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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稅源治理的幾點思考
近年來,隨著我省經濟得到快速發展,區域經濟突飛猛進,規模經濟不斷壯大,為我省地方稅收培植了豐厚的稅收源泉。同時,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變化,經濟稅源呈現出多元化、復雜化的特征,單憑傳統的稅收征管方式很難適應當前的稅源治理。筆者從事多年的基層稅收治理工作,就如何加強稅源治理進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觀點供大家交流探討。一、當前稅源治理存在的題目
題目一:稅源治理機構職能“缺位”。在新一論征管改革中,隨著征、管、查分離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運用,稅務專管員的職能發生了變化,由“管戶”為主逐漸過渡到以“管事”為主,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稅”和“關系稅”,有利于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兩少一多”現象:稅收治理員下戶調查研究的少了,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繳稅情況及稅收結構進行認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納稅戶自行申報來把握稅源、指導征收的多了。如申報不實,出了偷漏稅題目則由稽查部分往處理。這樣一來,在稅源的治理上便出現了“空檔”,管事與管戶在相當程度上脫了節。由于征、管、查之間始終處于變動磨合的狀態,未達到同一和規范,稅源治理的職能存在“缺位”現象。辦稅大廳征收職員不再下戶,就表征稅,被動接受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并不能主動收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稅源變動情況;基層分局(所)的稅收治理員對稅源控管乏力,由過往的專管員下廠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變成了闊別企業、坐看報表的靜態治理,對轄區內的稅源底數不清,戶籍不明,造成大戶管不細、小戶漏管多,“疏于治理、責任淡化"的題目凸現。
題目二:稅源治理手段相對滯后。在當前稅源治理過程中,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工作重心側重于重點稅源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非重點戶、非重點稅源、某些行業、某些區域及工作環節的治理,造成稅源治理“頭重腳輕”,征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稅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傳統的稅源治理手段相繼取消而喪失,而新的信息治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層稅務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無所適從。有的被動地等待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寄希看于省局為他們提供“一步到位”的辦法和手段。固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設,實現了征管業務流程微機治理,但目前稅源治理系統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統計工作,對稅源的狀況不能運用大量的信息數據庫進行調研、分析和猜測。此外,還建立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稅源監控網絡和治理監控機制,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傳遞渠道單一、滯后。
題目三:部分協調配合不得力。從外部來看,涉及稅源治理最緊密的工商、國稅、銀行、質監、土管、城建、地稅等部分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不能進行有效的信息傳遞,更談不上信息高度共享。從內部來看,征、管、查三部分、機關科(股)室之間、上級局與下級局之間在強化稅源治理方面還存在工作脫節,協調配合不暢,沒有形成各部分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的良性稅源治理機制,適應現代稅源治理的監控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
題目四:稅源治理氣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稅源治理過程中,困擾基層的一個主要題目就是征管氣力不足,城鄉稅源治理人力資源分配不公道,存在基層稅源少、職員多,而城區或重點稅源單位稅收任務重、職員少;機關治理職員多、一線稅源治理職員少等不公道現象。基層稅源治理職員應付事務性工作繁重,很難集中精力開展稅源控管,以致對納稅人的信息把握不全。同時存在部分地區稅收治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治理員日常工作存在任務不明、目標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題目。稅收治理員業務水平參次不齊,適應現代稅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稅收執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動,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題目五:經濟出現多元化,增加了稅源治理的難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與網絡時代的來臨,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深度接軌,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主體跨國家、跨地區、跨行業相互滲透,長期并存,使納稅主體呈現多元化;混合經濟、網上交易、資產重組等加劇,使征稅對象呈現多元化;經濟主體經營活動的多樣性,使其收進來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納稅環節確認難度,稅源監管的復雜性與日俱增。而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的應對措施相對滯后,使稅源治理工作陷于被動。
二、加強稅源治理的建議
今年,省局把稅源治理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見,重要性之強。要全面進步稅源控管水平,必須改變傳統的監控思維模式,樹立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的治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通過人機結合強化對稅源的治理和監控。
(一)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全面建立稅源治理體系。
按照加強治理、講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務的原則,科學設置基層稅源治理機構,公道調整征管職能,實現稅源治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按照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同一的原則,建立同一、規范的崗責標準體系,進一步明確征、管、查三部分的職責分工,避免各環節、崗位之間職責交叉或缺位,三部分應加強業務銜接,既要分工,又要協作;既要制約,又要協調,凝集征、管、查協力,實現三者的有機結合,進步稅源治理的整體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統前、后臺的業務整合與銜接,加強協調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題目的發生,保證征管業務流程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縣(區)局治理股應為專門的稅源治理部分,主要負責稅源的收集、匯總、分析,監視指導基層分局(所)加強稅源治理;稽查局、辦稅服務廳作為稅源監控的輔助治理部分,主要負責納稅人的稅源采集及稅收征管相關情況的反饋工作。基層分局(所)為稅源治理的主力軍,經常深進到納稅單位進行稅源調查分析,監控把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稅源變化情況,把握一些非常規性的稅源變化情況,特別要加強對改制企業、有偷稅嫌疑的企業、漏征漏管戶、新辦戶、停(歇)業戶、注銷戶、非正常戶等納稅人的監控工作,減少稅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組織稅收治理員,對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稅源進行專項檢查、調查、猜測、分析和控管,將稅源監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尋找稅源、監控稅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稅政、法制、發票、計財、信息中心、監查審計等部分之間的協調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分的專業特長和職能功效,積極為基層部分強化稅源治理提供指導、幫助和監視,多渠道多領域地實現稅源的精細化、規范化治理,全方位地構建稅源治理體系。
(二)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把稅收治理員制度落到實處。
1、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充實稅收治理員隊伍。縣(區)級局、基層分局要綜合考慮所管轄的稅源數目、稅源結構、稅源地域分布、稅源發展趨勢、基層職員數目與素質等因素,按照稅源治理的需要,結合起征點進步,農村稅源向城鎮轉移和集中的特點,重新整合優化稅收治理員隊伍,科學公道配置人力資源,優先保證對大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較低企業以及城區等重點稅源戶的監管需要,并引進風險治理機制,將治理重點放在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和領域,以實現治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強稅收治理員的培訓,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結合崗位的專業特點和治理的難易程度,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治理員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切實進步稅收治理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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