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報酬激勵解析
[論文關鍵詞]勞動價值;人力資本;超額分享制
[論文摘要]經營者報酬激勵對經營者行為有直接的影響,企業經營者報酬設計的依據是經營者的人力資本、經營者勞動的價值和經營者的供需狀況。根據報酬設計的原則,確定激勵性報酬的主要方式為租賃制和超額分享制。
馬克思曾經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在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的情況下,經營者報酬的設計對他們的行為有直接的影響。而且,兩權分離的程度越高,激勵性報酬在縮小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差異并降低監督成本方面的作用就越重要。經營者報酬激勵,也就成為當前建立經營者激勵機制的核心內容。
一、企業經營者報酬設計的依據和原則
(一)報酬設計的依據
在市場經濟中,投人生產過程的任何生產要素都有索取報酬的權力,即分享新創造價值的權力。確定企業經營者報酬的依據應當包括經營者人力資本的價值、經營者勞動創造的價值以及經營者人才市場的供需狀況。
(二)經營者報酬體系設計的基本原則
1.充分補償原則。經營者的收人必須足以補償勞動再生產的費用,它不僅應包括經營者恢復工作精力所必要的.衣、食、住、行等費用,而且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獲得工作所必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而付出的費用。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經營者勞動效率的提高,從而帶動整個企業效率的提高所創造的價值會大大高于他的報酬的增加額,因此,提高企業經營者的報酬是調動其積極性,提高其工作效率所必要的。但是還要考慮經營者和普通職工收人差距,要公平合理,否則,高層人員的過高工資會使團隊產生分裂,也會導致效率的損失。
3.報酬與績效掛鉤,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兼顧。經營者的收入與其經營績效掛鉤,報酬的高低隨其經營成果的好壞浮動。
4.收入與風險對應,固定收入與風險收入相結合。企業經營者的報酬從總體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作為固定收人,其數額以能夠維持其個人與家庭生活為宜;另一部分作為風險收人,完全與經營績效掛鉤。這兩部分報酬以風險報酬為主。
5.直接確定與間接確定結合,以間接確定為主。對經營者的固定報酬部分,由聘任者與應聘經營者通過協商直接確定。而對風險報酬部分,則應由市場調節機制間接確定。
6.短期收入與長期收入相結合。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不僅取決于短期的經營績效,更取決于長期的發展戰略。如果只根據企業當年的經營狀況來決定經營者的報酬,就可能導致其急功近利,而忽視企業的長期發展。因此,為了鼓勵經營者做出有利于企業長期生存和發展的決策和努力,需要對經營者的長期工作業績提供獎勵。
二、激勵性報酬確定的主要方式
(一)租賃制
這種方式適宜于國有中小企業采用,就是將國有中小企業租賃給經營者經營,經營者依法繳稅和依租賃合同交納租金之后的全部凈收人歸經營者占有和支配。這種方式實際上是讓經營者占有全部剩余,由于經營者享有全部剩余占有權,他成了企業生產經營的最高監督者,無須別人監督,他個人收人的多少完全取決于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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