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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集中核算向管理型和服務型轉化論文
隨著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開展,出現了核算單位財務管理弱化、不合理支出情況復雜化以及會計核算的實效性保證等問題,會計核算中心只有不斷探索,強化監督,在職能上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深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的必要性
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是會計工作的理論需要,同時也是當前集中核算工作中核算中心和核算單位的雙向要求。
1.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是會計工作的理論要求
理論上講,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是財務工作分工不同的兩個部分,會計核算是財務管理的數據基礎;財務管理是會計核算的制度保證,二者是一個辯證統一體,雖然在職能、內容、方法、作用等方面各有側重點,但同時二者也有非常緊密的聯系,財務管理要籌集好、投放好、運用好資金,要借助于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數據,去計算、去分析,才能正確進行各種決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而要發揮好會計核算職能作用,也必須依據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對經濟活動進行客觀真實的反映與監督。集中核算后,在職能劃分上明確單位的財務管理職能仍由原單位行使,核算中心只負責單位的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這樣就在制度運行伊始,客觀上將兩個職能分離開來。要在集中核算工作中同時發揮好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職能,使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核算中心的會計核算工作緊密聯系,相得益彰。
2.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是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發展要求
在集中核算工作中,會計核算是形式,會計監督是核心,核算中心實質上應是一個監控中心。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只是會計集中核算最基本的要求,核算中心如果單純搞會計核算,就失去了會計集中核算改革的意義,也達不到改革的最終目的,向管理型和服務型轉化是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根本要求。
3.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是核算單位財務工作的需要
集中核算后,核算單位存在的一系列財務問題及自身改進的局限性都需要核算中心的支持和服務去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一直以來比較薄弱,集中核算后,單位對核算中心的依賴性增強,許多單位都認為賬交到核算中心,單位便無事可做了,進而出現了財務管理進一步弱化現象,加強核算單位財務管理已迫在眉睫。
二、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的前提
1.以人為本,抓好隊伍建設
集中核算工作是一個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是發展集中核算事業的靈魂,工作人員過硬的專業技能、良好的專業素養是獲得報賬單位認可和尊重的前提。只有精通專業知識,才能敏銳地發現問題,圓滿地解決好問題;只有不斷的加強政策理論學習,不但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才有可能把握住文件、政策的精神實質,把文件的精髓宣傳給單位,也才能保證為單位提供高質量、高水平的服務。
2.兩手并抓,完善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是實行規范化管理,保證集中核算工作健康有序、順利運行的前提,也是嚴明管理、提高效率、保證質量的關鍵。核算中心不但應加強對工作制度的建設,更應加強對業務制度的建設,做到單位事事有制度,工作項項有要求,人人肩上有職責,使集中核算工作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三、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務型深化的措施
1.轉換審核重點,深化財政監督
核算中心的監督職能是通過對票據的審核來進行的,但不能僅將會計監督停留在原始憑證的審核上,工作重點應從整天忙碌在報賬和記賬的具體事務中逐步向會計審核和會計監督轉化。加強工作人員的崗位練兵,培養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職業敏感,提高他們辨別真偽、明辨是非的能力。
2.積極參與單位活動,保證集中核算工作的實效性
積極參與單位活動,特別是重大活動,是會計核算緊密結合單位經濟業務實際的要求。要取得核算單位的理解,爭取對重大活動的參與權、重要會議的旁聽權、重要決策的財務發言權以及一些日常事務的知曉權,并定期深入核算單位,對其經濟活動準確、全面、及時的了解。
3.管理為質、服務為橋,管理與服務并重,強化單位財務管理
強化單位的財務管理,就是為了核算單位更好的服務,服務是管理的載體,管理寓于服務之中。要充分利用集中核算的專業、制度、資源等優勢,有的放矢,緊密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及存在問題,提供切實的服務,與單位進行深入的交流和溝通,為單位構建財務管理模板,指導單位改善財務管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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