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吉林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符合法定年齡,有穩定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大學生)、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含農民工)、青年醫生和青年教師允許申請房源。城鎮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允許申請公租房(原廉租房)按份共有產權項目。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配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市城鎮戶口且在本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家庭(單身申請人應年滿35周歲);
2、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5元/月(單身申請人收入低于3000元/月)。
(二)新就業職工(大學生)申請公租房配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市戶口或居住證;
2、在本市無住房;
3、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之日起計算不滿8年;
4、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機關事業單位招錄。
(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含農民工)申請公租房配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市居住證;
2、在本市無住房;
3、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四)青年醫生和青年教師申請公租房配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市戶口或居住證;
2、在本市無住房;
3、衛生系統的醫務人員或教育系統的教學人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二、申請地點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鎮低收入(含低保)家庭應以家庭為單位到戶籍地街道(社區)、鄉鎮提出申請。
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配偶或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租房本人為申請人。
新就業職工(大學生)、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含農民工)、青年醫生和青年教師應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指派專人集中辦理,并向單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報送。
三、申報方式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配租,可填寫兩個申請意愿,如果出現第一意愿搖號配租失敗的情況,可以參加第二意愿剩余房源的搖號配租。
城鎮低收入(含低保)家庭申請按份共有產權公租房(原廉租房),新就業職工(大學生)、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含農民工)、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申請公租房配租,不需填寫意愿。
四、優先保障
1、符合《吉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申請人,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公租房。
2、在房源不足時,優先保障三人以上家庭。
3、兩室一廳戶型優先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可向兩人以下家庭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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