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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LEED對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啟示和借鑒
論文關鍵詞:LEED,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定量分析
論文摘要:對LEED綠色建筑評價體系進行了分析,并與我國現行綠色建筑評價體系進行了比較,提出了LEED對于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發展過程中值得參考和借鑒之處。
LEED是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所組織的,對美國現有建筑進行生態評估的一套評價體系。作為一項系統地評估綠色設計和可持續勝建筑的評價認證體系,LEED已在世界范圍內受到廣泛認可,并日趨成熟。我國人口眾多,平均資源占有量少,能源消耗量大。而僅建筑能源消耗量就占據我國能源消耗總量的1/5。由此看來,在我國推行綠色建筑,走可持續發展的建設之路勢在必行。
系統地評價一個建筑是否達到綠色設計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需要建立明確的評價認證系統,以檢測設計所達到的綠色環保效果,衡量建筑所能實現的生態效益。目前,全球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達到20多個,且還在不斷發展壯大之中。LEED被認為是其中最完善、最具影響力的評估標準,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使用。目前,LEED在我國建筑領域的應用仍處于起步階段,必須結合我國建筑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有效地利用LEED評價體系,從中尋找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發展之路。
1LEED的簡介
1.1LEED的發展
1993年,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USGBC)成立。作為一個非盈利組織,其成員涵蓋了建設領域的各個部門,包括設計公司、施工公司、房地產開發商和公用部門等。委員會在1995年即開始研究綠色建筑評價體系,于1998年8月USGBC首腦會議上正式推出LEED1.0版本,且在2000年3月更新發布了它的2.0版本。
USGBC在經過初步實踐和測評后,很快意識到推動可持續建筑發展的首要任務是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系統來定義和評估綠色建筑。于是,USGBC開始對已有的綠色建筑標準和評價體系進行研究,并分別于2002年11月、2005年11月發布了LEED2.1和LEED2.2版本。但是此時的LEED還僅僅針對新建建筑和重大改造項目,隨著LEED的不斷成熟和發展,逐漸發展為涵蓋6種針對不同建筑產品又相互聯系的綠色評價體系(見圖1),包括LEED-NC(適用于新建建筑和重大項目改造)、LEED-EB(適用于既有建筑)、LEED-CI(適用于商業建筑)、LEED-CS(適用于建筑結構與外殼)、LEEDforHomes(適用于綠色生態住宅)和LEEDforNeighborhoodDevelopment(適用于可持續性社區開發)。
這6種LEED產品,都細致的考慮了建筑項目之問的差異和實踐狀況,同時又秉承同樣嚴格和一致的評估標準。各個項目都有自己的專業編撰小組,同時各小組也需要通過相互溝通來保證評價系統的連續性和貫通性,且最終都需通過LEED指導委員審閱。每一項產品在推出之前,都必須面向所有USGBC的會員公開進行項目試驗和最終投票,通過才被批準予以發行。作為一個開放式發展的評價體系,各個分支評價體系都在實踐中不斷更新發展,以獲得與建筑市場同步前進。同時,客戶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申請適于自己建筑項目的LEED認證。如LEED-EB不僅僅局限于既有建筑的申請,已通過LEEI~NC認證的建筑項目也可以繼續申請LEED-EB。
1.2IEED的評價方法
LEED(LeadershipinEnergy&EnvironmentalDevelopment).又被稱作開發能源及環境設計先導計劃,起初是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為滿足美國建筑市場對綠色建筑評估的要求而推出的一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隨著不斷地更新和發展,逐漸通行于全球。LEED為提高建筑環境和經濟性能提供詳細參考標準,從建筑全壽命視角對建筑整體環境性能提供評測。
LEED的評估認證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以LEED2.0為例,評估流程如圖2所示。
首先是登記階段,申請評估的項目可通過郵寄或網上在線登記的方式申請評估,USGBC鼓勵項目在預設計階段就進行申請。然后是支持階段,USGBC通過LEED網站或其他途徑向申請者提供參考指導和評分細則,幫助設計者解決在滿足各種具體的前提和得分要求時所遇到的問題。第三步是USGBC根據申請者所提交的文件,對項目進行認證。
LEED從可持續場地選擇、有效利用水資源、能源與環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及保護環境、材料和資源、室內環境質量這幾方面對建筑進行評估,評判其對環境的影響。其中,可持續場地選擇約占總評分的20%,有效利用水資源占7%,能源與環境占25%,材料和資源占19%,室內環境質量占22%,創新設計占7%(見表1)。LEED綠色建筑評估體系雖然體系龐大但系統分明,在每個評估項目中,LEED都提出前提條件和可能的得分條款。項目首先必須滿足每個評估項中規定的前提條件,然后可根據每個得分點的相關規定對建筑進行評估打分。同時為了方便使用者深入了解該體系,LEED編制有詳細的技術導則和手冊。如在每一個得分條款中又包含評估目的、要求、提交文件和可能的技術和策略,詳細闡明了綠色建筑各相關技術內容和實施措施及路線,并給予了成熟案例以指導。最終,將所有評估項所得分數相加就可得到建筑最終分數,滿分為69分,52分以上可獲得鉑金認證,39分-51分為金質認證,33分~38分為銀質認證,26分~32分為一般認證。
1.3UED的發展現況
由于LEED有著非常完整的認證體系,整個體系內容包括專業人員認證、提供服務支持、培訓,第三方認證等。認證程序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方便快捷。LEED在H前國際上各類綠色建筑評估體系中最為完善、最具有影響力。根據USGBC的統計,截止至2008年l0月,全球共2024個項目獲得LEED認證,占地面積25920萬m2。全球已有14240棟各類建筑申請LEED的評估,而已經獲得LEED各級認證標志的有1148個。中國也有少量先進建筑項目取得I.RED認證,包括北京世紀財富中心、上海綠洲仕格維花園酒店、深圳的虎山公寓和哈爾濱的樂松購物中心等。
2我國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
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建設起步較晚,目前還處于初期階段,缺乏實踐經驗,許多相關的技術研究領域還是空白,相關評價體系的擬定基本都借鑒國外經驗。例如,2001年9月底建設部科技委員會公布的我國生態住宅技術標準《中國生態住宅技術評估手冊》,其指標體系主要參考了LEED綠色建筑評價體系2.0版本,同時也融合我國《國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設技術要點》等法規的有關內容。2003年8月由清華大學、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等九家科研院所聯合推出《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則參考了日本的CASBEE綠色建筑評價體系。
現今,中國建筑領域通行的是2006年6月1日由建設部和科技部發起施行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是我國第一部從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壽命周期出發,多目標、多層次,對綠色建筑進行綜合性評價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評價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資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6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由控制項、一般項目與優秀選項組成。參與評定的綠色建筑應滿足各類指標所有控制項的要求,并按滿足一般項目和優選項目的程度,劃分為1星~3星3個等級。
由于初次編撰的緣故且限于當前條件,該體系只適用于評價那些總量大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消耗能源資源較多的公共建筑、商場建筑和旅館建筑,且不帶有強制性。對于其他建筑,根據建筑用途、運營能耗等實際情況調整,且只能提供參考價值。
3LEED的啟示
3.1LEED成功的經驗
LEED評價體系目前在國際上公認度很高,其獲得成功的原因可總結如下:1)精確定量分析。LEED的評價并不簡單地停留在定性階段,對于各項指標,可進行精確定量分析和考核。這就使得該評價系統在執行過程中會有一個統一的客觀尺度,也使得評價過程趨于可控化,綠色建筑的設計和建造過程更具可實踐性。2)極高的開放性。LEED在其開發運營中存在開放性。LEED評估的所有程序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LEED評估項的得分點所引用的標準采用清單的形式,簡單明確,后期評價過程也保證透明公開,甚至在一些項目中公開招募專家進行評估。USGBC作為開發者和獨立的第三方,要求所評估的項目組中至少有一位主要參與人員通過LEED專業認證考試,為LEED帶來極大可信度和權威性。3)以市場為導向。LEED的開發以市場為導向,不僅僅關注于建筑綠色性能評價和環境保護,同時也關注于改變資本市場的評估方法,讓開發商、業主和綠色建筑相關產業都能從中獲益,讓LEED認證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如在開發商這個環節上,LEED認證并不一定會帶來房屋建造成本的增加,即使增加也會控制在一定的額度內。同時LEED會通過房產估值這個環節,將通過LEED認證的建筑的價值給予更高的價值評估,促使開發商積極地獲得認證。4)貫徹始終。LEED關注于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對節能和環境的影響,包括從建筑設計到竣工全過程對其進行綠色評價;要求設計師在設計階段就要充分考慮建筑的環保節能性能;在施工階段,LEED會對施工人員進行綠色設計培訓,且派遣監督員現場指導;LEED評價中同時關注建筑將來運營階段能否為業主提供健康、優質的活動空間,建筑拆除后對環境影響是否降至最低。5)持續更新。如前文所述,LEED誕生至今,已發展為多個版本,且其子版本還在不斷發展壯大之中。LEED持久的生命力正是來源于其不斷地更新發展,以適應建筑領域的不斷前進。
3.2LEED與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比較
LEED在我國起步較晚,發展卻很快,但其中一些評分細則卻明顯不符合我國國情。中國綠色建筑領域目前最關心的是綠色建筑“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保護環境)性能,《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正是根據這一要求制訂。對比LEED,可發現雖然兩者都關注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綠色評價,都采用評分制的標準等等,具有很多相似之處。但鑒于國情,兩者有很多不同之處:
1)LEED的局限性。LEED的一些評價項并不適用于中國國情。比如,LEED在“可持續性場地”中強調最大化空地,以維護場地及其周邊生態環境。這在寸土如金的中國實際上很難做到,而且也與中國“四節一環保”中的節地理念背道而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則關注于人均居住用地、綠化率的提高,日照時間的延長,這種做法無疑更符合中國實際情況。
再舉一例,為鼓勵申報項目開發使用基于零污染的再生能源與電網技術,LEED要求建筑所用電能至少有35%是可再生能源提供,并有一個為期至少兩年的再生能源購買合同。這對于煤炭發電量占全國發電總量90%的中國來說,極難實現。相對而言,《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要求只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總能耗比例的5%以上時就可得1分,這無疑在中國現有供電模式下更容易實現。
2)定量分析。我國進行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所需的數據較為缺乏。例如,建筑施工中的能源消耗、材料加工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室內裝修時造成的空氣污染物含量,如果采用LEED標準,許多評價難以進行定量分析。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對于較為成熟,且易于獲得數據的評價項,列出包涵具體數值的評價標準;對缺乏相關基礎數據,尚無條件進行定量化分析的評價指標,暫不納入或提出定性要求。隨著檢測技術的提高和研究的發展,再逐漸完善評價標準中的相關細節,具有較大的機動靈活性。
4結語
任何綠色建筑政策必須建立于科學量化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之上,才能得到順利發展。這正是LEED在全球獲得巨大成功的關鍵所在。LEED帶給中國綠色建筑領域的,不僅僅是先進的評價體系和綠色技術,其成功的經驗和啟示對于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發展也是不無裨益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LEED想在中國進一步發展,需要更多的考慮中國國情和本土化。這也正是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發展中值得借鑒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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