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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唐詩學范式:“詩史互證”辨正
論文關鍵詞:詩史互證 流變 辯正
論文摘要:“詩史互證”作為唐詩學研究范式,通常認為確立于現代史學大師陳寅恪。但它的觀念性的雛形在明代就已經出現,王守仁倡言“五經皆史”。其作為唐詩學操作方法的出現則更是早在宋代就已經出現,《容齋隨筆》有大量的例證。它作為現代詩學范式確立之后,遭到直接質疑甚至批評。
美國學者托馬斯·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認為,科學史上每當發生革命性的變化時,總會出現新的范式(Paradigm),范式的作用就在于為研究者們提供一種“理論上和方法上的信念”。每當學術遷演發展到關鍵時刻,歷史總會推出某些代表人物來建立范式。建立范式的學者必須具備二大特征:其一,在具體研究以空前的成就為后來的研究者提供一種方法論上的指導和示范;其二,規定了一門科學的研究范疇,并在該領域內“毫無限制地為一批重新起來的科學工作者留下各種有待解決的問題”。“范式”是知識類型發展與轉換的最重要關鍵。范式的定型必須有著觀念層面的思維定勢和方法層面的操作習慣,也就說范式是形而上的觀念和形而下的方法和諧關系的結果。學術范式則是一種學術研究方法成熟和學術風尚形成的標志。唐詩學范式,則是唐詩學觀念和唐詩解讀方法的和諧一致的結果。唐詩學的研究自古以來就有不同范式,如自先秦“知人論世”發端、并逐漸積淀而成的傳統悠久的“詩史互證”的詩學范式,宋人首開風氣的評點詩學形態等等。現代唐詩學融合了現代的新方法、新思維,對古典唐詩學研究范式進行了光大發揚,陳寅恪、聞一多、錢鍾書等三位大家就是其中的典范。而現代學術史上最為人矚目的當屬陳寅恪的“詩史互證”的唐詩研究范式。但我們搜檢中國文史,卻發現“詩史互證”的詩學范式,其作為詩學研究的操作方法在南宋就已經出現而且成熟,《容齋隨筆》中就存在大量“詩史互證”的解詩實例。而觀念性的萌芽則在明代大儒王守仁倡言“五經皆史”時就已經出現。作為現代詩學范式的“詩史互證”,在它最為人群趨樂從的時候,遭到了權威性的質疑。其中的來龍去脈,是非得失有必要進行梳理。
一、“詩史互證”的流變與確立
以詩證史、詩史互證作為一種治學方法由來已久,至近代大行于世。通過詩文來考稽歷史,乃是中國史學的常例。王守仁倡言“五經皆史”,章學誠《文史通義》亦倡言“六經皆史”,視文如史。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一更有詳論:
天地間無非史而已。三皇之世,若泯若沒。五帝之世,若存若亡。噫!史其可以已耶?《六經》,史之言理者也。日編年,日本紀,日志,日表,日書,日世家,日列傳,史之正文也。日敘,日記,日碑,日碣,日銘,日述,史之變文也。日訓,日誥,日命,日冊,日詔,日令,日教,日割,日上書,日封事,日疏,日表,日啟,日箋,日彈事,日奏記,日檄,日露布,日移,日駁,日喻,日尺牘,史之用也。日論,日辨,日說,日解,日難,日議,史之實也。日贊,日頌,日箴,日哀,日誄,日悲,史之華也。雖然,頌即四詩之一,贊、箴、銘、哀、誄,皆其余音也。附之于文,吾有所未安,惟其沿也,姑從眾。
其后,清季龔自珍更發極端之論:“史之外,無有文字焉。”…在古代學者們看來,詩文可以證史,反過來,史亦可以解詩。這可以視為較早的“文史互證”或日“詩史互證”的觀念性萌芽。
如果再往前追溯,則宋人在接受唐詩的過程中就運用了我們今天所說的“詩史互證”方法。南宋洪邁《容齋隨筆》作為一部學術札記,主要內容是考證史實、典制,記述佚聞雜史,其中也有很多論述唐詩的內容,最見特色的就是他以史家眼光和方法研究唐詩。洪邁于史學和文學兩方面都精通,所以能找到“文”與“史”的契合點,在文與史之間游刃有余。這一特點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l、以史證詩,如引證自居易對甘露事變的態度,以確切地把握詩歌的內在含義;如卷一:
東坡《志林》云:“白樂天嘗為王涯所讒,貶江州司馬。甘露之禍,樂天有詩云:‘當君白首同歸日,是我青山獨往時。’不知者以樂天為幸之,樂天豈幸人之禍者哉?蓋悲之也。”予讀白集有《詠史》一篇,注云:九年十一月作。其詞日:“秦磨利刃斬李斯,齊燒沸鼎烹酈其。可憐黃綺入商洛,閑臥白云歌紫芝。彼為殖醢機上盡,此作鸞凰天外飛。去者逍遙來者死,乃知禍福非天為。”正為甘露事而作,其悲之之意可見矣。
2、以詩證史,借詩歌內容來考訂史實,如引高逋《李宓南征蠻》一詩辨正新舊《唐書》記載上的失誤;如卷四:唐天寶中,南詔叛,劍南節度使鮮于仲通討之,喪士卒六萬人。楊國忠掩其敗狀,仍敘其戰功。時募兵擊南詔,人莫肯應募,國忠遣御使分道捕人,連枷送詣軍所,行者愁怨,所在哭聲振野。至十三載,劍南留后李宓將兵七萬往擊南詔。南詔誘之深入,閉壁不戰,宓糧盡,士卒瘴疫及饑死什七八,乃引還。蠻追擊之,宓被擒,全軍皆沒。國忠隱其敗,更以捷聞,益發兵討之。此《通鑒》所紀。《舊唐書》云:“李宓率兵擊蠻于西洱河,糧盡軍旋,馬足陷橋,為罔羅鳳所擒。”《新唐書》亦云:“宓敗死于西洱河。”予按《高通集》中有《李宓南征蠻詩》一篇,序云:“天寶十一載有詔伐西南夷,丞相楊公兼節制之寄,乃奏前云南太守李宓涉海自交趾擊之,往復數萬里,十二載四月至于長安。君子是以知廟堂使能,而李公效節,予忝斯人之舊,因賦此詩。”其略日:……(高適詩句略)其所稱述如此,雖詩人之言未必皆實,然當時人之所賦,其事不應虛言,則宓蓋歸至長安,未嘗敗死,其年又非十三載也。味詩中掘鼠餐僮之語,則知糧盡危急,師非勝歸明甚。
3、由詩以見證社會政治風尚,如列舉大量詩篇說明唐人作詩并不避諱朝政,指明了唐代社會政治給予詩歌創作的某種寬松。如《續筆》卷二:
唐人歌詩,其于先世及當時事,直辭詠寄,略無避隱。至禁宮嬖昵,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復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宮詞》,始末皆為明皇而發。杜子美尤多,如《兵車行》、《前后出塞》、《新安吏》、《潼關吏》、《石壕吏》、《新婚別》、《垂老別》、《無家別》、《哀王孫》、《悲陳陶》、《哀江頭》、《麗人行》、《悲青阪》、《公孫舞劍器行》,終篇皆是。其它波及者,五言如:“憶昨狼狽初,事與古先別。”“不聞夏商衰,中自誅褒妲。”“是時妃嬪戮,連為糞土叢。…‘中宵焚九廟,云漢為之紅。”“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拓境功未已,元和辭大爐。…‘內人紅袖泣。王子白衣行。”“毀廟天飛雨,焚宮火徹明。”七言如:“關中小兒壞紀綱,張后不樂上為忙。”“天子不在成陽宮,得不哀痛塵再蒙。”“曾貌先帝照夜白,龍池十日飛霹靂。…‘要路何日罷長戟,戰自青羌連白蠻。…‘豈謂盡煩回紇馬,翻然遠救朔方兵。”如此之類,不能悉書。……
這種將主觀的鑒賞活動與嚴謹的學術考辨相結合的方法,就是我們常說的“詩史互證”的方法,不僅大大拓寬了唐詩解讀鑒賞的思維空間,也有助于提高唐詩研究的學術品位。
在宋代學術文化相對發達的條件下,洪邁的“詩史互證”或言“文史互證”的研究路子決非孤立的現象。王得臣《麈史》中對杜甫最后活動路線以及卒地等的考辨;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九)將杜牧詩中涉及的“甘露事變”與《甘露野史》、《乙卯記》對讀以決其是非;邵博《邵氏聞見后錄》(卷一八)就杜甫、韓愈、杜牧等詩中言及六品以下官吏受捶楚之事與《唐史》相互印證等,都是運用“文史互證”或言“詩史互證”的好范例。這是唐詩研究在宋代濃重的學術文化氛圍里出現的新現象,是宋人“以學問為詩”的詩歌創作取向在唐詩學領域的反映。其后清人將實學引入唐詩研究,注重考據、索隱,所走的也是同一條路。站在中國詩學的大背景下來說,這種方法就是“知人論世”、“比興說詩”詩學方法在唐詩學上的一個具體運用。
至近代,劉師培于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在《國粹學報》(四十六)發表《讀全唐詩發微》(后收入《劉申叔先生遺書·左盒外集》):
《全唐詩》中所載感時傷世之詩,均可與史書互證。如:楊炯(一函十)《和劉長史答十九兄》詩,沿劉延嗣官潤州為徐敬業所執也(故詩有“石城俯天闕”諸旬,又有“危言數賊臣”句)。岑參(三函八)《驪姬墓下》詩,言武惠責己之事也(詩言“獻公恣耽惑,視子如仇讎”,又言“欲吊二公子,橫汾無輕舟”,譏刺之言可見)。高適(三函十)《辟陽城》詩(詩言“何得英雄主,反令兒女欺”,又云“母儀既云失”),祖詠(二函九)《古意》詩(詩云“夫差日淫放,舉國求妃嬪”,又云“楚王竟何去,獨自留巫山”),李嶷(二函十)《讀前漢書外戚傳》(詩云“印綬妻封邑,軒車子拜郎”,又言“寵因宮掖里”),均譏楊貴妃之寵,兼刺玄宗之色荒。白居易(七函六)《思子臺有感》(序言“禍胎不獨在江充”,詩言“但以恩情生隙罅,何人不解作江充”,又言“但使武皇心似鏡[燭],江充不敢作江充”),鄭還古(八函二)《望思臺》(詩云“讒語能令骨肉離”),許渾《讀戾太子傳》(詩云“佞臣巫蠱已相疑,身歿湖邊筑望思”),溫庭筠(九函五)《四皓》詩(詩云“但得戚姬甘定分,不應直有采芝翁”),均刺文宗之廢立,兼悼太子之沈冤。自此以外,則權德輿(五函八)《讀轂梁》之作(詩云“奈何趙志父,獨舉晉陽兵”,又云“群臣自盟歃,均正如贅旒”),指李懷光之事言。吳融(十函七)《無題》之什(詩云“沁園蕪沒佇秋風”,又云“粉貌早聞殘洛市,簫聲猶自傍秦宮。今朝陌上相非者,曾此歌鐘幾醉同”),指韋保衡之事言。而戎昱(四函十)《苦哉行》,則又傷回紇之橫暴(詩云“彼鼠侵我廚,縱貍授梁肉。鼠雖為君卻,貍食自須足”,又云“擅腥逼綺羅”),感時撫事,情見乎詞。推之李華《詠史》(三函外),王翰《飛燕篇》(同上)均指陳宮闈之失,敷陳往事,以寄諷諫之忱。羅隱《詠史》詩(十函四),韓倔《有感》詩、《觀斗雞》詩(十函七),均歷指邪臣之非,比物興懷,以寫離憂之思。匯而觀之,可以考見唐代之秘史矣。其足以考證人物者,其證尤多。如岑參《送許拾遺思[恩]歸江南拜親》詩(三函八),許拾遺者,即杜少陵詩中所謂許八拾遺也。李渥有《秋日登越王樓獻于中丞》詩(九函三),李渥者,即《唐摭言》所記之李渥也。此亦《全唐詩》有補于考史之證。
文中列舉從初唐楊炯至晚唐五代韓倔等共17位詩人“感時傷世”之詩中“感時撫事,情見乎詞”、“敷陳往事,以寄諷諫”、“比物興懷,以寫離憂”三類唐詩,認為詩中言事及人物均可證史,而其所證之史事涉及武后朝徐敬業起兵,玄宗朝武惠妃誣陷太子、楊貴妃與安祿山淫luan,肅宗代宗朝借回紇兵,德宗朝李懷光叛亂,文宗廢太子,懿宗時駙馬韋寶衡恃恩而敗,昭宗時藩鎮之禍等,是十分典型的“以詩證史”解詩方法。
其后,史學家鄧之誠(1887—1960)于1937年始花大力氣搜集清初順、康兩朝人詩集,逐一研究,“作為題識”,以詩證史,后將歷年所撰“識語”編為《清詩紀事初編》,于其去世前一年(1959)定稿,1965年出版。鄧氏在《初編序》中表白自己所撰《清詩紀事》與計有功《唐詩紀事》、厲鶚《宋詩紀事》、陳田《明詩紀事》的用心之不同:“三家名為紀事,而詩多泛采,無事可紀。今之采摭,但已證史,不敢論詩,聊符紀事之實,或者不為大雅所棄乎?”故鄧氏所錄之詩、所紀之事均為關乎國家興亡、民生疾苦的大事,可目之為“詩史”。
與此同時,陳寅恪(1890—1969)先生致力于以“詩史互證”之法研究唐詩。在陳寅恪先生看來,“文學不僅是文學”。不應僅僅被看作是藝術、美學與理論的文本,而更應看作是社會文化歷史的方方面面的輻集:社會風俗、道德倫理、宗教習尚、文物制度、生活方式乃至政治軍事、民族關系等等事件的綜合文本。詩歌自然也在他的這一視域之內,詩更無例外。陳寅恪以史學家的身份介入唐詩領域,其研究方法通常被歸結為“以史證詩”和“以詩證史”,或者叫作“詩史互證”。但不同于傳統學人單純征引時事以推考詩篇作意,他所理解的“史”是廣義的,除政治事件外,還將各種社會制度、道德風尚、行為習俗以及精神文化現象都包容在內,于是“詩史互證”便成為文學與整個時代生活交互聯系的立體建構。同其他運用“詩史互證”研究方法的學者相比,陳寅恪先生的特出之處就在于將這種方法觀念化、系統化,從而形成一種新的學術體式,一種唐詩學范式。1951年,陳寅恪先生整理出版了他的《元白詩箋證稿》,這部書標志著他“以詩證史”的唐詩學研究范式的成熟。
陳寅恪先生研究唐詩,于杜少陵詩、元白詩用力最多。在他看來,“少陵為中國第一等詩人”,是中國古典詩歌的最高典范。杜詩不僅僅是杜甫個人的生命歷程的反映,同時又是唐代社會歷史文化的實錄。從杜詩中可以讀出唐代社會重大歷史事件——諸如安史之亂、藩鎮胡化等的來龍出脈,可以讀到一些歷史事件的具體生動的內容以及唐代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紀錄。唐代士人生活方式、一般民眾的心理愿望等等也是杜詩充分表現的對象。陳寅恪先生對杜詩的解讀,著力于發掘杜詩與唐代社會的深刻聯系,以詩證史,凸現杜詩的文化品質。
最能體現這種方法特色的,乃其所撰《元白詩箋證稿》一書。此書名日“箋證”,卻跳出了乾嘉學派只重文句考釋的套路,將考辨工作扎實地建立在全面掌握和靈活運用史料的基礎之上。如論說元稹艷詩和悼亡詩的章節,從詩中反映的元氏與情人雙文、妻室韋叢間的離合關系,結合時人的門第觀念,以考證唐代士大夫文人的婚姻選擇與仕宦道路;論說自居易的《琵琶行》,從詩人移船聽樂的細節,推考唐代倡女地位的低下和新興進士階層放蕩不拘禮法的生活作風;論說元稹的《連昌宮詞》,從詩篇結語“努力廟謨休用兵”以揭示穆宗的“消兵”政策及朝中主戰主和之間的政爭,皆有發前人之所未發。對元、白《新樂府》諸篇所作的箋證,更廣泛涉及唐代政治、經濟、科舉、文教、司法、邊防、風俗、倫理乃至古文運動、民間歌謠、佛經翻譯等因素對詩歌的多重影響,展現了文學與人生之間的縱橫交錯的復雜圖景,為唐詩研究開拓了全方位觀照的新鮮視角,意義重大。
“詩史互證”倚重的是史學和史識,它繼承了古代詩學“知人論世”的傳統,而又在現代歷史觀和科學方法論的基礎上予以改造翻新,由此而開辟出文學研究的康莊大道,便成了現時代學人群趨樂從的途徑。其適用范圍固然不惟唐詩研究,也適用于其他文學門類的研究。
二、關于“詩史互證”的評價
“詩史互證”作為一種詩學方法行世之后,得到很多學者的認同和仿效,在學界產生了很大影響。但同時也引起了不少爭論。
對“詩史互證”的學術范式的批評,最為典型最為直接也最具有代表性的要數錢鐘書。1957年,錢鐘書在《宋詩選注》序言中說:
“詩史”的看法是個一偏之見。詩是有血有肉的活東西,史誠然是詩的骨干,然而假如單憑內容是否在史書上信而有徵這一點來判斷詩歌的價值,那就仿佛要從愛克司光透視里來鑒定圖畫家和雕刻家所選擇的人體關了。……歷史考據只扣住表面的跡象,這正是它的克己的關德,要不然它就喪失了謹嚴,算不得考據,或者變成不安本分、遇事生風的考據,所謂穿鑿附會。考據只斷定己然,而藝術可以想象當然和測度所以然。
其后在《談藝錄》的補訂中又有:夫世法視詩為華言綺語,作者姑妄言之,讀者亦姑妄聽之。……然執著“遣興”、“泛寄”,信為直書紀實,自有人在。……一言以蔽之,詩而盡信,則詩不如無耳。
1970年代,錢鐘書在《管錐篇》中也有:泥華詞為質言,視運典為紀事,認虛成實,蓋不學之失也。若夫辨河漢廣狹,考李杜酒價,諸如此類,無關腹笥,以不可執為可稽,又不思之過焉。
1978年,錢鐘書參加在意大利米蘭舉行的歐洲漢學家第26次大會。在會上,以“中國古典文學的研究者”身份,宣講《古典文學研究在現代中國》。文中認為“馬克思主義的應用”,使傳統的研究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最可注意的兩點是:
第一點是“對實證主義的造反”,……所謂“實證主義”就是煩瑣無謂的考據,盲目的材料崇拜。在解放前的中國,清代“樸學”的尚未削減的權威,配合了新從歐關進口的這種實證主義的聲勢,本地傳統和外來風氣一見如故,相得益彰,使文學研究和考據幾乎成了同義名詞.使考據和“科學方法”幾乎成為同義名詞。
第二點是:中國古典文學研究者認真研究理論。在過去,中國的西洋文學研究者都還多少研究一些一般性的文學理論和藝術理論,研究中國文學的人幾乎是什么理論都不管的。他們或心于尋章摘句的評點,或從事追究來歷、典故的箋注,……態度最“科學”的是埋頭在上述實證主義的考據里,他們不覺得有理論的需要。
錢鐘書所講兩點,都集中反對古典文學研究中的實證主義。緊接著錢鐘書以調侃的語氣舉了一個例子: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學者在討論白居易《長恨歌》時,花費博學與細心來解答“楊貴妃入宮時是否處女?……楊玉環入宮前是否處女的問題,是陳寅恪在西南聯大、香港等地講授過的一個題目,也是《元白詩箋證稿》第一章《長恨歌》箋證中詳加討論的問題。其實這一問題清人朱彝尊、杭世駿、章學誠都曾討論過,并非陳寅恪首先提出。它關系到楊玉環是否先嫁過李隆基的兒子李瑁,然后李隆基是否通過巧妙手段,霸占兒媳,這一嚴重違反中國倫理教化的問題,同時關涉到李唐王室的血統、習俗,以及唐代社會習俗中華夷之辨的文化問題。即《朱子語類》中說的“唐源流于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這一史識。應該說,這是一個入題角度小但旨趣關涉甚大的問題。以錢先生的淵博和識見不會不知道這一問題的來龍去脈及其價值,但他似乎有意忽略這一點,將它當作一個反例提出來。
從搜集到的這些材料來看,錢鐘書對陳寅恪的“詩史互證”是很不以為然的,認為是“一偏之見”、“不學之失”,在國際會議上公開批評。在錢先生看來,“詩”與“史”的對立是“虛”與“實”、“華詞”與“質言”的對立。這一對立顯然涉及到了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詩是“華言綺語”的“遣興”“泛寄”,是虛的;史則是質而可信的“實”。由此看來,錢鐘書對“詩史互證”是全面否定的。
關于“詩史互證”,陳寅恪先生自己倒是顯得明智而通脫,他說:“若有以說詩專主考據,以致佳詩盡成死句見責者,所不敢辭罪也。”從陳先生自己的表白來看,他至少表達了兩方面的意思:一是已經了解到學界對“詩史互證”這一學術范式發表了不同意見;二是坦承“詩”與“史”之區別.專以考據說詩可能使“佳詩”成“死句”。但盡管如此,陳寅恪先生一生致力于打通詩史,并以“詩史互證”的學術范式受人尊崇并效仿。
現在看來,詩與史實屬體性特征不同的兩個領域,“虛”與“實”之分野十分明顯。陳寅恪先生以史學家之才與識,在詩中求史,以史解詩,并能樹立范式,成一代風氣,顯示出史學大師的卓越才識與膽識。以陳先生的學養,優游于詩史之間,其實深識詩與史之別,之所以堅持“詩史互證”,其價值追求的重心是求真,欲在詩中求真的知識,而不在詩之美詩之情詩之藝。而錢鐘書先生則是學者、作家兼詩人,學貫中西,于詩藝詩學有精深之了解,其所以對“詩史互證”不以為然,則是價值追求之重心與陳寅恪先生不同使之然。錢先生追求詩之美詩之情詩之藝。錢求虛,陳則求實;錢求華陳則重質。故在學術理念和方法上出現分歧,亦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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