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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研究的評述
公司治理結構是企業配置資源的重要決定因素,也是企業制定與實施戰略的基礎,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一、引言
公司治理結構不僅影響企業資源的類型、積累和利用效率,且影響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相互作用機制,進而影響企業的戰略選擇,并左右企業戰略的價值取向。為加深對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的認識和理解,從而便于后續進行深入研究,我們以中國學術期刊全文數據庫等為檢索源,對相關中文文獻進行檢索,在歸納和分析有關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實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現有研究進行評述并提出了未來的研究方向。
二、研究現狀
現有文獻大多從三個方面對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即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董事會治理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以及管理層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1、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關于中國企業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根據研究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三大類:滬深上市中國企業股權結構與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境外上市中國企業股權結構與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非上市中國企業股權結構與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1)針對滬、深上市中國企業展開研究。吳淑琨通過對1997―2000年境內上市公司進行實證研究后發現,國有股比例、法人股比例、流通股比例、股權集中度以及內部持股比例,均與企業績效呈顯著性倒U型相關,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正相關。杜亞軍,周亞平利用140家上市公司的樣本數據進行實證研究后指出,國有股比例與企業績效負相關,民營企業股權集中度與企業績效正相關,而提高流通股比例有利于增加企業績效。芮世春基于因子分析法和線性回歸法對國內農業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表明,相對集中且存在5個左右相對控股股東的股權結構,對提高企業績效有著積極作用。王新霞,劉x對2005―2007年股改期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發現,股改后股權集中度與企業績效正相關關系顯著降低,而股權制衡度與企業績效的正相關關系顯著增強;國有股比例與企業績效從顯著正相關變為顯著負相關;法人股比例與企業績效從顯著負相關變為不顯著正相關,而流通股比例與企業績效由不顯著正相關變為顯著負相關。周炯基于2008―2010年52家軍工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軍工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比例與企業經營績效呈正相關關系,法人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均與企業經營績效呈負相關關系,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均與企業經營績效正相關。
(2)針對境外上市中國企業展開研究。針對在香港上市的國有企業,刁偉程,邱貴忠對企業股權結構與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后指出,樣本企業的市凈率和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而凈資產收益率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顯著正相關。周建、程斌等基于國際化試點視角,以12家美國上市的國有企業作為研究樣本,采用股權集中度、國家股比例及外資股比例衡量股權結構,采用綜合會計指標衡量企業績效,進行的實證研究表明:在美國上市的國有企業股權高度集中;股權集中度和國家股比例均與公司績效負相關,而外資股比率與公司績效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
(3)針對非上市的中國企業展開研究。基于對溫州市龍港鎮21家中小民營企業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的關系進行調查分析與實證研究,馬俊海,劉鳳琴發現股權開放度和企業績效之間存在高度相關關系,股權結構變動是影響企業績效的一個決定因素,并據此認為中小民營企業可實行股權結構改革,使得第一大股東減持股份,增加企業持股股東數量并提高股權開放度,從而最終提升企業的經營績效。
2、董事會治理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關于中國企業董事會治理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根據研究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三大類:董事會特征或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董事會行為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董事會效率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1)針對董事會特征或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于東智基于中國1088家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指出:市場化選擇的董事會規模有利于企業績效的提高,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分離與否并非影響績效的重要因素。于東智,池國華基于中國1160家上市公司的經驗分析表明:董事會的規模和企業績效間存在倒U型的曲線關系,且董事會的穩定性與公司以前年度的績效水平呈顯著正相關關系。張慧,安同良基于不同的行業,利用上交所578家公司數據的實證研究表明,除金融行業上市公司董事會學歷與企業績效弱正相關外,其它行業上市公司董事會學歷與企業績效均不存在相關關系。張純,段逆對158家中國民營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董事會規模和董事會穩定性均與當期公司績效呈顯著正相關關系,而董事會規模與前期公司績效負相關。
(2)針對董事會行為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于東智基于366家上市公司樣本數據得出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董事會會議頻率與企業前期績效呈顯著負相關關系,即董事會行為具有被動反映性,而不是事前反映的措施。胡曉陽,李少斌等的實證研究表明,增加上市公司董事會的會議次數,并不能顯著提升企業的未來績效,它們之間甚至呈一定程度的負相關關系。由此得出結論: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行為的質量有待提高。寧家耀、王蕾以董事會的會議頻率代表董事會行為進行研究,結果顯示,董事會行為與上期企業績效呈顯著負相關關系,與本期和下期企業績效呈顯著正相關關系,而董事會行為的決定因素在此內生關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針對董事會效率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劉玉敏從影響董事會效率的因素出發,基于2000―2003年深、滬證交所上市的748家公司的年報數據,對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效率與企業績效關系所做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董事會效率與企業績效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且企業績效會隨董事會效率的增強而提高。 3、管理層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關于中國企業管理層激勵與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根據研究內容的不同,主要分為兩大類:管理層薪酬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管理層持股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1)針對管理層薪酬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魏剛利用1999年4月30日765家上市公司的年報數據,通過實證研究發現,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年度報酬與企業績效之間并沒有顯著正相關關系。張俊瑞、趙進文等基于2001年127家A股上市公司年報數據的分析結果表明,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人均年薪報酬的對數與企業績效呈現較顯著、穩定的正相關關系。李良智、夏靚使用2001―2003年均披露高管薪酬與公司業績的31家電子類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后指出,中國電子類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年度貨幣薪酬與企業績效并沒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鐘艷運用2002年的100家上市公司的報表數據,對管理層薪酬收入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性進行了回歸分析,實證結果表明,管理層薪酬收入與企業經營績效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
(2)針對管理層持股激勵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姚燕對滬深兩市458家非金融類上市公司進行的實證分析發現,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劉永春、趙亮對2000―2004年339家滬、深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認為,雖然管理層股權激勵有利于提高企業績效,但財務指標上的正面效果并不明顯。鞏震,金永生利用2004―2007年704家上交所的上市公司年報數據進行實證研究后發現,22。19%~54。83%范圍內的管理層持股與企業績效正相關,而在這一區間范圍外的管理層持股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關系。程柯、程立基于內生性視角和超產權理論,在引入市場競爭強度后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在控制內生性影響后,管理層持股與企業績效間存在倒U型激勵效應及市場競爭調節效應。
三、研究評述及展望
從前面的闡述可以發現,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問題,已受到國內學者的廣泛關注,將對今后的深入研究起到重要的借鑒作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已有的有關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在研究主體范圍、研究方法、研究數據來源及重要影響因素的考慮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改進和發展。
第一,研究主體范圍方面。目前,國內學者主要側重于各類上市公司的相關實證研究,而鮮有研究針對非上市公司。眾所周知,中國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轉型,除推動大量上市公司產生和發展外,還涌現出許多不同類型的非上市公司或企業,如非上市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私人業主制和合伙制企業等。因此,今后可進一步研究中國非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并將其和上市公司的相關研究進行比較分析,以加深對中國企業治理結構與績效關系的認識。
第二,研究方法方面。顯然,已有的實證研究結果存在明顯的差異,沒有得出統一的結論。實證研究結果出現較大差異,固然與樣本選擇等因素有關,但在很大程度上要歸結于研究方法上的差異。就數據選取和統計分析方法而言,國內學者大多采用反映樣本企業某一年績效的截面數據,或采用反映某家企業連續幾年的時間序列數據,使用OLS等一般的回歸分析法,而較少采用面板數據,并使用現代的動態面版數據統計分析方法(從而可將更多的影響因素納入統計模型中,以得到更加可靠的結論)。因此,以后可多采用面板數據和動態面版數據分析法進行實證研究。
第三,研究數據來源方面。目前,相關實證研究中使用的樣本數據主要來自于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等渠道,受中國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及企業自身利益的影響,該數據可能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從而會對實證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產生一定程度的負面效應。例如,由于中國資本市場不完善等原因,國內對企業績效的衡量主要使用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而較少采用更客觀、更不操縱的托賓Q值等市場指標,從而可能影響實證分析的結論。因此,今后的實證研究可以結合實地調研、市場調查等手段,以獲得相對客觀的歷史數據。
第四,重要影響因素的考慮方面。目前,國內學者尚未充分重視企業產權結構、中國政治、經濟、法律和文化等內外部影響因素對結論的影響。事實上,吳家駿認為,企業產權制度決定公司治理結構,而公司治理結構必須與企業產權制度相適應。Roche指出,法律是影響企業績效的重要因素,它使得董事會治理處于從屬的地位,這勢必對實證研究的結論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以后可考慮在實證研究中納入這些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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