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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立、三維角度闡發老子對道的理解理念
《老子》思想核心是道,其衍生出相關概念,涉及宇宙、政治人生、文化等問題。文本中存在大量的對立范疇:有與無、名與不名、常與不常、自然與社會文化等;本文本于文本又超越文本,從對立角度探究道的內在屬性及作用和相關概念。
一、可道與非可道
從歷時性角度說,道字的普遍應用流行應在此之前,說明道非道家獨有的觀念。《說文》中“道,所行道也”;《爾雅》中“一達謂之道”;因此道字基本含義為人在路上或行路;由此引申出道字的相關含義為道路、言說、途徑、規律等。
《老子》書中道字分為常規與非常規意義上的道,《第一章》說:“道可道,非常道。”前兩個道為常規意義的道,第三個道才是非常規意義的道,是老子要闡明的道。張岱年在《中國哲學大綱》中說:“道家以為名言不可以表述真知,真知是超乎名言的。”老子在說與不說的張力中闡釋作為萬物之根的道。在沒有預定或現成的語言表述此道,只有“字之曰道”,新的認識形成概念或意識凝聚為觀念最為要害的是賦予它新的內涵與指稱,然而以就有的語言表達新的指稱總是差強人意,在捕捉現成語言表達道時,就會處于有無兩難的的境地,所以王弼言中了老子的痛處:“無不可以訓,故言必及有”,這也是老子說的“名可名,非常名”。在理解的過程中,對同一個概念的把握總是與常識世界和個人認知意域糾纏在一起,這就是老子開章明義的擔憂,唯恐道淪于常道。
二、自然及有無
道從西方哲學的思維角度“具有本體論和本源論的雙重品格”但從道家傳統看,還具有社會政治、精神境界方面的的訴求。如果以三維坐標x、y、z來表示這三個向度,x代表本體論,y代表社會文化精神方面,代表本源論,由道為原點形成一個三維空間,因此以道為核心,其基本內容和結構可以分成三個部分,先進行梳理 x和z兩個向度的內容。
1.本源論之道
從本源論角度分析,道與宇宙萬物的關系,通過對具體事物經驗觀察的理性反詰,老子對無可感覺的道的語言描述,基本和萬物之宗的道相關,其中很少是對道的本體論屬性規律性的揭示,道之描述呈現是一種雙向線性結構,在z向度以外在時間性和內在本質兩個層次形成道的基本規定。道作為“萬物之宗”(四章),是混沌的“一”,玄遠而悠邃,是感官不可感覺的,是“無狀之狀”的“恍惚”(十四章);但是道卻是真實的存在,其中“有象”,“有物”,“有真”,“有信”(二十一章),在萬物之先就已存在。可見道的描述說明其至少在邏輯上為先,在描述上以時間為序;總之,道是感性無法把握無形無象的真實存在。在歷時角度上,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此處道的根本規定是“一”,也就是混沌不分,具有兩重含義:一指道自身具有使自身統一性或與自身同一;二指萬物都有成為統一.同一自身的潛在能力。“一生二”之二即指陰陽,如“萬物負陰而抱陽”;“二生三”中三指“沖氣以為和”,就是陰陽和合而生的過程及結果。所以,道在z向度表面以時間性為順序,內在以統一性“一”,混沌不分為主旨,反映了語言表達和內在意蘊之間的錯位,對立。
2.本體論之道
從本體論角度上分析,主要揭示道的本質規定性和內在規律,在x向度上說明了道的本質規定性為一和自然,(此處無為不作為道的規定性,因為無為具有價值屬性和主體性意義,無為作為道之在人類社會和精神向度y的應用)通過有與無的對立對道進一步的闡明,以具體的有來揭示道的規律性。“一”的規定性上述做出了分析,三十九章說:“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得一以為天下正。”說明“一”作為道之根本屬性表明道包羅萬象的統一性,和與自身的同一性。道的另一個根本屬性即“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馮友蘭說:“自然為道的形容詞,道之本性即自然。” 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之義,即沒有外在力量干預,依靠自身成為自身所是的東西。
《老子》開篇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由此可見有與無二者出于道,只是“同出而異名”說明道兼有無,道生有以彰顯自身的端倪。四十章說:“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這會產生異議,然而在郭店楚簡《老子》中此句作“天下之勿(物)生于又(有),生于亡(無)。”證明“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無”與“有無相生”兩個命題是統一的。這即說明道同生有無, 有無共同體現自然而然之“道”;有作為具體的宇宙萬物,而無就不可能是道簡單的限定修飾語,按照道字的解釋,其具有通達、通道之意,因此無應當是有成為有之內在看不見“道”之力或勢,放在中國傳統氣論中看即“無”指氣在“有”中看不見的通達之“道”。無賦予有以自性“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十一章)道兼有二性,形成萬有,又使萬有具有客觀“力”;無即是萬有成就自己保持成為自己的內在自然趨勢。在有無的共同作用下道即自然呈現自身。無不僅使萬有成為萬有同時賦予萬有以規律,且無通過萬有呈現了道的規律,“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四十章)道的根本規律是反、復,“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二十五章)即循環往復運動,然而道的運動內在原因是對立相互作用相互轉化,“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四十二章)內在的力量就是陰陽,陰陽相合生成萬物;同時,以“萬物為芻狗”毀滅萬物,因而老子貴柔,柔具有發展變化潛力。
三、無為與有為
春秋戰世,老子認為天下混亂的原因:“大道廢”;實現天下太平就應效仿道,以道的本性規律“無為而無不為”或;自然”作為社會的準則,進而提出“小國寡民”的思想,老子并非簡單回返原始社會,而是社會生活任自然的必然結果。如上所述,無為即作為道之在人類社會和精神向度z的應用。從自然和人為的對立中, 老子對“有為”的社會文化及政治倫理觀做了批判。“無為”與“有為”的對立中老子認為有為是對無為的破壞,從而形成文化社會規則,“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對從正面治理社會做出了批判揭露。老子認為文化的進程是違反道的,為不自然。“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十二章)文明的進程使人心不古,紊亂人生理機能。然而在文明的社會效仿道來規范人生、生活,這是老子對理想社會的憧憬,在文明中實無為,與文明本身性質和進程相左,老子的社會政治思想就成為一種精神境界或烏托邦。(作者單位:蘭州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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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馮達文.《老子思想的雙重品格》[J].中州學刊.2002年1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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