手段跟不上,則通過統計來完成。但是,會計科目并不僅僅限于按經濟內容標準來分類,隨著核算手段的化,可實現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
(二)計算機時代,會計科目可以實現多重分類。隨著電算化的應用與完善,核算已跳出一維空間,會計核算的分類標準已不再局限于按經濟內容分類,它已擴展到按部分分類、按產品分類、按客戶分類、按貨幣分類、按區域分類、按行業分類、定期限分類、按風險分類。人們對會計科目的熟悉也不能停留在按照經濟內容分類的標準上,要與時俱進。同時,會計核算也不再局限于按照經濟內容分類標準進行的財務會計核算,它已發展到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的事后反映,發展到對企業經營活動按照治理需要設定的各種分類標準進行的事后反映。只要治理需要,我們可以實現同源數據下的按經濟內容分類的財務會計核算、按部分分類的分部分會計核算、按產品分類的分產品會計核算、按客戶分類的分客戶會計核算、按貨幣分類的分貨幣會計核算、按區域分類的分區域會計核算、按行業分類的分行業會計核算、定期限分類的分期限會計核算、按風險分類的分風險會計核算,等等。從這一意義上講,將會計劃分為財務會計與治理會計已失往了實踐意義,將會計分類為治理會計與核算會計更具有價值和實踐意義。
在當今高度發達的信息,無論在上還是技術條件上,都已實現科目從一維分類到***分類的奔騰、會計核算從一維核算到***核算的奔騰,這一奔騰值得理論界及時,更值得實務界搶抓戰機。
五、分部分核算、分產品核算、分客戶核算、分貨幣核算的意義僅僅是為推行治理會計提供基礎
在貿易銀行治理會計的實務中有一項重要的邏輯關系,即治理會計是一種治理機制,它以責任治理為核心,以預算、控制、考核為主線,以核算為基礎,構成治理會計的全部。在這一治理體制的內在邏輯中,核算僅僅是基礎,核算為治理體制服務,在確定了預算模式、控制方式和考核內容后,才能確立核算體系,確保核算體系為治理體制服務。這一邏輯順序不能倒過來,不能在沒有建立分部分、分產品、分客戶、分貨幣預算模式、控制方式、考核和體系的情況下,先行建立分部分、分產品、分客戶、分貨幣的核算體系,這樣違反了治理會計的基本,這樣做投進大,收益小。
這里還需指出,分部分核算、分產品核算、分客戶核算、分貨幣核算不是治理會計,它們是推行治理會計工作中的一個環節,屬于事后核算的范疇,不能把建立與推行分部分核算、分產品核算、分客戶核算、分貨幣核算簡單化為治理會計在銀行的應用。這種觀念上的偏差和處理上的簡單化,不僅理論上是錯誤的,而且實務上是有害的。
六、內部資金價格在治理會計應用中的重要作用貿易銀行在推行治理會計時,會碰到一個非常棘手的,即內部資金價格題目,也可以稱為內部資金轉移價格題目。內部資金價格有兩個范疇,一是在一個法人內部的資金轉移價格,二是在一個團體內部的資金轉移價格。這里討論的是前者。
(一)內部資金價格的重要作用
1.內部資金價格是定價的依據。如信貸部分發放貸款,其定價不得低于從“內部資金市場”取得資金的價格;又如存款部分吸收存款的價格,不得高于“賣”到“內部資金市場”的價格。
2.內部資金價格是衡量內部機構業績的“蹺蹺板”。如內部資金定價高,存款部分的業績會受益,但貸款部分的業績會受損;相反,如內部資金定價低,存款部分的業績會受損,但貸款部分的業績會受益。
3.內部資金價格是實施銀行經營戰略的工具。內部資金價格同樣具有杠桿作用,用以引導資金的流向,是銀行貫徹經營戰略的工具之一。
4.內部資金價格是進行資產負債治理的手段。例如存款部分將存款“賣”到“內部資金市場”時存在資產與負債之間利率缺口、期限缺口題目;又如信貸部分從“內部資金市場”買進資金發放貸款,也存在資產與負債之間的利率不匹配、期限不匹配等題目。這些內部資金交易的過程既可以進行量化缺口風險的工作,也可以進行缺口風險的轉移和控制工作。
上述四點列舉了內部資金價格的作用,然而內部資金價格發揮其作用則是通過兩種途徑:一是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也叫做“內部資金池”;二是實體的“內部資金市場”。
(二)內部資金定價
在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下,內部資金的定價有本錢法、市價法兩類,其表現形式又有低進高出、平進平出和高進低出三種交易方式:
1.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下的低進高出定價,是指資金供給部分和資金剩余部分以低于基準價格強行將資金“賣”給內部資金池,資金使用部分從內部資金池“買”資金用款時是以高于基準價格交易的。這種定價交易方式將部分利潤強行留在內部資金池,侵占了資金供給部分和資金使用部分的部分業績,輕易挫傷各部分的積極性。
2.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下的平進平出定價,是指資金供給部分和資金剩余部分以基準價格將資金“賣”給內部資金池,資金使用部分從內部資金池“買”資金用款時也是以同樣的基準價格定價交易的。這種定價交易方式不存在內部資金池截留利潤題目,但這種單一價格定價的公道性題目就顯得十分突出。
3.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下的高進低出定價,是指資金供給部分和資金剩余部分以高于基準價格強行將資金“賣”給內部資金池,資金使用部分從內部資金池“買”資金用款時是以低于基準價格定價交易的。這種定價交易方式是通過內部資金池向內部各經營治理部分讓利,內部資金池每年都有“政策性”虧損,是一種擴張型戰略取向的定價交易選擇。
在實體的“內部資金市場”下,內部資金的定價都是通過內部各經營治理單位(部分)與內部資金市場實際交易完成的,內部資金價格隨著期限、風險、外部市場價格、經營戰略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化。同時內部資金市場的交易品種不僅包括實有資金的交易品種,而且包括衍生交易品種。
(三)內部資金定價的步驟和原則
內部資金價格在推廣、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是廣泛和重要的,然而定價的方式和實現的形式也是多樣和復雜的。我以為,要解決內部資金價格,首先,要確定是選擇“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交易形式,還是選擇實體的內部資金市場交易形式,這一點非常重要。它涉及到組織架構和機構設置題目,涉及到治理體制的方方面面,而且經常被忽視。應該說,上述兩種交易形式各有優缺點,銀行要結合經營戰略和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選擇。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實體的內部資金市場交易形式不僅能夠實現內部資金價格在應用治理會計方面的功能,而且能夠實現銀行資產負債治理中缺口風險量化和缺口風險轉移的功能,而“虛擬的內部資金市場”交易形式則無法實現這些功能。
其次,在確定的交易方式下內部資金定價題目。概括起來,內部資金定價時要留意以下幾個題目:
1.定價要有依據。要么以本錢為依據,要么以市場為依據,要么以經營治理戰略為依據,不能靠拍腦袋定價。
2.定價政策要有相對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隨意調整。
3.定價政策要透明。由于定價政策關系到各責任主體的利益,關系到各責任主體的經營治理決策。
4.定價要公平。盡量避免因價格的不公平導致一些責任主體享有政策上的收益,而另一些責任主體***擔負政策上的損失,從而挫傷各責任主體的積極性。
七、的本錢核算體系能否建立是推行治理會計的關鍵
之所以這樣說,是由于本錢信息對于分部分、分產品、分客戶、分貨幣、分營銷渠道治理是至關重要的。假如沒有建立起本錢核算體系(包括分部分、分產品、分客戶、分貨幣、分營銷渠道本錢核算體系,同下),建立在本錢核算體系基礎之上的預算治理體系就不可能搭建起來。假如沒有建立起本錢核算體系,就無法對部分的、產品的、客戶的、貨幣的、營銷渠道的效益進行和研判。假如沒有建立起本錢核算體系,就無法從部分、產品、客戶、貨幣和營銷渠道各自不同的角度,進行科學有效的決策。假如沒有建立起本錢核算體系,更談不上控制與績效考核工作了。
本錢核算體系的建立非常重要,是推行治理會計時不能忽略的一個環節。
(一)貿易銀行的本錢概念
對于本錢,人們并不陌生。一般以為本錢就是用度,就是業務用度加人事用度,控制本錢就是控制業務用度和人事用度。而本錢的概念更是五花八門,有以為是利息支出和手續費支出,也有以為再加上折舊,還有以為是全部支出,等等。上述熟悉都是錯誤的,錯誤的熟悉會科學治理機制的應用效果。
實際上,用度與本錢是兩個并行的概念,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用度是資產的耗費,它與一定的會計期間相聯系。本錢則是按一定對象所回集的用度,是對象化了的用度。將用度對象化到部分上時就是部分本錢;將用度對象化到產品上時就是產品本錢;將用度對象化到客戶上時就是客戶本錢;將用度對象化到貨幣上時就是貨幣本錢;將用度對象化到營銷渠道上時就是營銷渠道本錢。談本錢,一定要有對象化的目標,不能泛泛而論,貿易銀行在研究、分析和推行本錢核算、本錢治理工作時,尤其要留意這一點。本錢核算體系的建立要與治理體制相適應,是會計工作的一項法則,不能違反。只有在確定了分部分治理體制之后,才能著手搭建分部分本錢核算體系。分產品、分客戶、分貨幣、分渠道本錢核算體系的建立也是這個道理。
(二)要認真、嚴厲地鑒戒工商的本錢核算較之貿易銀行的本錢核算與治理體系,工商企業的本錢核算與治理體系比較成熟。貿易銀行在建設本錢核算與治理體系時,需要認真地、鑒戒工商企業的做法。在鑒戒工商企業本錢核算體系方面談談我個人的一些思考:
1.完全本錢與變動本錢。
上有完全本錢與變動本錢之分,完全本錢就是傳統意義上的本錢概念,是指生產經營產品或提供服務所消耗人財物的全部用度;變動本錢則是指生產經營產品或提供服務所消耗人財物的部分用度,是指在相關范圍內隨生產、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量進行正相關變動的用度;在相關范圍內不隨生產、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量變動而變動的用度叫固定本錢。三者之間的數目關系為:完全本錢=固定本錢 變動本錢。
治理會計提出變動本錢的概念,意義在于經營治理決策需要邊際利潤(價格-變動本錢)的與治理。同樣,貿易銀行的經營決策也不能缺少邊際利潤的治理理念。這就要求貿易銀行在設計、搭建本錢核算體系時,要考慮經營治理的需要,一方面要建立完全本錢核算體系,這是基礎;另一方面要考慮在完全本錢核算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變動本錢核算體系。
2.直接用度、間接用度與期間用度題目。
對于工商企業的本錢規則來說,企業直接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其他直接用度,直接計進產品或勞務的本錢;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用度,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將這些用度分攤到各項產品和勞務的本錢中;企業行政治理部分為組織和治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治理用度和財務用度,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銷售用度,不參與產品和勞務的本錢計算,作為期間用度直接計進當期損益。
作為貿易銀行,本錢的核算是否要依循工商企業的做法,將用度首先劃分成直接用度、間接用度和期間用度,然后再對其中的直接用度和間接用度進行本錢的計算?我以為,貿易銀行的本錢核算要鑒戒工商企業的做法,但不能盲從,否則銀行的本錢核算體系的建設會走向“死胡同”。我以為:
(1)期間用度的劃分不適合貿易銀行。這是由于工商企業經營的是有形產品,其經營產品的資金流和物資流經常是脫節的,而工商企業的收進確認往往與物流掛鉤。為了貫徹穩健性原則,會計上把與生產經營產品的物流關聯度不太緊密的企業治理費、財務費、銷售費,作為期間用度直接列進損益,不再進行本錢核算。也就是說,對于一家運轉著的或貿易企業,不管它是否生產了產品,也不管它是否銷售出往了產品,對于維持正常運轉所必須開支的企業治理費、財務費、銷售費,全額列進當期損益表中,避免出現企業產品大量積存,而已消耗的資金也大量掛在庫存產品中,隨物流的靜止而停放資產負債表的庫存商品項下,造成虛盈實虧的題目。但貿易銀行經營的是貨幣,屬于服務行業,不存在經營產品的物流題目,貿易銀行的收進確認不與物流掛鉤,因此期間用度的劃分不適用貿易銀行。
(2)通過會計分錄的賬務處理來直接核算本錢的設想是行不通的。直接用度直接計進本錢對象,間接用度通過公道的分配比例分配計進本錢對象,這是建立本錢核算體系要遵循的最基本原則。在貿易銀行進行本錢核算時,會碰到這樣的題目,是否可以通過設計一套賬務處理體系,在通過記錄經營事項的借貸會計分錄的同時,便可核算出部分本錢、產品本錢、客戶本錢等?我以為這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簡單,直接用度可以通過會計分錄的賬務處理在配加部分碼、產品碼、客戶碼、貨幣碼的情況下,將用度直接回集到本錢對象項下,但間接用度不可能通過會計分錄完成本錢回集的過程,由于間接用度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在不同的本錢對象之間進行分攤,而且分攤的結果也不可能再通過會計分錄將間接用度記錄在各本錢對象項下,而是通過本錢計算的系統方法、通過編制本錢計算表、通過編制部分損益表、產品損益表、客戶損益表等工作來完成。
(3)建議的工作方向。對于貿易銀行的本錢核算,將用度劃分為直接用度、間接用度和期間用度三類是無意義的,僅劃分為直接用度和間接用度即可,并且按照“直接用度直接計進本錢對象,間接用度通過公道的分配比例分配計進本錢對象”的原則,建立本錢核算體系。在此基礎上,將用度劃分為變動用度和固定用度來部分、產品、客戶等對象的變動本錢和固定本錢,對貿易銀行的經營決策也是有意義的。
3.本錢計算的。
本錢計算的基本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種。品種法是以某一種產品品種為本錢計算對象,來回集用度、計算本錢的一種方法。分批法是以某一批產品為本錢計算對象,來回集用度、計算本錢的一種方法。分步法是以產品的生產步驟為本錢計算對象,來回集用度、計算本錢的一種方法。本錢的計算是進行本錢治理和控制的手段,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經營治理情況,選擇適合本企業特點的本錢計算方法。
對于貿易銀行,如何根據銀行經營治理的特點和自身的治理要求,鑒戒工商企業的本錢計算方法,建立銀行的本錢計算與核算體系,這是需要認真的。在設計貿易銀行本錢計算與核算體系時有兩個題目需要著重考慮:一是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在貿易銀行的適用性。每種方法都有它的特點和適用范圍,這些產生于工商企業本錢計算方法的應用特點和適用范圍能否結合貿易銀行的經營治理特點和治理要求引用到分部分本錢核算、分產品本錢核算、分客戶本錢核算、分貨幣本錢核算、分營銷渠道本錢核算中?我以為是可以的,但必須具體結合每種治理體制的經營特點和治理要求加以確定。二是每一種治理體制下(指分部分治理、分產品治理、分客戶治理、分貨幣治理、分營銷渠道治理),都有自身的經營特點和治理要求,都對應不同的本錢計算方法。貿易銀行在建立本錢核算體系工作中,不能僅將一種本錢計算方法作為其內部各種治理體制下本錢計算的惟一方法。在分部分治理體制下,其經營特點和治理要求決定了它所對應的本錢計算方法。同理,分產品、分客戶、分營銷渠道的治理體制都對應各自的本錢計算方法。即使在一種治理體制下,由于產品經營特點的不同和治理要求的差別,也可能對應不同的本錢計算方法。
八、推行治理不能違反的幾條原則
(一)主體框架不可拆分原則
如上所述,治理會計是一項系統性極強的治理機制,其應用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以責任制為核心,以預算、控制、考核為主線,以核算為基礎,構成治理會計的主體框架。在此框架內,責任主體的落實、全面預算的確定、核算反映、差異與適時的控制、績效的考核,一環扣一環,環與環之間存在著極強的內在邏輯關系,不可拆分,不可顛倒,不可“缺斤少兩”,否則,將破壞治理會計作為一項治理機制的功效。
(二)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治理會計是以責任制為核心的,企業經營治理的責任隨著責任主體的確定而落實到各個經營治理的責任中心。在分部分治理體制下,是以企業內部各部分為責任中心;在分產品治理體制下,是以企業內部各產品營銷的部分、處室、科組或團隊為責任中心;在分客戶治理體制下,是以企業內部各客戶經理、客戶營銷服務處室或客戶營銷團隊為責任中心等。這些責任中心在充分享有經營決策權的同時,承擔與其經營治理決策權相適應的責任,并且配套與其承擔責任相對等的利益機制。責權利結合是運用治理會計必須遵守的原則,每一個環節都不能忽略。
(三)責任認定的可控性原則
由于各責任中心的業績與其責任主體相關職員的利益是直接掛鉤的,因此對其業績的考核評價必須遵循可控性原則。這是由于一個責任中心若不能控制其可實現的收進或控制其可發生的用度,也就無法公道地反映其真正的業績,從而也就無法公道地評價與考核其業績。一般情況下,銀行發生的收進和用度,總體上來看都是可控的,但對于每個責任中心來說,并不都是可控的,治理會計要求將這些收進和用度,通過“直接收進與用度直接確認,間接收進與用度分配確認”方式,分解到各可給予其控制的責任中心。為此在設計和運行分部分治理體制、分產品治理體制、分客戶治理體制和分營銷渠道治理體制時,須考慮如下:
1.責任中心責任預算的編制與確定,要留意可控性原則。
2.配合各治理體制設計的核算體系,收進的核算和用度的核算要留意可控性原則。
3.控制系統的設計與運行必須留意可控性原則,各責任中心不可能對自己無法控制的因素采取調控措施。
4.對責任中心的、評價和考核,一定要貫徹可控性原則,否則,考核的結果就不公道、不公正,會挫傷各責任人的積極性。對于因不可控因素所的責任中心業績,考核時一定要予以扣除,只有可控的收進或用度,才是責任中心真正的業績。
(四)區分責任中心與責任中心責任人業績的原則
治理以責任主體落實為出發點,以業績考核為落腳點,而且在進行業績考核時,必須區分責任中心與責任中心責任人的業績。不能簡單將責任中心的業績與責任中心責任人的業績劃等號。舉一個例子,一個能力較強的零售業務經理花費同等的努力,在北京分行零售業務部分創造的利潤與在青海分行零售業務部分創造的利潤是不一樣的,或者說在創造同等的利潤情況下,所付出的努力是不一樣的。道理很簡單,由于所處的區域環境、環境、人文環境是不同的。因此,在進行業績考核時,一定要區分責任中心的業績和責任中心責任人的業績,這對于一個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或全球的貿易銀行而言,尤為重要。不能對處于不同區域環境、經濟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同性質的責任中心(如所有一級分行的公司業務部分),實施同一指標值下的利益掛鉤考核。在區分責任中心業績與責任中心責任人業績方面,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同等能力的人在付出同等努力后,應該取得同等的利益。
(五)治理會計與核算會計相分離原則
從會計學科分類上,治理會計的實質是“過程的控制”,它所要解決的核心是生產經營過程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考評。核算會計的實質是“觀念的”,它所要解決的核心題目是事后反映,如實、完整、及時地反映生產經營的結果和財務狀況。然而在會計的治理循環中,治理會計與核算會計是治理循環中相互連接的鏈條,不可分割。但從內部控制角度考慮,兩者必須分離,由于治理會計工作涉及到經濟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按照《會計法》要求,會計核算必須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經辦和財物保管分離,并相互制約。否則,就會出現內控失衡題目,就會導致其他一系列題目的產生。因此,落實內部控制要求,將治理會計與核算會計分離,是推行治理會計必須遵循的原則。
治理會計與核算會計分離的另一個好處是,強化專業化治理。治理會計專司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與治理工作,將責任的落實工作、預算的編審與分解工作、差異分析與控制工作、業績考核和分析工作抓細抓實抓精;核算會計專司事后的反映工作,不僅僅要做好綜合核算工作,更要按照分部分治理、分產品治理、分客戶治理、分貨幣治理和分營銷渠道治理的要求,組織分部分核算、分產品核算、分客戶核算、分貨幣核算和分營銷渠道核算工作,做到每種專項核算既要如實、客觀,又要及時、完整,充分發揮核算工作應有的基礎治理功能。否則,會計工作就會顧前不顧后,或者顧后不顧前,治理控制工作抓不上往,核算工作也無精力抓實、抓細、抓到位。
(六)效益原則
與推廣治理會計工作要遵循效益原則。這里的效益包含兩個:
1.推行治理會計的目的是促進效益的進步。不是為推行治理會計而推行治理會計,也不是僅僅為加強內部治理而推行治理會計,應該是為了促進業務進步效益而推行治理會計,為了通過加強治理進步盈利水平而推廣治理會計。
2.機制的選擇要有本錢與效益的分析。治理會計是一種治理機制,機制不是萬能的,每一種機制都有它的優缺點、適用環境和適用條件,而且一種機制的建立與運行是有本錢的。因此推行治理會計之前要進行可行性,要研究新機制的建立與運行所要花費的本錢,要研究新機制的應用會給帶來的有形效益和無形效益,要進行本錢與效益的分析。假如效益大于本錢,則可行;假如本錢大于效益,需要三思而抉擇。
(七)組織保障原則
推行治理涉及到銀行經營治理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參與銀行經營治理的每一個員工,為保障治理會計推行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必須有組織上的保障。首先,貿易銀行的決策層在推行治理會計的決策上要明確和堅定,并給予推行工作大力支持,由于治理會計是一項機制創新工作,涉及到各方面利益的重新組合,會碰到各種困難和阻力,假如沒有決策層堅定的支持,推行工作會夭折,治理會計會“走樣”。其次,要建立組織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建立預算治理委員會、計財部、會計核算部、各責任中心各負其責的組織機構保障系統,確保組織上的落實;另一方面要建立應用治理會計的規章制度保障系統,確保制度上的落實;第三要建立以責權利相結合的職員治理機制,確保責任人的落實。(作者: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 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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