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幸福觀的內涵及其教育價值的探討論文
幸福,是人類特有的一種對現實生活的一種理想追求,每個人都在不斷的追求幸福并且感受幸福,同時幸福又是一個存在爭議的話題。從盧梭開始,人們就對幸福就進行不同的闡述和分析,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是建立在別人幸福理念的基礎上來進一步分析什么是幸福及至善之根本觀念,他指出幸福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和維護,對當代年輕人的心理活動具有很重要的教育作用。
一、亞里士多德幸福觀的基本內涵。
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切事物皆有其目的,各事物之目的即各事物之 “善”.他認為這個善于常人口中所說的善有所不同,常人所說的善只是與惡對應,純屬于道德上的名詞,其意義比較狹隘。他理解的善則比較廣泛,指一切事物之功用,即一切事物之善。人生之需要甚多,因其有所欲,而仰給予外物,外物亦因其有可欲,而為人用。人為生命而需求外物,生命 又有其生存之目的,故此目的則為最高者,眾目的之目的,眾善之善,故謂之 “至善”.倫理學重在于解釋人生,所以 “至善”為倫理學之根本問題。從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觀念來理解幸福,對于普通家庭還是知識分子家庭來說從兩個方面把握幸福,一個是生活的美滿,一個是行為的妥當。幸福的內容,眾說紛紜,亞里士多德認為常人的幸福與智者的幸福理解上有所不同,常人往往以感官所能感觸到的事物來定義幸福,如快樂,財富,榮譽等。智者則更看準的是靈魂上的滿足和理性的思考。所以,幸福的內容因人而異,同時,人的一生,其思想欲望,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改變,故幸福的觀念也隨之發生轉移。比如,貧者理想中的幸福則是生活上的富足,處于喧囂和繁華環境中的人,則羨慕清閑和幽靜的鄉村生活,處的環境不同,則追求的幸福不同。一個人的幸福觀念也易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尤其在當今競爭激烈,攀比橫行的社會中,人們對幸福的追求不斷的改變,有的人一味追求物質上的享受,認為這就是幸福,其不知自己的靈魂與自己相去甚遠。關于幸福的內容,各人意見不同,亞里士多德依據人類對于其功能與動作,將其分為三種: 滋養與生長者,人類一日三餐,以瓜果蔬菜滋養身體,吸收日月精華維持其生命,與禽獸草木同矣; 感覺者,人類冬天飲湯,夏季喝水,這是感官的功用,牛羊受到主人的鞭策也會走動,其人與禽獸也同矣; 理性者,面對困境和生死選擇,人類更多的是保護他人而舍棄自身,而禽獸則不然,只是感覺中的快樂,沒有道德的約束和意識,只注重肉體上的保暖,沒有理想可言,所以,道德的觀念和高遠的理想只屬于人類。至善則主要體現在人類的理性功用上面。他認為有著高遠理想人格的人,則是至善之人,也是幸福的人。人類充分發揮自己的功用以達到至善至美滿的境地。
二、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對當代人們幸福觀的'影響。
通過分析和研究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可以看到其積極和消極的方面。幸福首先需要良好的客觀條件,例如交到好朋友,良好的環境,以及奉行中庸之道等,要想幸福,既要有智力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又要有現實上的可行性。亞里士多德幸福觀讓人們懂得通過后天的訓練來提高個體理性思維的能力,并且獲得良好的德行和人生的幸福,同時也可以教育人們按照中道的原則處理事情,養成好的行為習慣,遇事能做出合理的選擇,避免走向極端,努力去實現自己的理想和幸福。這對整個社會都有很大的用處,能促成社會的穩定、和諧,可以教育引導人們為個人的人生理想而積極進取,同時這對社會的發展非常有利,同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相得益彰。
但是,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也是不完美的,也有其消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它過分的注重物質條件在幸福實現中的比重。可以說他的幸福觀過于理想化,但現實生活中人們需要良好的德行和豐富的外界物質條件,并且要有好的客觀條件,從古至今要想達到都是非常困難的。在現實生活中,物質條件匱乏的人為自己的理想而奮斗,他們也有追求和享受幸福的權利。人們需要得到某樣東西,只要他的需求能夠滿足,他就會感到幸福。人們需要得到某樣東西,只要得到暫時的滿足同時也會收獲幸福的體驗。
三、亞里士多德在我國當代的教育價值。
1. 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對人們的精神追求具有積極的教育作用。
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對于獲取幸福的理解,認為這并不是人們先前就有的,而是通過后天的不斷學習和努力踐行得到的,不斷的努力和學習,才能獲得長久的幸福。這種幸福觀對于我國現代的年輕人具有很重要的心理引導作用,一個人出生的高低貴賤可能對童年的幸福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但是隨著自身不斷的成長和努力奮斗,這種幸福的層次也會隨之發生變化。有的孩子出生貧寒,從小就沒有物質力量來支撐自己的溫飽,但是從另一方面卻磨練了自身吃苦和堅強的毅力,通過自身不斷的努力學習和奮斗,進入大學進入研究生的學習,甚至出國去追尋自己的夢想和廣闊的天空,擁有自己理想的事業同時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這種幸福完全依靠自己的精神力量來支撐和完善,而亞里士多德提倡的幸福獲取正是這種途徑。這種幸福觀使我們懂得,一個人的幸福與自己后天的努力程度息息相關,一個人只要堅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的追求自己的夢想創造幸福的生活,不斷完善自己的行為,不斷提高自己獲得良好的德性,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如果一個人一味的將幸福的含義理解為外物的給予和索取,就會怨天尤人,不思進取,這樣離幸福就會更加疏遠。一個人如果在生活中喪失了奮斗目標,消極不思進取,敷衍了事,在道德方面破罐子破摔,在學習、工作中不求上進,懶惰成性,那這個人一定不可能獲得幸福。亞里士多德對于幸福的追求與獲得對當前一些人糾正在幸福觀上的錯誤認識,激發他們追求幸福的積極進取精神是有現實意義的。
2. 亞里士多德幸福觀有利于倡導人們堅持集體主義的原則。
亞里士多德主張將個人的幸福和整體的幸福結合在一起,他認為,個人的幸福寓于城邦的幸福之中,城邦的幸福要高于個人的幸福,城邦的利益要遠遠高于個人的利益,只有城邦處于穩定和諧的狀態中,個人的幸福才能得以真正的實現。可見,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中包含了集體主義精神,它與我國倡導的集體主義具有許多相同的地方。因此,普及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對于弘揚集體主義精神,抵制極端個人主義思想,是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當代人尤其是青年,愛國情懷有些減弱,集體主義觀念淡化,只注重個人的利益與得失,“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 ”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工作崗位上,看重自己的工作業績和上升,沒有團結的意識和幫助同事的想法,有時為了自身的利益和錢財的獲取,不惜損害公司的利益,沒有集體的觀念,這種人在生活中還是在工作上都是很可悲的人,在他們的身邊沒有愛的環繞,沒有幸福的影子。相反,有些人在工作中善于交際,喜歡幫助別人,處理公司的事務如魚得水,這樣的人贏得老板的賞識同事的敬佩,在日常的生活中,善于給別人關懷和愛,什么事都會想到別人,同樣別人也會以相同的方式來回饋他,這樣的人不得不說是幸福的人兒。
3. 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倡導人們為了真理而去奮斗。
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是人生追求的最終目的,完美的生活和妥當的行為是幸福的內容,他論述幸福就是一切人對于現實活動的理想追求,人們的幸福并不僅僅來自于物質的享受,也不來自于獲得名譽、權利等,而是在于靈魂能夠按照理性開展各種積極的現實活動。即使物質條件方面有所欠缺,只要精神方面的追求持續存在,為實現自己的愿望而努力,這也是幸福。在此亞里士多德提出,對于真理的追求,對于真正幸福的追求才是人生的最大價值和目標。然而,當今社會上卻有很多的人把追求物質享受,追求名金錢、名譽、權力、地位等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以獲得物質多少、名利多寡來衡量自己的人生價值,陶醉于短暫的感官快樂。可見,弘揚和宣傳亞里士多德幸福觀,對糾正當今社會中的不良風氣,激勵人們為了真理而努力奮斗,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和真理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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