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參考文獻的標注法
學術研究應精確、有據、坦誠、創新和積累。而其中精確、有據和積累需要建立在正確對待前人學術成果的基礎上。對學位論文中包含的其他人已經發表或撰寫過的材料,或為獲得其它教育機構的學位證書而使用過的材料,或與作者一同工作的指導教師和同事對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貢獻,均應在論文中做出明確的標引和說明。
因此,凡有直接引用他人成果(文字、數字、事實以及轉述他人的觀點)之處,均應加標注說明列于參考文獻中,以避免論文抄襲現象的發生,見附件1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關于研究生撰寫論文引用參考文獻應注意的問題》。
研究生學位論文參考文獻著錄及標引按照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和中國博碩士學位論文編寫與交換格式。
4.8.1正文中標注
(1)標注格式:引用參考文獻標注方式應全文統一,標注的格式為[序號],放在引文或轉述觀點的最后一個句號之前,所引文獻序號用小4號Times New Roman體、以上角標形式置于方括號中,如:“…成果[1]”。
(2)序號:標注的序號可選擇如下兩種方式之一:根據在正文中被首次引用出現的先后次序遞增,或者按第一作者姓的英文字母或拼音字母的英文字母順序遞增。如一篇論著在論文中多處引用時,以第一次出現的序號為準;當某一論述同時引證多篇參考文獻時,應采用[1, 2,…]的格式,標注方括號中的序號按增序排列。
(3)當提及的參考文獻為文中直接說明時,其序號應該與正文排齊,如“由文獻[8, 10-14]可知:”。
4.8.2參考文獻著錄標準及格式
參考文獻著錄應項目齊全、內容完整、順序正確、標點無誤。具體要求如下:
(1)著錄格式: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并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后不用加結束符。在參考文獻中的標點符號都采用“半角標點符號+空格”形式。
(2)排列順序:根據正文中首次引用出現的'先后次序遞增,或者按第一作者姓的英文字母或拼音字母的英文字母順序遞增,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一致。
(3)作者姓名:只有3位及以內作者的,其姓名全部列上,中外作者一律姓前名后,外國人的名可用第一個字母的大寫代替,如:William E.(名) Johns(姓)在參考文獻中應寫為Johns W.E.;有3位以上作者的,只列前3位,其后加“,等”或“,et al”。
(4)參考文獻類型及標識:根據GB3469規定,對各類參考文獻應在題名后用方括號加單字母方式加以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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