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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保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 隨著金融行業競爭加劇和金融一體化進程的推進,銀行保險作為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產物以及一種新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經成為當今國際金融保險業的重要發展趨勢之一。從西方國家整體發展情況看,一體化和集團化是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本文就銀保合作模式在我國的基本情況進行分析,為銀保合作中產生的問題提出建議。
關鍵詞:銀保合作;組織模式;契約理論
一、銀行保險基本理論
(一)西方國家銀行保險的主要發展模式。銀行保險的發展模式,也可以稱為組織模式,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要規定權利義務和利益的分配方式,所以也可以稱作銀保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組織模式涉及到產權關系的界定,可以左右銀行保險業的發展。從銀行保險的發展歷程看,依據有無資本紐帶關系及合作深度劃分,先后出現了四種發展模式:協議代理模式、戰略聯盟模式、資本合作模式和金融集團模式。其中,前兩種模式是沒有資本聯系的、相對較為淺層次的合作,后兩種模式是有資本紐帶聯系、相對較為深層次的合作。
(二)契約理論在銀行保險中的運用。銀行保險的發展是契約逐漸完全化的過程。在銀保形成和發展初期,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業務往來主要限于銷售代理,或者形成戰略聯盟,不管哪種形式,二者都要明確權利義務,規范交易行為,從而形成契約關系,但這種契約相對比較松散,存在很大的不完全性。隨著外部環境和雙方需求的變化,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交易進一步深入,出現了合資公司甚至金融集團,形成了新的交易形式,從而形成了新的契約關系。從本質上看,銀行保險的發展過程,就是契約關系調整的過程,每一種新模式的出現,都要改變合作方式,對銀保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重新規定,同時對利益的分配方式重新規劃。契約調整的結果是,銀保模式的演變越來越向一體化方向發展,契約關系越來越緊密,最終出現金融集團,由一個契約替代一系列契約。
二、我國銀行保險合作模式
我國銀保合作起步較晚,由于早期我國金融行業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使保險公司與銀行的合作停留在銀行代理模式之下。隨著銀保渠道逐漸拓展,銀保合作帶來的行業規模效應引起銀行保險公司的高度關注,開始出現一定意義上的戰略聯盟。經濟的不斷發展使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意識到深度股權合作才是集團化銀保合作的重要途徑。資產管理集團的出現更進一步的推動了銀保合作的進程。下面選取幾家具有代表性的銀保企業,闡述我國銀保合作的現狀和主要模式。
(一)中國工商銀行的銀保合作模式。自2008年初國務院原則性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開始,兩年來銀保聯姻進展加速。工商銀行的銀保合作模式不僅包括代理保險業務,同時也包括股權合作模式。工商銀行通過股權投資模式先后擁有中國太平3.1%股權,太平洋財險12.45%股權,同時還擁有友邦保險等國外其他一些金融保險公司的股權,截至2012年,與工商銀行合作的保險公司達52家,就國內銀保合作來說,工商銀行算是最為典型的例子。
工商銀行是國內最早開展銀行保險合作業務的商業銀行,在早期我國法律實行分業監管,大多銀保合作還只停留在初級的協議代理階段之時,工商銀行便通過工銀亞洲這個金融控股平臺與保險公司形成了股權關系,從而滲透到保險行業,走向混合經營之路。工商銀行通過與中國保險、中保國際簽訂協議的方式,轉讓重組和股份轉讓等策略,使得工銀亞洲持有太保24.9%股份,成為太平洋保險的第三大股東。同時,工商銀行還間接持有太平人壽4.95%股份。2010年10月,工商銀行與五礦集團、法國安盛簽訂股權交易協議,正是收購60%的金盛人壽股權,金盛人壽正式更名為“工行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從工商銀行的銀保合作模式來看,由早期的銀行保險代理模式,戰略合作模式開始逐步向股權合作模式過渡。從工行安盛的成立也可以看出,目前工商銀行銀保合作模式的主要發展方向為股權合作。
(二)中國建設銀行的銀保合作模式。建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主要受益于內外部各種有利因素。截至2010年底,建行代理保險業務四行占比27.57%,居四大行第三位。除了銀行代理協議模式的合作,建行也開始試水股權合作模式的銀保合作模式。2011年6月中國保監會正式批復建信人壽保險公司成立,建信人壽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銀保混業經營通過了國家的許可。
建信人壽充分利用建設銀行現有的遍布全國的網絡系統和技術、人才優勢,以建設銀行為依托,開發適合建行客戶的保險產品,利用建設銀行現有的網絡、客戶資源以及服務體系,為客戶提供專項的與銀行貼近的保險產品。建信人壽把銀行保險產品作為主要經營品種,在營銷渠道的建設、網絡的鋪設方面與國內傳統的保險公司相比,將大大節約籌備成本,同時在經營過程中,將節省大量人力資源成本,利用銀行的渠道資源優勢和客戶資源優勢,發揮保險產品的競爭優勢,提升建行集團的綜合經營優勢,實現了雙方協同發展。
(三)中國農業銀行的銀保合作模式。自2008年初國務院原則性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開始,之后的兩年銀保聯姻進展加速。農行進入保險行業所選擇的收購對象為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從農行和嘉禾人壽所簽署的并購協議看,農行通過25.9億元認購了嘉禾人壽的51%股份,成為其控股股東。農行與嘉禾人壽的并購是目前為止國內最大的銀行并購保險公司案例。與其他銀行選擇的并購對象不同,農行選擇的收購對象是中資的壽險公司,利用其更具本土化和對國內保險市場的熟悉程度,獲取一定的競爭優勢。
目前,銀保合作已成為商業銀行進一步發展的必然趨勢,各大行都在加緊對非銀行金融業務的投入。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諸銀行選擇的參股目標和路徑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是大銀行+小保險的模式。相比大型保險公司股權結構之復雜、資產評估程序之繁瑣,中小型保險公司股權結構相對簡單,中小型保險公司的資產和業務規模也相對較少,銀行參股進來相對比較容易。
(四)平安的銀保合作模式。平安集團是由保險業務開始慢慢發展成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早在2003年,平安集團就開始策劃向金融控股集團方向轉型。2004年,平安銀行的成立開創了銀保合作的先河。2010年,平安集團通過114.5億元自有資金對深發展銀行進行收購,促使平安集團成為一家真正的金融控股公司,也為其銀保業務作出巨大推動。
平安集團利用深發展的高質量資產和渠道網點(300多家分支機構以及與境外600多家公司擁有的合作關系),真正實現了銀保的多渠道整合,既有簡單的銀行代理模式,也有深度的股權合作模式,從收購至今的經營狀況來看,該合作獲得了很好的協同效應。
三、問題與建議
從我國銀保合作的發展歷程來看,我國銀保合作的模式已經逐漸走向成熟,從最初的協議代理模式逐步向股權合作模式過渡,可喜的是最近幾年開始出現高度股權合作的金融控股集團。但是,正和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帶來的結構不均衡一樣,銀保合作在我國也存在著多種問題:(1)銀保合作競爭激烈導致手續費哄抬、賄賂銀行高管的行為時有發生,某種程度上能夠導致保險公司利潤下降,對保險公司的形象也造成不利影響;(2)銀保合作中的保險產品由保險公司設計,產品單一,無法滿足客戶的多元化需求;(3)監管力度不夠使得監管套利的現象時有發生。
對于銀保合作產生的一些問題提出幾點建議:(1)科學進行組織架構建設,這是銀保合作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2)加強產品創新,根據銀行客戶需求開發多元化產品;(3)加強金融監管,提升保險行業自律水平。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我國才能進一步向銀保合作成熟模式的國家邁進。
參考文獻:
[1]楊曉,黃儒靖,王防.我國銀保合作類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創新發展研究――基于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益[J].軟科學,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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