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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對于貧富差距現象的影響因素
摘要:對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來說,還有著更多的、不可忽視的、加重性的重要影響因素(參數)。正是這些加重性重要影響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國現階段的貧富差距現象更加嚴重。客觀、全面地來看,如果說中國的貧富差距現象在某種條件下被夸大了的話,那么,在更多的情況下這一現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種種問題被人們明顯地低估或掩蓋了。在判斷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現象時,固然不能簡單運用某個指標如基尼系數的具體狀況來得出整體性的評估。比如,有學者認為,如果將購買力的參數考慮進去,中國目前的貧富差距沒有那么嚴重,中國目前的貧富差距被夸大了。不能否認,這種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前述參數之外,筆者認為,還有一個緩解貧富差距的參數,即:同規模較小的國家或地區相比,像中國這樣規模龐大、人群之間和地區之間隔離程度較高的國家,對于同等程度的基尼系數的承受力相對來說比較強。
問題在于,對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來說,還有著更多的、不可忽視的、加重性的重要影響因素(參數)。正是這些加重性重要影響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國現階段的貧富差距現象更加嚴重。客觀、全面地來看,如果說中國的貧富差距現象在某種條件下被夸大了的話,那么,在更多的情況下這一現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種種問題被人們明顯地低估或掩蓋了。
這些對于貧富差距現象具有加重性重要影響的因素(參數)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灰色收入的分量過大。目前,由于規則體系的不健全,使得灰色經濟在中國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據比較重要的位置。這是一個公認的事實。比如,稅務專家的研究顯示:2002年根據中國含稅GDP倒算,企業有3000-4000億元該交納的稅沒有收上來。于是,這樣一項巨額的本應屬于公共資源的資金便流向了少數群體和個人。如果再加上不可能納入國內生產總值核算體系的地下經濟、各種公益事業的亂收費、權力尋租等現象,中國現階段的灰色經濟是一個十分龐大的數字。大量的灰色經濟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灰色收入。而在大量的灰色收入當中,人數少卻居于優勢位置的社會群體必定會占據一個高比例的份額。這樣一來,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問題必定會被加重。現在公布的中國基尼系數一般為0.46左右。如果再將灰色收入的因素考慮進去,中國目前的基尼系數當在0.5以上。正如經濟學家劉國光所指出的那樣,已公布的基尼系數,難以計入引發人們不滿的不合理、非規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這些因素計算在內,則基尼系數又會加大,在原來0.4-0.5之間又升高0.1左右,即比現在公布的基尼系數增大20%以上。另外,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與香港科技大學的合作調查也顯示,大陸的基尼系數是0.53或0.54左右。
第二,社會群體資產之間的差距擴大速度過快。現在人們對于貧富差距問題的關注,多是從收入差距的角度著眼,幾乎將貧富差距等同于收入差距。實際上,居民在資產方面的差距也是衡量貧富差距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一般來說,當人們的溫飽問題解決以后,對于日常耐用消費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資產的需求程度將會越來越高。對于中低收入者來說,購買日常耐用消費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資產支出的大幅度加大,意味著其基本的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對于高收入者來說,在住房等固定資產方面的優勢,雖然也意味著其生活成本的增加,但同時更意味著其資產收益的增加和資產變現能力的提高。由此可見,在一個社會當中,居民之間如果在資產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那么,對于這個社會長期的不公正態勢將起著一種明顯的維持和加重的作用。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同收入差距迅速擴大的現象相比,中國居民在資產方面貧富差距擴大的速度更快。根據經濟學家趙人偉和李實等人的研究成果,1995年至2002年期間,中國個人財產分布的基尼系數從0.4上升到0.55,上升幅度高達近40%。如果我們再將2002-2005年房價急劇上漲的因素一并考慮進去,那么中國現在的高收入群體和低收入群體之間、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問題毫無疑問地就更加嚴重。
第三,大量社會成員基本生存底線保障的缺乏。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底線能否得到保障,是基礎性的民生問題,涉及到社會成員生存和發展是否具有最為基本的前提和平臺的問題。對于大量的低收入者來說,它屬于兜底性的社會保護,可以確保其基本生存狀態不至于惡化到難以生存的地步。同許多國家和地區如我國香港、東歐、俄羅斯以及大多數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恰恰缺少這樣一個兜底性的社會保護。以俄羅斯為例。俄羅斯從前蘇聯時期開始,就建立了比較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正因為如此,所以,盡管俄羅斯在急劇轉型時期出現了大量的貧困者,但是,這些貧困者在基本生活資料、義務教育、公共衛生方面能夠得到基本的保證,其基本的生存問題不至于惡化到難以為繼的地步,從而也保證了這些貧困者不至于變成激烈的反社會力量。在這方面,我們國家的具體狀況不容樂觀。經過20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的經濟總量已經位居世界第四位,財政收入突飛猛進,外匯儲備更是居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在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當中所占的比例為世界倒數第一。我國現在只有15%的社會成員享受到公共衛生保障;大量的社會成員缺少起碼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不到足額的、政策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作為中國最大社會群體的農民從總體上來說沒有社會保障;大量的城市居民更是購買不起起碼的住房。“就學難、看病難、住房難”成為新的“三座大山”。應對風險能力的缺乏,使得大量社會成員的生存條件十分脆弱。正是由于社會對貧困者和低收入者缺少一個兜底性的社會保護,所以,對于大批的貧困者來說,其基本生存狀況惡化到什么地步,向下變化的空間有多大,沒有限度,難以預期。進一步看,這就使得中國現階段貧富差距問題所產生的負面效應更加嚴重: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基本宗旨難以實現,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難以達到;更有甚者,大量社會成員對于改革發展的認同程度難以明顯提高,社會團結合作程度容易降低,誘發社會動蕩的因素容易迅速增加,社會整體應對社會風險的能力嚴重降低。顯然,這種情況如果不改變,中國就難以實現社會經濟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難以渡過改革發展最為艱難的時期。第四,成因當中不公正成分過多。客觀地講,造成中國貧富差距擴大現象的原因是兩個方面,既有不可避免的歷史原因,又有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就其歷史原因而言,從一定意義上講,中國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是難免的。比如,經濟的發展使得一些新的經濟板塊迅速成長,而“朝陽”產業領域當中人們的收入水平一般要高于“夕陽”產業領域中人們的收入水平。再如,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居民的財產收入除了少量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外,幾乎沒有什么財產收入。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人們投資渠道的增多,居民的財產收入如股票、房產等方面的收入,特別是城市居民的財產收入增長很快,而且其具體的分布也越來越趨于不均衡。值得注意的是,同歷史原因相比,導致貧富差距擴大的后一類原因即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而且幾乎是覆蓋了各個行業、各個領域。這里所說的非正常的因素中的“非正常”主要是指通過不規則的方式,或者是不公正的方式而拉大了貧富差距。現在一個比較突出的現象是,人們在努力的起點、機會和過程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公問題,比如,正常社會流動渠道的不暢,身份制,行業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