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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古代文學作品探索古代婚戀狀況
婚姻的發展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生產力的發展、文明的進步,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古代婚戀狀況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摘要】語文教材中選編了很多古代的愛情婚姻作品,從這些作品中可以反映出古代愛情婚姻的變化。本文從愛情婚姻經歷的幾個有關階段進行分析、概述。
【關鍵詞】 古代文學作品;自由戀愛;婚姻機構;失去婚姻自由
語文教材選編了很多有關古代愛情婚姻的文學作品,在教學這些文學作品時筆者對古代戀愛婚姻變化產生了興趣,想做一些粗淺的探討,不妥之處敬請指點斧正。
一、關于反映戀愛婚姻為主題的教學課文
從課文中接觸到的最早反應戀愛婚姻狀況的文學作品當推《詩經》,而《詩經》中的作品最早的產生于西周初年,最晚是春秋中期。西周初年雖然有了“周公致禮”,并且對女子有了一些禮教性的約束,但在當時周朝剛剛建立,可能還沒有完全普及“禮”的制度 ,還沒有完全受到禮教的束縛,因此男女之間還可以自由戀愛。從《靜女》中就可以看出,“靜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躑躕。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以為美,美人之貽”。我們不能穿越幾千年回到那個時期去看看當時的社會風俗,但是我們能從詩歌的字里行間感受到這一對戀愛中的青年男女那種熱烈的情感,能感受到他們自由戀愛的氣息。試想如果當時已經實行了嚴格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們怎么會如此大膽地私自在城隅約會呢?由此可以認為,最起碼當時周朝官府并不禁止自由戀愛,還保留了一些原始社會對偶婚時期的一些風俗習慣,男女以互贈禮品作為傳遞愛慕之情的媒介。一枝花、一包果品或少量自制的工藝品都可以作為相悅的信物。那個活潑美麗甚至有點刁鉆的女主人公,屢屢約會那個有點老實的男子,并且每次都令男子依依不舍,難以離開,這次贈送彤管作為定情之物,男子拿到手里愛不釋手,下次就是一顆荑草也讓這個女子別出心裁地賦予它以特殊的含義,自由戀愛給這對年輕戀人帶來的愉悅我們不難體會。
《氓》的寫作時間應該比《靜女》晚,因為從《氓》這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到媒人的影子,這說明周朝的婚姻制度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媒人已經介入了男女的愛情婚姻中。當那個“抱布貿絲”的男子向女子求愛時,女子委婉但情真意切地說“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從這句話可以看出當時已經把有無媒人看成是成婚的一個條件,但他不是必要條件,因為女主人公還說了這樣一句話,“將子無怒,秋以為期”,這就表明當時結婚最好有媒人的牽線搭橋,但是沒有媒人,他們自己也能做主。當男子始亂終棄后,女主人公也能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處境,并能下定決心,一刀兩斷,“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而不需要通過父母的裁決或是必須等到男子休棄。
西周稍后一段時間,媒人已經成了婚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周禮·地官》中,對于周朝(公元前1066年到公元前403年)的婚姻制度有這樣一段記載: 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婚姻通過媒,是當時男女結合的必由之路。“男女非有行媒妁不相問名”、“女無媒不嫁”、“男女無媒不交”、“天上無云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這些話句就是當時的一種習慣的證明。
從《詩經》這幾首詩中,我們能夠看到婚姻制度的變化軌跡,那就是由自由戀愛到媒人的介入,然后到必須經過婚姻行政機構的允許,由媒人確立婚姻關系。這大概得益于當時的交通工具極不發達,政令不能及時發送到全國各地,又加上一種新制度的推行必須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實踐,所以《詩經》中的一些愛情故事才讓女主人公有了婚姻自主權。不管怎么說,那時的婚姻一般都能考慮到男女的情感。
到了春秋時期,周禮對人們的約束已經開始形成了一定的規模,而且出現了一代圣人孔子,他的思想“仁”和“禮”也已經形成。到了戰國時期,孟子又對孔子的理論進一步加以完善,提出了“男女授受不親”,進一步約束了男女的婚姻自由。到了漢代,社會已經進入封建社會,而且實行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戰略,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統思想,特別是對女子的統治更加嚴格,“三從四德”成了女子的必備修養,“七出”成了懲罰女子的重要依據,女子完全失去了婚姻自由,成了社會的附屬品,男人的犧牲品。在漢代,女子的命運不是靠自己爭取,完全取決于父權和夫權,婚姻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控制,甚至丑化女子求愛為“自媒之女,丑而不信”,把男女之愛和自主婚姻當作違反封建禮教的**情加以打擊,因此也釀就了無數愛情悲劇,南朝漢樂府《孔雀東南飛》中的劉蘭芝和焦仲卿就是典型的犧牲品。
雖然劉蘭芝貌美如花,“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又非常能干,“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 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但還是讓焦母逼迫焦仲卿休了她,焦仲卿無論怎樣信誓旦旦,也沒有挽留住劉蘭芝,而劉蘭芝無論怎樣不舍,也不能違背兄長的命令,答應了夫君的求婚。在這篇文章中。兩個主人公的命運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完全由雙方家長控制,自己只能唯唯諾諾,幻化為連理枝。
大唐盛世有它的特殊性,是最強大也最開放的一個朝代,因此它的婚戀關系也具有極大的自由性,唐代貞操觀念比較淡薄,婚前發生性行為司空見慣,離婚改嫁不受歧視,當年的武才人被休后仍然可以再嫁入宮中就是證明,上層貴族尚且如此,何況平民百姓呢?所以當感覺到婚姻不幸福之后,男女雙方可以協議離婚,這在封建社會中可以說是非常特殊的社會。但是婚姻關系歷經千年文明也已形成一定的規模,所以它又要求婚姻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首先必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次必須要有聘禮,而且要求門當戶對。唐傳奇《崔鶯鶯傳》可以說就是典型的代表作。崔鶯鶯與張生一見鐘情,老夫人雖然知道被人家救了悔婚不好,但還是拿門當戶對這一門檻,逼著張生上京趕考。當張生始亂終棄之后,崔鶯鶯果斷地與他一刀兩斷,再去尋找自己的幸福生活。雖然后來的《西廂記》結局比較美滿,但是反映唐代婚姻制度卻是一樣的。
宋代婚姻比起唐代的要嚴厲得多,女子基本失去了婚姻自由。宋代經商盛行,經濟比較發達,因此宋代結婚門第觀念不太嚴重,但是比較重財,以至宋代出現了買賣婚姻狀況。宋代有特色的是文人與**女的情愛,一些著名詞人如晏殊、秦觀、柳永等一些文人都有佳話流傳下來。柳永的《雨霖鈴》描寫的就是文人與**女的一段溫柔纏綿的愛情。那時的**女琴棋書畫無所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文人的情感須求。
到了明清,婚姻對女子就更為殘酷,女子完全失去了婚姻自由,不能自由戀愛,也不能自由離婚,婚姻完全遵從“三從四德”,在家由父母做主,出嫁后即使丈夫死了,也要有宗親做主,或是守節,或是轉嫁給同房兄弟,自己沒有任何選擇的余地。更為可氣的是,用三寸金蓮裹住了女子的自由,就連到處活動都成了問題,更何況是自由戀愛呢?無怪乎《牡丹亭》中的杜麗娘看到一幅畫像也要為他生為他死呢。
二、有關戀愛婚姻主題課文的討論
婚姻的發展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生產力的發展、文明的進步。在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前期那時是對偶婚時期,那個時期生產力并不發達,因此那時的婚姻生活極不牢固。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財富的增加,社會地位也逐漸提高,開始在社會生活和上層建筑上起決定作用,但是還畢竟保留了母系氏族的影響,女子并沒有完全失去自由。因此,她們在婚姻中還有一定的戀愛權利,可以追求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可以浪漫地去約會,可以贈送定情物,甚至可以私定終身。到了奴隸社會后期直至進入封建社會,隨著文明的不斷進步,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男子的地位占了絕對優勢,他們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成了家庭的附屬品,完全失去了自由,人生自由,人格自由,婚姻自由,她們只能遵守社會給她們約定俗成的規則,認真地履行“三從四德”,開始了女子悲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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