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在本市市區企業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含出國、出境留學并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畢業生;與該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該企業工作(不含勞務派遣人員),無住房且在外租房的;在市區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拓展:
一、補貼標準
根據《鎮江市市區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實施細則》,從2018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分別按每人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租房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2017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補貼標準仍為每人每月500元)。畢業生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停止在市區繳納社會保險的,從停繳社會保險之月起停發租房補貼。
二、申報方式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CA證書在鎮江智慧人社網上進行申報。相關申報流程及所需材料可登錄鎮江智慧人社首頁政民互動的下載專區中下載詳情。申報時,仍有因偷稅漏稅、社會保險欠費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不得申報享受補貼。同時,對弄虛作假申報、領取補貼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補貼外,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