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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論綱
在國際私法領域,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經過幾個世紀的沿革,不僅十分完善,而且已經成為解決適用的一項重要原則。在進進新世紀的前夕,重新審閱這一原則,不僅會加深我們對其本身的意義和價值的熟悉,而且會增進我們對國際私法的整個體系和基本精神的理解。一、根源論
國際私法領域確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是所謂“私法自治”原則在法律選擇題目上的體現。因此,熟悉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根源,首先就是要了解私法自治的由來。
一般以為,私法自治濫觴于“商品生產者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即羅馬法”。①由于簡單商品高度,民事關系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羅馬私法十分發達,后代所謂“羅馬法”便是羅馬私法的同義語。不過,最初是沒有公法和私法的區別的。后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國家對私人事務的干預越來越多,終于需要在國家權力和私人活動之間確立一條明確的界限。適應這種需要,帝政前期的五***學家之一烏爾披亞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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