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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廣告帶來的消費弊端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論文吧,論文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論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藥廣告帶來的消費弊端論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藥廣告帶來的消費弊端 篇1
摘要:醫藥、醫療廣告泛濫,而其中則更是有大量的虛假廣告。由于消費者的盲從心理,醫藥廣告在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危害的同時,也嚴重的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面對如此情景,除了寄望于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外,筆者還引出了對待醫藥廣告的五項有益的忠告,忠告廣大消費者不要被誤導。
關鍵字:醫藥廣告,消費弊端
眾所周知,目前國內的醫藥廣告已經不得不用“泛濫”二字來形容了。打開電視,黃金時段里充斥著的是大量的醫藥廣告;翻開報紙,各類藥品保健品廣告通常是以整版、半版的篇幅出現;而晚間的廣播節目,則基本上被各種“醫學專家講座”、“健康咨詢熱線”給占據了。
醫藥,醫療廣告真可謂是鋪天蓋地而來,但隨之卻帶來了一系列的消費弊端:一方面,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宣傳,隨意服藥物,這樣非但不能治愈疾病,反而會因為錯誤用藥致使病情惡化;另一方面,巨額的醫藥品廣告費用使醫藥品價格連連攀升,嚴重的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而更讓人們心疼的是虛假醫藥廣告的泛濫,給患者帶來了極大的`危害。綜上所述,本文總引其它相關文章如下:
一、虛假醫藥廣告泛濫
虛假醫藥廣告泛濫成災已經成為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顯示,2004年前9個月藥品電視廣告違法率達62%,其中6月至8月全國98份報紙刊登的7315例藥品廣告的違法率高達95%,尤其多見的是法律所禁止的處方藥廣告。而電視上、廣播里許多常見的肝病、糖尿病、心臟病等蓄意誘導的所謂專家講座,實際目的只是向患者推銷醫院和藥品。報紙上則更存在大量的違規廣告,其中出現的“除根”、“治愈”、“治愈率”、“不復發”、“第一藥”等都是法規所不允許的。此外,還有許多保健品也夸大地打出治療作用的幌子誤導消費者。而中國消費者協會去年在全國開展的旨在揭露虛假廣告、提高辨別識謊能力為內容的“慧眼識廣告”活動也披露。在收到的7240封舉報相關信件中,其中對虛假醫藥廣告舉報數占到了31.3%。而據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250萬人因聽信虛假醫藥廣告用藥不合理。這些虛假醫藥廣告不但貽誤了患者的病情,加重了患者的痛苦,而且還給患者造成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
因此,泛濫的虛假醫藥廣告已成為了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
二、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危害
很多人都知道,從藥品廣告開始正式現身于媒體到現在的短短的二十幾年間,醫藥廣告的投放額正以極其驚人的速度遞增。有數據顯示,自2002年起,醫藥廣告一直占據了我國各行業廣告投放額的前五名。藥品廣告鋪天蓋地帶來的結果是,超過一半的消費者靠廣告選藥。據統計,44.3%的消費者在到達藥店之前,就已經決定了要購買藥品的品牌。甚至有很多消費者直接把廣告當成了醫生,在醫院里,直接點名開藥,而置醫生的專業指導于不顧。可以說,藥品廣告的頻繁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費者的盲從心態。
而正是由于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態,使得患者極易受醫藥廣告的誤導,輕者疾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重者病情惡化甚至死亡。
《新疆日報》就有報道:家住烏魯木齊市醫學院的郭女士的父親上了虛假醫藥廣告的當,吃“苦樂康”不但沒有治愈糖尿病,反而加重病情。郭女士說,一種叫“苦樂康膠囊”的保健品在某些媒體上宣傳包治多型糖尿病,結果一些上了年紀的糖尿病患者,買藥花了幾千元錢,卻差點把性命都搭進去,他們醫院就已搶救了四五位買這種藥上當受騙的病人。她的父親也是受害者,相信這種虛假廣告,購買了“苦樂康膠囊”。但結果服用一個月后,全身浮腫,去醫院檢查的結果是腎衰竭。她父親的其他幾個病友服用“苦樂康”后,也都出現類似癥狀。
像此類報道在各家刊物上都有報到,特別是2002年發生在湖南的“梅花K”假藥案就是患者聽信了違法廣告購藥,造成70多人嚴重中毒,雖經及時搶救,但仍有一人成為植物人。
悲嘆呀!盲目的聽信那些醫藥廣告,這是消費者在拿著自己的生命當兒戲呀!
醫藥廣告帶來的消費弊端 篇2
摘 要:我國藥品廣告領域存在著諸多問題,違法藥品廣告大量存在,誘導藥品消費、以及藥品企業不正當競爭。從我國藥品廣告發展的現狀探討加強我國藥品廣告監管的出路,為規范藥品廣告市場,為藥品廣告監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對策。
關鍵詞:藥品廣告;問題;監管
藥品廣告作為傳播藥品信息的一種方式,不但起到宣傳藥品、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藥品的作用,而且已經成為企業促銷的一種手段。隨著廣告效應帶來的巨額利潤,一些企業不顧國家規定,通過各種方式進行違法藥品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嚴重干擾了藥品市場秩序,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構成了威脅,也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了新的課題。
一.我國藥品廣告發展的現狀
1.普遍存在夸大治療效果的虛假宣傳
廣告中的藝術與夸張能夠給人以美的、全新的享受,也能夠增加廣告的吸引力,因此我們并不反對在廣告中運用一些藝術的夸張。但是這種只能是夸張,而不能是虛夸甚至自我吹噓。與此同時,藥品廣告也與其他產品的廣告有很大的不同,藥品廣告的宣傳的產品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用藥安全及身體健康。不過,從我國當前藥品廣告的現狀來看,絕大多數藥品廣告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夸張、不現實地對藥品作用、療效的夸大。
2.利用名人、專家、患者的名義進行虛假宣傳
名人廣告實際上就是廣告利用名人的知名度或美譽度與自己的產品或企業聯系在一起進行宣傳,從而達到宣傳產品和企業的目的廣告。請名人、明星代言藥品廣告的情況極為普遍,也無可厚非。但是,很多的藥品廣告是借名人之名虛構故事蒙騙消費者。
3.以隱性廣告和軟廣告的形式進行宣傳
所謂隱性廣告,主要指它隱藏于載體并和載體融為一體,共同構成了受眾所真實感受到或通過幻想所感知到的場景的一部分,以非廣告的形式在受眾無意識的狀態下,將商品或品牌信息不知不覺展露給受眾(消費者)。它表現出很強的滲透性,并非形式上的廣告,有的還與媒體內容互為一體,其功能與目的和廣告并無兩樣,其效用也與廣告類似,甚至比廣告更強。隱性廣告與直白式的營銷廣告相比較,它能夠巧妙地滲透過受眾心靈上對廣告強加的過濾網,做到“此處無聲勝有聲”,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當人們對哈藥、腦白金等在廣告攻勢上選擇強攻,反復、全方位地進行媒體包圍的傳統廣告手法越來越麻木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廣告已經滲入到了電視劇、娛樂、賽事轉播等五花八門的電視節目中。
4.不正當的藥品比較廣告大量存在
《廣告法》第十四條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的內容。在《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標準》和《藥品廣告審查標準》中也有相同規定,并且《藥品廣告審查標準》中更進一步規定“不得進行藥品使用前后的比較”。從這些規定的表面來看,我國并不絕對禁止醫藥比較廣告,但實際上,因大多醫藥廣告的比較點都集中在功效和安全上,因此許多醫藥比較廣告都是違法的。
二、加強國內藥品廣告監管的建議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關于藥品廣告監管的法律法規相當不足,雖然已經有了《廣告法》、《藥品管理實施條例》等相關的法律,但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與不足,需要進行大量的修改。目前我們應當制定單獨的《藥品廣告法》,先從法律入手,解決藥品廣告監管的體制及法律基礎。在藥監系統內部將違法藥品廣告的檢查責任落實到人,確定廣告檢查員,加強對藥品廣告的檢查,對有問題的藥品廣告及時提請工商部門查處,不能出現無人管理的真空地帶。
2.改革藥品廣告管理體制
要使藥品廣告得到根本性治理整制,就必須改革藥品廣告管理體制,改革我國現行的藥品廣告審批權和管理權分離的體制,實現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廣告管理的職責權統一。明確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廣告具有審批檢查權和監督處罰權,規定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廣告的監管責任,做到一職一權、一權一責,實現藥品廣告監管中的職權責一致。
3.實現對廣告監測的技術性突破
當前我國違法藥品廣告的形勢十分嚴峻,要實現對其有力的監管,除了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改變和改善監管體制外,還需加強藥品廣告執法人員的隊伍配置,尤其要注意及時以高科技成果武裝執法隊伍,實現對藥品廣告監測的技術上的突破。不但要對傳統的四大媒體進行監測,也應重視對越來越普及的互聯網等新興媒介的監測。
4.加強藥品廣告業的行業自律
任何法律法規再完備,總有疏漏之時,政府廣告管理再有力,也總有其管理所力不能及的地方。所以要加強我國藥品廣告的監管,僅僅從完善法律法規、變革監管體制著手是不足以實現的,從藥品廣告傳播的全過程來看,廣告主,廣告公司,媒體也都該為減少違法藥品廣告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5.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當前,虛假藥品廣告已經出現了泛濫的態勢,是社會的公害之一。每次嚴厲的`整治行動之后不久,它們就會再次卷土重來,無法根治。這是因為處罰力度不大,不能完全遏制違法者的違法行為,這就是造成我國目前違法藥品廣告越禁越多、屢禁不止、發布率居高不下的最核心的原因,違法藥品廣告層出不窮,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企業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決定企業行為的是成本與預期收益之間的關系,所以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讓他們不敢違法。
6.實現受眾(消費者)社會監督的手段
廣告的消費者監督,又稱廣告社會監督,或廣告輿論監督,它主要是通過廣大消費者自發成立的消費者組織,依照國家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廣告進行日常監督,對違法廣告和虛假廣告向政府廣告管理機關進行舉報和投訴,并向政府立法機關提出立法請求與建議。其目的在于制止或限制虛假、違法廣告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實現法律對消費者終極保護的目的。
根治違法藥品廣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政府要從體制上、制度上、法律上、手段上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理順關系,強化職能,調動全社會的力量,齊抓共管,藥品廣告市場就一定會逐步走向規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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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燕、熊維政.我國藥品廣告市場現狀及思考[J].中國藥房,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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