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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黨籍的同志怎樣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恢復黨籍的同志怎樣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恢復黨籍的同志怎樣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一般可分三種情況辦理:
(1)被恢復黨籍的同志仍在原單位的,應讓本人參加組織生活,不必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手續。
(2)不在本單位的,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單位,出具蓋有區、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公章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送給該同志所在單位的黨組織。
(3)本人已經死亡的,由原單位黨組織將恢復黨籍的決定通知其生前所在單位黨組織及其家屬,不必轉移組織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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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接步驟
1、黨員經所在黨支部同意,由黨支部開出從支部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2、黨員持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黨委(黨工委)核實后,根據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分三種不同情況開出相應的介紹信。
(1)如果黨員轉往該黨委(黨工委)下屬的其他支部,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2)如果黨員轉往市內其他黨委(黨工委),則開出從所在黨委(黨工委)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介紹信,黨員持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辦理;
(3)如果黨員轉往市外有關單位,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市委組織部的介紹信。
3、黨員持黨委(黨工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經核實后,根據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信情況,開出從市委組織部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的介紹信;
4、黨員持市委組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的黨委組織部門,該組織部門開出從組織部門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5、黨員持市外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該黨委(黨工委)根據介紹信情況,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6、黨員持轉入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到轉入支部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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