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困境與對策論文
步入21世紀新形勢,特別是自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隨著依法治國章程的全面推進,我國公司內外法治環境明顯改善。但是,從整體來看我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還是面臨著諸多考驗與挑戰,影響了我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發展進程。接下來筆者將結合自身在安徽漢合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工作經歷,對我國現階段公司法律事務面臨的挑戰進行分析,并給出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改善舉措。
一、公司進行法律事務工作的必要性
對于公司而言,如果不懂法,對法律事務工作也不重視,在現代社會也許能夠僥幸生存下來,但是這個公司能夠在現代社會存在多長時間,并且在此期間這個公司又會遭遇到多少危機與困境,比如面臨訴訟風險等,這都將是我們無法預知的。因此,新形勢下,對于那些想尋求長遠發展、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的公司來說,公司所進行的包括行業整合、并購、重組等的活動漸趨頻繁,在面對著當下全新的外部環境的時候,為了保證公司能夠順利發展,公司進行法律事務工作成為了必不可少的一項內容,它也將成為公司進行這些活動的保障。
公司進行法律事務工作對于公司的發展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作用:第一,能夠預防公司各種經營風險,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公司在進行管理的時候可能會遇到各種類型的法律問題,而公司進行法律事務工作能夠在公司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給出較為專業的法律意見,幫助公司度過各種難關,在需要的時候還可以為公司起草法律文書,還能預防公司出現法律方面的漏洞,維護公司應有利益。第二,公司進行法律事務工作也能為公司發展保駕護航。公司在日常經營與發展的時候會面臨許多涉外風險,并且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個公司也在尋求國際合作伙伴,拓展公司業務,進行國際貿易,而國際伙伴對公司的規范程度要求也越來越高,公司如果是因為法律事務工作而使自身喪失掉應有的合作伙伴,將給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損失。因此,只要是希望有長遠發展前景公司,都會對公司法律事務方面的管理工作更加重視。
二、現階段我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面臨的挑戰
現階段我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面臨著愈來愈嚴峻的挑戰,而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現狀與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整體的進步與發展。
(一)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專業人員的缺乏
在我國,大部分公司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多為兼職。這也就是說公司法律事務人員本身并不是專門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或者說不是法律專業出身。第二,業務能力不強。對于兼職人員來說,雖然他們對于工作盡職盡責,也非常的有責任心,然而他們在從事法律事務工作時仍然會出現能力不足的問題。這是由于他們不是法律專業出身,對法律專業缺乏足夠的知識與技能,且法律事務工作經驗也十分缺乏,這就造成了其業務能力不強的現狀。第三,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不夠。當公司遇到法律事務問題時,這些兼職人員意識不到公司某些經營管理工作中隱藏較深的法律風險,對這些問題也不能妥當處理,從而不能給出專業的法律意見或者提供無法實施的意見,這就影響了法律事務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此外,有些兼職人員身兼兩職或數職,更多的精力和重點會放在其他工作當中,對于法律事務工作投入精力較少,對法律事務工作疲于應付,對許多法律問題也不能進行深入的學習和思考。
(二)公司內部法律事務的相關制度不健全
在經濟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我國公司法律顧問管理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但是仍然存在著以下問題:第一,公司內部法律事務相關制度不健全,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第二,我國出臺的法律顧問制度相對來說地位較低,并且該制度僅僅局限在法規的層面上,在應用時仍然存在問題。第三,我國的公司法律事務的相關制度和國家出臺的律師管理制度銜接不自然,換句話來說,就是公司法律事務相關制度對于國家出臺的律師管理制度是有一定的排斥的。第四,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公司法律顧問這個名稱,在公司當中已經出現了“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局面,也就是說公司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而是需要用的時候才稍微考慮,僅此而已。
(三)大部分公司法律事務機構設置不完善
當下,我國很多公司依然是沒有成立專門處理公司法律事務的機構,機構設置極其不完善,很多法律事務工作都是由其他部門的人員兼職完成,當自己公司出現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時,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處理和解決,從而影響工作效率。筆者曾經辦理一個法律顧問單位的合同糾紛案件,他們的法務沒有盡到審慎義務,導致合同出現重大瑕疵,從而造成了訴訟風險。對于有些公司而言,法律事務方面基本是處于“三無”狀態:無專職人員、無外聘的律師、無專門的機構,而這樣的`狀態已經嚴重影響了公司正常法律事務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的開展。而且,盡管有些公司確實存在相關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但是這個部門的地位和作用卻不可同日而語,往往僅僅是象征性的掛個牌子,并沒有制定較為規范的規章制度,也基本得不到公司領導的重視。甚至,很多公司都是等著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發生了,才想著去完善相關管理機制,缺乏完善的預警機制已經成為了絕大多數公司的通病。
(四)公司法律體系與其他部門沒有發揮協同作用
我國絕大多數公司,尤其是大中型公司,出于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在組織結構方面,往往會采用集團化管理模式或者是總分模式。簡單來說,總公司在管理整個公司并居于核心地位,下面有子公司處理著公司的部分業務,子公司下面還有分公司也在分級管理。針對于我國這樣的經營管理模式,我國的公司法律事務管理部門的設立,應該考慮到機構體系內部各組織的協調、接洽,管理體系也該呈現出總分式的輻射結構。然而,在當下我國多數公司僅僅是在總公司設置了簡單的法律事務管理,在子公司或者分公司都沒有設置法律事務管理,這樣當基層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就需要求助總公司,而總公司需要對各個子、分公司一一進行回應,難免會出現應接不暇的情況,或者對具體情況不了解,給出的解決方案不切實際等,這都給公司法律事務的工作的發展帶來了困難與阻礙,不利于公司的進一步發展。
三、新形勢下公司應對法律事務挑戰的四點措施
針對于以上分析到的新形勢下公司法律事務工作面臨的幾方面的挑戰,我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提高法律事務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引進法律事務專業人才
一個公司業務的好壞與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有著直接的關系,法律事務從業人員業務素質高、技能掌握熟練、法律知識全面,對于一個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因此,我們需要不斷提供公司從事法律事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同時,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對法律事務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要求非常高,要求從業人員不僅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而且還需要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及商貿知識。有的時候在處理一些公司法律事務時,從業人員還需要代表公司對外交流。因此,公司應該鼓勵那些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通過司法考試;對那些已經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公司應該加強對他們的培訓,以提高公司整體的法律水平;此外,公司還應該引進法律事務專業人才,建設一批懂法律、懂經濟、懂外語、高素質的法律事務管理人員隊伍。
(二)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務相關制度,加強公司內部法律意識
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務相關工作制度,需要明確法律事務管理機構的作用,要注意公司法律事務管理機構不同于法律事務所,它是公司里面一個獨立的機構,其本職工作在于幫助公司處理各種法律方面的問題,為公司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供公司管理決策者使用。因此,各個公司要針對自身法律事務管理的特點,建立相應的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制度,例如建立健全合同審查、潛在訴訟風險研究及訴訟風險控制機制等,并嚴格執行。最重要的還是要使公司管理層真正的意識到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重要性,只有領導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才能更好地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務相關制度并落實,將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及制度的建立提上公司重要發展日程,才能徹底的解決公司里面法律顧問所處的“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境地。
(三)完善公司法律事務管理機構設置,促進法律事務工作規范
完善公司法律事務管理機構設置,筆者認為具體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第一,在公司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配備法律負責人。主要負責法律事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并在下面設置一名專職法律工作人員,負責日常法律事務工作。第二,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設立法律事務崗。這樣設置的目的則是為了嚴格工作分工,由一名法律事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法律事務,而不承擔公司其他工作,以便專注于法律事務工作。第三,加強公司高層法律事務工作的重視,提升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領導是公司行動的標桿,公司領導要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樹立現代公司經營的法律觀念。員工是公司法律事務工作的執行者和服務者,全體員工都要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在日常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行為規范,才能在公司中樹立濃厚的法律氛圍。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完善公司法律事務機構設置,促進法律事務工作規范,不僅能提高法律氛圍。還能提高公司決策的有效性、合法性,有助于防止潛在的訴訟風險。
(四)優化法律事務管理機制工作方式,協調與其他部門的工作
為了促進公司法律事務工作更好地進行,我們需要優化法律事務管理機制工作方式。首先,我們需要特別注意,公司在進行法律事務工作的過程中與其他部門之間要進行行之有效的溝通,傾聽他們的思想和意見,并對其進行整合、提煉,最終以法律的角度進行完善。其次,我們要將法律上對問題事務的解釋介紹清楚,使公司當事業務人員真正的體會到我們是在為他們考慮,得到他們的認可,因為只有這樣做才更有助于法律事務工作人員被公司其他部門所接納,更好地融入到公司集體,從而使工作游刃有余,提高法律事務工作效率。例如,曾經一個法律顧問告訴筆者他在工作中與其他部門針對一個購銷合同條款的設立意見不一致,最終導致合同簽訂出現問題,并造成訴訟風險。顯然,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溝通,才能更好地規避訴訟風險,促進公司各項業務更好、更快地發展。
四、結語
為了改善我國公司法律事務的現狀,我們必須要清楚地認識到公司法律事務相關制度、機構設置、人才培養、法律意識等方面的問題,并根據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具體情況對這些方面做出具體可行的調整與改變。還要以國家出臺的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工作的相關政策和法規為基礎,結合新形勢下我國公司發展的特點和模式,找到適合我國公司發展的新型的公司法律管理路徑,以適應時代的變化與發展,跟上時代的潮流。
參考文獻:
[1]葉小忠。新形勢下企業法律工作面臨的任務與挑戰。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5(3)。
[2]楊建輝。試論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工作。經營管理者。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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