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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權行政法救濟的基本手段
(一)法律權利與救濟的一般關系法律權利是指社會主體享有的法律確認和保障的以某種正當利益為追求的行為自由。[1] 而救濟則是指社會主體有權通過一定途徑和程序,解決權利沖突或糾紛,以保證法定義務的履行,從而使其規范權利轉化為現實權利。《牛津法律大詞典》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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