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論文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復雜和不同建筑類型的特殊性,加上大多數施工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用電安全意識較差,以及不少電氣設備本身安全性不夠,容易導致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頻發。因此,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和經濟效益,應該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要求,努力提高施工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用電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制訂安全用電措施,分級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認真識別用電危險源和有害因素,消除用電安全隱患,杜絕用電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保障體系
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編制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和臨時用電安全施工責任制,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制訂好切實可行的臨時用電專項方案。在專項方案中,應將臨時電源的引入線,一、二級配電箱的位置、配電裝置和用電設備的容量匹配及布置、“三相五線制”線路載流量計算的配置、配電系統的接線圖、接地和重復接地裝置的設置圖、防雷裝置設計圖等內容繪制成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總平面圖,并制訂安全用電規章制度和防火措施,確定具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專職維修電工,明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施工責任人。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2.1線路敷設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的敷設應架空或埋地敷設。架空線路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架空線路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室外架空電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為4m,與機動車道最小距離為6m,與在建建筑物(含外腳手架)最小距離為1m。室內配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電纜沿墻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m,電桿不得采用竹竿,宜采用鋼筋砼桿或木桿;木桿梢徑不應小于140mm。電纜線路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須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上樓層時不得與外腳手架相連,而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電纜垂直敷設時也可穿套管沿外墻敷設,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埋地敷設時,埋深不小于0.7m,經過道路等易受損傷場所,應加設鋼套管。接零保護系統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電線及電纜應保持外皮完好、絕緣良好,其周圍環境盡量保持干燥。
2.2配電箱設置
配電箱的設置分為總配電箱(或配電柜,即一級配電箱)、分配電箱(即二級配電箱)、開關箱(即三級配電箱)三種,實行三級配電。總配電箱(或柜)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的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超載、漏電保護功能;電器設置為總隔離開關、總漏電保護器、分路隔離開關、分路斷路器。隔離開關應設置于電源的進線端;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二級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開關箱(即三級配電箱)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以及漏電保護器。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開設置,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保護的原則。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個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所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距離不宜超過3m。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超載保護器和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連接應采用絕緣銅線,且排列整齊;配電箱內的保護零線(PE線)、工作零線(N線)應通過單獨設立的銅質端板連接。箱內應配有配電系統圖及電路名稱,箱體箱門應有保護接零措施,箱門應配鎖,并有防雨設施,移動式配電箱安裝高度距地面大于600mm,小于1.5m,要有固定支架。對配電箱、開關箱要進行定期維修檢查,一般為每2~3個月檢修一次;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2.3接零接地保護
1)施工用臨時用電應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其保護方式應符合以下規定:
(1)施工現場由專用變壓器供電時,應將變壓器低壓側中性點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2)在供電端為三相四線供電的接零保護(TN)系統中,應將進戶線處的中性線(N)重復接地,并同時由接地點另外引出保護零線(PE線),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
2)施工用臨時用電保護接零與重復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PE線)連接。
(2)保護零線應自專用變壓器、發電機的中性點處,或配電室、總配電箱進線處的中性線(N線)上引出。
(3)保護零線的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絕緣導線,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使用綠/黃雙色線做負載線。
(4)保護零線(PE線)必須與工作零線(N線)相隔離,嚴禁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混用。
(5)保護零線上不得裝設控制開關或熔斷器。
(6)保護零線的截面不應小于對應工作零線截面;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截面不應小于2.5mm2的多股絕緣銅線。
3)保護零線的重復接地點不得少于三處,應分別設置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以及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重復接地應與保護零線連接,每處重復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重復接地的要求是:每一個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體,應采用2根以上的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用鋁導體或螺紋鋼;兩接地體間的水平距離以5m為宜,接地體以2.5m長為佳,接地極埋深以其頂端距地面不小于600mm為宜。
2.4關于漏電保護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實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施工現場采用兩級漏電保護,設置總配電箱或室內總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裝置,這樣既可以實現分級、分段的漏電保護,又能大大提高用電的安全性,還能快速檢測出漏電的部位。
2)漏電保護器的選擇:
(1)在開關箱(末級)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秒;使用于潮濕環境時,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秒。
(2)總配電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秒,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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