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林業經濟管理機制論文
1林業經濟管理簡述
林業經濟管理主要是在工作過程中有計劃、有目的地對林業工作進行管理,一般是從培育、保護和利用等環節來進行工作的一種管理措施。在當今的社會發展中,實現林業經濟管理既可以保證森林資源可以有效持續發展,也是實現林業生產和公益事業的關鍵所在。在林業經濟管理工作當中,主要是以林業生產周期為基礎,保證林業生產的自然性和長期性。
2林業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林業資源說到底就是森林資源,指的是一個地區的樹木、森林以及依托樹木、森林生存的野生動植物的總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林地遭到了大規模的開采和浪費,森林資源現狀并不樂觀。我國森林資源總量多,森林物種十分豐富,宜林地區廣袤。但是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致使人均資源減少。同時,資源空間分布不均、生產力低下、森林結構不合理。此外,由于森林資源遭到破壞,引發了一系列自然問題,如野生動物棲息地消失、水土流失、氣候變暖等等,這些自然現象嚴重影響了生態平衡。林業作為一個龐大的生態系統,各個組成部分和要素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系統內部各個要素相互影響與制約。同時,系統也影響其他外部的系統和受到外部系統的制約。
2.1林業資源過度開發
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對森林的開發和利用應保持在一定的范圍內,一方面從森林自然效力考慮,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森林能夠自我恢復,禁止過度伐木。我國當前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期,對木材的需求量很大。同時城市的擴張也擠壓了森林面積,縮小了森林的覆蓋率,森林資源的保護形勢日趨緊張。
2.2林業產業化較低
當前,我國林業產業化程度偏低,林農普遍采用分散式經營,缺乏相應的行業規范。這些都阻礙了與市場的接軌,不利于銷售,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產業化發展。林業產業化另一個問題就是發展失衡,地區間存在較大差別。在林業產業化比較完善的地區,產業鏈和規模已經形成,而大部分林業資源豐富地區卻缺乏管理和引導,無法實現與市場的準確接軌。
2.3林業監管不力
林業資源保護工作對于林業管理來說是一項重要內容,同時對林業資源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監管。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包括森林公安在內的整個林業監察體系,在全國設立林業基層執法檢察站,對林業開發和利用進行監督管理。這種林業管理模式為我國林業產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我們仍然要認識到這種管理模式還存在著一些不足。由于以往不夠重視林業工作,執法人員素質普遍不高,且嚴重缺乏專業知識,嚴重制約了林業產業的發展。
3加強林業經濟管理的對策
3.1深化管理制度改革
想建立好現代林業管理制度,就必須先建立明確的林業產權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激發林業建設的`積極性。使大家能夠主動關心集體利益,從而體現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相結合。進而加強林業分類制度改革的可操作性,真正把林業分類經營落到實處,并設計出可行的林業效益補償制度。逐步建立起管理制度、管理機構和管理機制相結合的林業管理體制。將管理機制用在管理制度當中,可以保證管理機構能夠正常運作。林業管理機制是管理體制的核心內容,主要包含利益機制和權力機制。利益機制作為管理機制的主體內容,應該以實現利益機制為目的進行權利機制設計,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高效的管理系統。
3.2選擇正確的林業經濟產業化道路
可持續發展是注重長遠發展的發展方式,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人的需求。可以說是科學發展的重要要求之一。可持續發展的目的是既要達到經濟發展目標,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資源,能夠使子孫后代永享生活。森林資源是人類寶貴的財富,森林雖然是可再生資源,但是過度砍伐很容易出現森林再生速度無法跟上砍伐速度,最終造成不可逆轉的后果。所以,只有合理開發和利用林業資源,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建立新的資源利用模式,林業經濟產業化才能順利前行。
3.3優化林業產業結構
我國林業產業化發展不夠深入,原因主要在于產業鏈并沒有完善,結構相對來說不夠合理,這些是林業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在一些林業產業開發較早的地區,林業產業已經相對比較完善,但仍然需要進一步深入改革現有林業產業鏈結構。
4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林業管理其實就是如何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當中的關鍵就在于兩個字“改革”。為了適應新時期林業發展的需要,必須不斷完善和改進林業管理制度。制定操作性強的地方配套性法律法規。不斷發展林業科技,改變傳統的粗放式經濟體系,這樣才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林業產業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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